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虽然和南宫小姐相识,但我们互相了解并不多,很难说得上喜欢不喜欢。”
“我觉得这件事情,还是顺其自然,等以后我们两人都想好了,再决定比较好。”
要是换成别人,楚景华也许会怀疑李阳看不上自家外甥女,而因此发火。
但这个人是李阳,气运冲天,能够让南宫雪玉平安活下去的工具人。
这等于说,是南宫雪玉需要李阳,而不是李阳需要南宫雪玉。
要说求,确实应该他们求李阳。
这让他也说不出质疑的话来,只能苦笑着点点头道:
“你这么说也对,婚姻之事确实不能儿戏,我作为长辈,自然也是希望你们俩能够好的。”
“但无论你们俩未来能不能走到一起,咱们毕竟都多了一份亲近,在楚先生,楚先生的叫的,实在是有些生分,不如我就托大一点,你叫我一声楚叔叔如何?”
要是搁在之前刚刚认识的时候,李阳就上赶着叫他楚叔叔,那楚景华自然是打心眼里不乐意。
但是现在,他巴不得能跟李阳挂上一点关系,起码这样,他以后求着人家治病时,能有点人情关系可讲,
就这么一个称呼的问题,李阳自然也不会计较,立马从善如流道:
“那小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楚叔叔。”
说到这里,他又一拍脑门连忙道:
“对了,楚叔叔,我刚刚独自回来找你,其实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想要私下找你说。”
“你想说的事情,应该是跟我的身体有关系吧?”楚景华不等他说出来,笑着叹气道:
“其实我早就已经知道,我的身体有点不太对劲,但具体不对劲在哪里?却是不太清楚的。”
“不过我身体出问题的原因,我其实是知道的,是有人在我体内种了一只血蛊,不过不用担心,这东西只会吸食我的血液成长。”
“等它成熟了,就会自己从我体内出来,不会伤害到我性命的。”
“楚叔叔,谁告诉你,你体内的蛊虫,不会危及你性命的?”李阳挑了挑眉头,冷笑着说道:
“蛊虫在我们国内非常稀有,全部都集中在南疆一带的苗人手里,但即便是在他们手里,也依旧极其稀少,所以每一只蛊虫都很珍贵,不会轻易流传出来。”
“楚叔叔所中的蛊虫,不是普通的血蛊,解蛊确实会在长成熟之后,自动脱落,成为一名珍贵的药材。”
“这一味药材,可以替避死之人续命三年,确实算得上是好东西。”
说到这里,李阳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咬牙切齿道:
“但你所中的,却根本就不是血蛊。”
“而是一种名为血影的蛊虫,这种蛊虫和血蛊一样,以人的血液为食,一开始也确实不会危及性命,但在蛊虫渐渐长大之后,就会越来越贪婪,越来越想吞噬更多的血液。”
“等到血液满足不了吞噬时,蛊虫就会越来越疯狂,然后就会开始吞噬血肉,最后你就会被活活吸成干尸而死去。”
“而在外人看来,你只是得了胃病,导致营养不良去世,根本就不会有人查出来,你是中了蛊虫,被蛊虫活活吸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