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超时加班、强迫劳动的行为,那处罚可就重了。
也许在福耀集团看来,只要按规定发工资,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工人加班,合情合理,如果有人不愿意加班,管理层还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想干就干,不想干就滚!”
这套方法在某些地方行得通,但是在发达地区行不通。
在发达国家,工人加班必须自愿,即便自愿加班,也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否则企业会面临巨额罚款。
当年沃尔玛要求员工下班后多停留5分钟整理柜台,但是这5分钟没有工资,最后被员工告上法庭,最后沃尔玛支付所有员工每天5分钟的加班费。
至于辱骂工人的行为更是不被允许,一旦被举报,就会被罚款,辱骂工人就等于给工人送钱!
不知道福耀玻璃有没有这种情况,如果有的话,一旦被发现,那处罚会更加严重!估计几千万美元起步。
如果最终被巨额罚款,曹老板不仅不应该生气,还应该高兴。
因为它曾说过一句名言:“工资高不利于年轻人奋斗。”
其实,任何人有钱了都不想奋斗,看看那些富二代,哪个不是天天吃喝玩乐?有哪个富二代会一心一意搞科研?
一些老板发财后也选择了躺平。
从个人奋斗角度考虑,如果这次罚款多一点,说不定可以激发曹老板的斗志,重新创业,成为褚时健第二,那样对曹老板、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
当然,福耀集团这个老狐狸早就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当地法律,因此已经提前把风险转嫁给了劳务公司。
在公告中,福耀集团表示:“公司主要是配合安全局等机构针对一家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正在进行的调查工作,公司一切生产正常运行。”
劳务公司是否愿意当这个冤大头,是否心甘情愿的为福耀集团顶罪,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最后福耀集团都要掏钱,不掏钱,谁愿意帮它背锅?
福耀集团以工资低、加班时间长而闻名于世,从打工者的角度考虑,福耀玻璃确实不是什么好企业。
不过,站在股东角度,福耀玻璃却是一家好公司,看看它的融资分红记录,上市之后,融资金额只有7.13亿,而分红金额却高达250亿,年年分红,妥妥的绩优白马股。
一句话评价福耀玻璃,对工人不好,但是对股民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