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愿望,是离婚。
但元春不想轻易饶了渣男。
就算要离婚,她也要渣男身败名裂。
还有那个小三,也别想好过。
林宝山娶她之前,就和小三勾搭上了,林宝山每周末休息回乡下,就是去和小三私会。
林宝山工资都给了林婆子,却每个月都从原主这儿拿走二十块钱,他一个吃喝拉撒穿都原主管的人,这笔钱,他是怎么花的。
原主单纯,从未去想过这事,可元春精明,这些记忆她过了一遍后,就猜出这些钱都被林宝山给了小三花用。
所以,想轻易离婚,没门。
……
次日,给林宝山的三天之期到了。
林宝山拿不出那么多钱,还想哄骗元春,被元春打了,然后押着他,去找厂会计,提前预支了他一年的工资。
这还是会计看在元春的份上,不然,任谁来,也不能预支这么多的工资。
元春拿着林宝山一年的工资,笑嘻嘻的出了会计部,然后对林宝山道,“林宝山,我养了你半年,一个月十块钱伙食费,就是六十块钱,还有这半年我给你的零花钱,也有一百二左右,另外给你买衣服,买皮鞋……也花了近一百二十块,这么算来,你还欠我一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