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将近三十年没见到金璨了。
他在最好的年华逃命,从飞奔的火车上一跃而下,尸体被碾成碎片,拼都拼不出一具完整的尸体来。
“喂?你一直盯着我干啥?不会到现在,突然发现你哥我很帅了吧?”金璨突然凑了过来,一脸坏笑。
宋茵陈翻了个白眼,再看他烫着时下的三七分微卷,脖子上还带着个十字架,穿着个花不溜秋的松垮衬衫,天蓝色的牛仔喇叭裤,刷的锃亮的尖头皮鞋。
顿时有种后世父母看非主流杀马特的感觉,想拿拖鞋抽他。
宋茵陈见他意气风发,想起他死前的惨状,一时眼眶湿润,鼻音厚重道:“是,你很帅,蟋蟀见了都得叫大哥!”
金璨不满意她这回答:“真的,上次我去海城,好几个姑娘拉着我,说我像那个啥港城明星,还说我要是拍电影,一定会很火。
可惜我爸那个老古板,打死也不让我去港城!”
他这么一说,宋茵陈仔细一瞅,还真觉得有几分像那位大明星。
金璨以时下人的看法来说,颇有些离经叛道,喜欢潮流,尤其喜欢摇滚之类的东西,让保守的金爸金妈很头疼。
金璨正说的眉飞色舞,见宋茵陈眼里水雾渐起,以为自己说错话,让她不高兴。
他赶忙将橘子塞宋茵陈手里:“你咋长大之后,就变得爱哭了,小时候你多猛啊。
曾经打的我跪下求饶的陈陈姐去哪儿了?”
他说这话,一时勾起宋茵陈的回忆。
院里孩子多,多是父母工作忙没人管,一天到晚上树爬房野的没边。
别人还有父母多少管教一二,她爸妈下乡之后,连封信都不写,外婆心疼她出了月子身边就没父母,不免对她多有纵容宠溺,养的脾气很大。
金璨来了之后,她跟金璨几次干架之后,确定了在家的地位,出门身后带着个小弟,成了院里有名的大姐大。
深秋的阳光透过简陋的窗户,落在枕头边上,暖洋洋的很舒服,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就在咫尺之间,重生而来的幸福霎时溢满胸腔。
宋茵陈捂住脸,无声的哭泣,眼泪顺着指缝落下。
金璨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你....你别哭了啊,要是觉得过不好,不过就是了啊。
别看我这五六不着调的样子,其实我找工作了,就在市文工团。
真的,我每月都有工资,能养你的!”
隔壁的小媳妇一脸羡慕,不管这哥哥是不是亲的,听人家说这话就暖心。
不像她家兄弟,永远只会劝她:“谁个夫妻不打架?那牙齿和舌头还有磕到的时候,打打闹闹一辈子,不都这么过的嘛!”
宋茵陈背过身,悄悄擦了下眼泪:“你咋知道这事儿的?”
金璨脸色一沉:“我有哥们在你们乡派出所,是他告诉我,说你被人入室抢劫,还差点没了命,
我没敢让我妈知道,你晓得,她跟你一样爱哭,怕她一听说这事受不住。
就自己搭了车过来的!”
宋茵陈一怔,从市里到槐树乡要转好几次车,金璨怕是一听说消息,就赶着过来了。
“灿灿,我要拜托你一件事!”她如今无人可用,只有拜托金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