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来说,徭役负担来自里甲正役和杂役。负担里甲正役的是耕种官田农户,并且那些没有田地完全靠耕种官田的人户也被纳入里甲组织,必须承担里甲正役。拥有民田,又从事官田经营的人户也必须担当里甲正役。
除了承担正役外,还需承担杂泛差役。 杂泛差役以丁分,依据人丁多寡、产业厚薄分上中下三等。有田地的丁承担正杂二役,有丁无田承担杂泛差役。
这个徭役的范围非常之广泛,粮长、解户、马船头、馆夫、祗候、弓兵、皂隶、门禁、厨斗为常役。 后又有斫薪、抬柴、修河等差役,百姓往往被徭役折磨的无法生存。
而拥有度牒,或者遁入空门,就可以逃避徭役,不少百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寺庙的,唐顺之认为,如果不改变这个情况,恐怕即便是朱载坖动用雷霆手段,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
唐顺之的这个担心,确实很有道理,繁杂沉重的赋役确实会逼迫百姓遁入空门。
但是并非没有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已经在大明有了雏形,就是均徭。但是上一次的尝试以失败告终,嘉靖十六年,在内阁辅臣顾鼎臣力主下,应天巡抚欧阳铎主持、苏州知府王仪、常州知府应槚与松江知府黄润等人具体实施的征一法改革。
所谓征一法,就是以县为单位,将一县之地的赋税徭役折算成银两,再精确计算出每丁、每田该出数目,当时规定的是每丁征银一分,亩土地征银七厘七毫,这样百姓就可以不用亲自服徭役,而由官府雇人从事各种劳役。
征一法唐顺之是亲身参与了的,唐顺之和时任苏州知府王仪通信时,就指出了征一法最大的问题,就是士绅们任然可以钻空子逃避徭役,而百姓反而要年年缴纳均徭银,这对于百姓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
继任的南直隶巡抚夏邦谟也认为:之前的均徭法,将百姓以里甲为单位,分为十组,轮流服役,这样的话,百姓还可以修养九年,十年之中只用服徭役一年,而现在的征一法,百姓每年都要缴纳银两,反而增加的百姓的负担。
同时,征一法的实施的过程中,暴露出极大的问题,百姓在缴纳银子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和小吏们打交道,而这些小吏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加征火耗,使得百姓的负担更加严重。
同时,征一法要求地方官员统计税赋徭役,计算徭役所需的银两,再将其摊派到每亩土地和人丁上。这些两榜进士们根本没这个能力办这件事,只能委托给衙门小吏办理,而衙门小吏本就和地方豪强关系极深,借此机会逃避税赋,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
所以当年的唐顺之是坚决反对征一法,而征一均徭实施到现在,弊端就更加多了。这两年朝廷为了抵御倭寇,大举募兵,所费银两以十万计,这些银子从哪里来的?大部分都是挪借的地方的均徭银,甚至是预征数年之后的均徭银,银子已经被用了,但是地方州县还有很多事务未曾办理。
到时候州县官吏怎么办?州县官吏也变不出银子了,只能伸手再找百姓要,自嘉靖十六年实行征一法以来,朝廷在每丁、每亩土地上征收的均徭银已经增加了不少,说是爱民,实际上就是敛财。
百姓的负担比之原来更重,在力役亲充的时期,民众为避免官府的盘剥,一般也可以私自雇募揽纳户替其充役。而现在朝廷只要钱,关键是银子征了之后,事情却还没办,到时候免不了继续向百姓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