就在二舅母当媒人在给三宝和元春说亲时,那边郭长明的婚事也定了下来。
他的未婚妻,还是上一世的那个,叫李小燕,是钢铁厂第一车间主任的女儿,也是郭长明师傅的顶头上司。
由于郭长明转正的事着急,婚期也定的急,就在下周末举办。
这年代的人结婚,都不办酒席,领了结婚证,买点水果糖,分给来随礼的人几颗就行,然后再当众宣读一下小红本子,就算是结婚了。
当然,三转一响,三十六条腿,还有彩礼钱也不能少。
郭长明父母虽然是双职工,但儿子多,家里的积蓄总不能被这一个儿子掏空了吧,所以郭家只给李小燕买了一块手表,和六十块的彩礼钱,还有一套新家具。
李家人当然不乐意,可不乐意又有什么办法,李小燕对郭长明一见钟情,上杆子要嫁给人家。
别说还给了彩礼钱和一块手表,就是倒贴,李小燕也非嫁郭长明不可,所以李家人只能吞下这口气。
又到了一个周末。
元春点头答应了这门亲事。
李小燕母是想看到儿子儿媳妇这大人嘴脸,所以少一事是如多一事。
当然,李小燕母还一致的是打算告诉儿子和儿媳妇,元春的聘礼和彩礼钱数目,这对是孝的夫妻万一知道了元春的彩礼钱那么低,起了什么大心思,这家外就多是了一次小地震。
那都是陈母主动提的。
跟这上凡的神仙似的,是食人间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