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接受了林大恩的邀请,于93年第一次去了缅甸。
在那个中国刚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年代,国内因为经济尚不发达,翡翠生意自然远没有现在火爆,来国内做翡翠生意的缅甸人也不多,因此,老爷子也确实很想去翡翠的原产地收割一把。
他就这样跟着林大恩去了缅甸的瓦城,也就是现在的曼德拉。
而那个时候的林大维,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翡翠商人,主要业务,就是从缅甸市场收翡翠,然后发往国内,让常驻国内的林大恩帮忙去销售。
除此之外,他还在龙肯场区的莫西沙场口包下了一个小矿洞,交给他刚成年的林家老三林大华在打理,但因为采用的是全人工开采的方式,收益还相当有限。
初到瓦城的老爷子确实称得上是如鱼得水,很快,他就在林家兄弟的协助之下,凭借独到的眼光,在市面上收购到了不少的珍贵翡翠,又进一步积累了大量的资金。
很自然地,林家兄弟,尤其是林家老大,也跟着他小发了一笔。
只不过在那个时候,翡翠名义上的开采权还掌握在政府手里,实际上的开采权却在地方武装的手中,政府和地方武装之间冲突不断,采矿权尚未大规模向民间开放,因此合作开矿的事暂时被搁置。
转机出现在94年。
94年2月,政府跟地方武装之间终于达成了协议,主要翡翠矿区恢复了和平,采矿权也逐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见状,身家已不菲的老爷子花了大量的资金,终于打通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武装两方面的关系,跟林家老大合作,以林家老大的名义,在当时的帕敢场区,拿下了木那场口一小片矿区的采矿权,正式开始了他在缅甸的采矿史。
其实当时的采矿收益并不高。
在那个年代,采矿的条件还相当有限,并且因为政府的限制,不允许采用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因此,采矿主要还是以人工为主。
而翡翠矿的开采,是有石脚一说的,想要挖到能出产翡翠的石脚,首先得愚公移山,把覆盖石脚的小山给挖开。
这可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因此在头两年,他们所承包的矿区并没有产生收益不说,还要贴进去不少钱。
直到96年底,一块重达八百多公斤的大木那被开采了出来。
那绝对是一块值钱货!
别的先不说,光是那条足有巴掌宽,几乎环绕了整块原石,颜色极阳,种水近冰的大色带,一看就值不少钱。
当时老爷子保守估计,假如能把那块原石运到国内,或者对色料需求更大,经济更为发达的港台地区,当时的价值就起码近亿。
假如把它切一刀,放到当时的缅甸公盘去出售的话,估计很有可能成为当年的标王。
只不过对于如何来处理这块料子,双方却产生了分歧。
按照老爷子的意思,是这么好的料子,没必要立即就出手,完全可以想方设法先把它运到国内去,然后一点一点往外放,越放会越值钱。
但林家老大的意思,却是直接给它来一刀,然后放去公盘快速回款,好去承包新的矿场。
说实在的,那时的老爷子,对于继续开矿的兴致实在是不大。
不大的原因,就在于地方军阀对于矿场的盘剥实在是太严重,再加上他又不是缅甸人,不能正式获得采矿权,暗地里以林家兄弟的名义去搞的话,风险又太大。
于是他便提出,由他以八千万的价格,买下那块原石的所有权,想办法把它运回国内收藏。
为此,他向占据了矿场近一半所有权的林家兄弟支付了近四千万。
那几乎是他当时所有的家底,为此,他不得不出手了手中几乎所有的原石。
事情就发生在他向林家兄弟支付完所有的款项之后。
当时,他正跟已拜他为师的林家老二喝着小酒,以示庆祝,可当他喝得差不多之后,最终林家老二却顺手拿起了一块原石,狠狠地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他就此命丧黄泉。
可不知咋回事,他的灵魂却钻进了拍它的那块并不值钱的骷髅头原石里,开始跟着那块原石颠簸,最终落入了前去缅甸采购原石的翠生缘老板刘国平之手,来到了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