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无意成仙正文卷第289章三花娘娘再次强化前方的场景,城墙上的众人好似看得清楚,又好似看不清楚。
乌云遍布,白天也昏昏沉沉,满天风雨,将草原化作大泽,道人持杖分水,已走得远了,看上去只剩一个小黑点可那天空雷霆肆虐,却是即使身处数十里外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这幅场景深深的印在了众人的眼帘,心里怕也是忘不掉了。
只见雷霆降下在地上打出一蓬蓬的火花,散开一片片的电蛇,即使有妖怪化鸟而飞,也是刚刚飞起,就勾引起天雷,被凌空打死。
这哪里是道人与妖斗法?
分明是行走人间的神灵除秽。
“该把它画下来……”
奇人营中一名喜欢绘画的人盯着远方,喃喃自语,既为这幅场景的壮美而深感震撼,也为那已经走远了的道人的法力与风采所深深折服。
不知过了多久。
风雨停了,乌云散了,电闪雷鸣终止了,地上的水也缓缓褪去,甚至远处已经见到了阳光,道人才重新走回来。
此时的大地一片潮湿,低洼或坑陷中积满了水,地上的野草纷纷被冲倒,上面一层污泥,唯有道人一身干净。
只见得道人举杖一挥——
“轰隆……”
城外山墙顿时便又沉了下去,只在大地上留下两道缝,此外几乎恢复如初。
忽然不知从哪吹来一阵风,拨云见日,阳光一下就照了下来。
仿佛是特地照着道人归来。
“快开城门!”
“开城门!”
“迎先生进来!”
众人齐声呼喊,手忙脚乱。
道人与他们道谢,客套两句,便说自己累了,要回房休息,便回了住处。
回到房中,也只坐在窗前,抱着三花娘娘,发了一天的呆罢了。
今日除妖又是山墙又是控水,又是满天雷霆,确实费力不少。道人很少这样除妖,要按他以往的风格,应该会用最简单最省力的方式,像是这样完全不在乎法力的做法,确实也是特殊情况,心念所至。不过这般施法,消耗的也主要是灵力法力,至于身体有多疲累,是谈不上的。
一天下来,能清晰感觉到城中的气氛。
不仅兴奋,而且喧闹。
所有在城头上看见了那一幕的将校士卒,回来都积极的与人讲述,争先恐后,讲得绘声绘色,似乎单单只是见到那一幕,也是一种荣幸。
倒是没有人来打搅他。
似乎真以为他累了。
三花娘娘也少有的没有出去看热闹然后回来与他讲述、当他的小探马,只安心待在他怀里,被他撸着,或是坐在他旁边,与他一问一答,说着一些完全不需要脑子的幼稚话。
直到次日。
道人心绪已彻底平静下来。
此刻他坐在窗前,却从怀里摸出了一把匕首。
塞北人虽然十分强大,甚至在部分时候,塞北王庭很可能是这个世上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度,不过它的文明程度实在不够。这些相助塞北的妖魔大部分也很欠缺文明的熏陶,不仅在法术上没多少可圈可点之处,不少妖魔一身本事全靠自然感悟的神通,也穷得很。昨日出去一趟,一次性打死了不知多少妖魔,却没有见到几件器物。
少有的几件,要么被雷打烂,要么被洪水冲走,大多数宋游也不感兴趣。
拿回来的,只有这把分水刀。
这把分水刀很了不得,不仅持有它就可以不受水患,拿着坐船不遇大浪,掉入水中淹不死你,山洪崩水遇到你也得绕开,若是有道行的人拿着还可以拥有水神之能,用得熟练的话,能在水中掀浪,能使溪河改道。
不过宋游却不是因它的本事而将之拿过来。
此时翻来覆去仔细打量——
这把分水刀像是一柄匕首,刀把一手可握,刀身半臂来长。草原上的人很喜欢用匕首,连吃肉都要用匕首,也很喜欢佩戴短刀,寻常人家的匕首一般会用牛角做柄,刀身弯弯的,有身份的,就用金银做柄,更尊贵的,会镶嵌宝石,弄得珠光宝气,十分华丽。
然而这把匕首的外形风格却与草原上常见的匕首不一样。
木柄,刀身直。
细看刀身上原先还有字,不过被划掉了,且是连着被划掉的,既看不出原先写的什么,也看不出是大晏文字还是草原文字,又或者是别的什么西域国家海外国家的文字。
“……”
宋游懒得思索,收回目光,便将之递给了身边的猫:“送给三花娘娘。”
“喵?”
“这是了不得的宝物,不是上古遗留,便是先天神灵造物,有控水之能,正好三花娘娘不是一直想要一把刀子来玩吗?”宋游说道,“只是近些时间妖魔用它害过不少人命,便沾了污邪秽气,使得宝物蒙尘,它又比那面旗子厉害很多,三花娘娘要用它的话,须得将它洗干净才行。”
“!”
听见是了不得的宝物,比自己的那面小旗子还厉害,三花猫顿时神情一凝,扭头就往桌下跳去。
“篷……”
落地时已是人形。
几乎是睁大了眼睛,双手接过刀子,拿在手上仔细的看。
“很干净!没有灰尘!”
“此干净非彼干净,此尘非彼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