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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八十九章 就吃一口(1 / 2)

法国人烹饪文化中,不吃猪蹄,虽说现在有阿尔萨斯猪脚这道网红菜,但实际上也只是吃个新鲜,反正莫里哀从来不吃。


不过袁州的金字招牌还是十分管用的,莫里哀心想:“我就吃一块试试味道。”


莫里哀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带皮的肉放进嘴里,第一感觉是q弹的皮带着脆劲,牙齿一咬就断开了,细嚼几下,糯糯的皮和鲜嫩的肉混合在一起既糯又嫩,味道好极了。


“咦,我再吃一口。”


“原来猪蹄这么好吃。”


莫里哀继鱼的美味以后他又发现了一种好吃的美食那就是猪蹄了,莫里哀决定明天就点一些猪蹄做的菜来吃,这太少了。


何况还有另外两双筷子,一个大猪蹄除了骨头确实没有多少,因此莫里哀三人没几下就吃完了开始盯上其他的菜了。


李研一那一桌就比较和谐一点了。


周彰居和李研一对于冷啖杯的兴趣浓厚,一上来就盯上了,他们年纪大了打算先吃点素的打底。


素的袁州准备的是两冷两热,激胡豆和煮毛豆是热的,卤豆干和卤海带是凉的。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激胡豆这道菜,真是期待。”周彰居略带感慨道。


激胡豆是川省的特色菜,以前平凡日子里打牙祭的菜,在清汤寡水的年代里,一碗激胡豆,可是大家最大的享受了。


而“激”则是一种新的烹饪方式,因此激胡豆的名字是带着食材和烹饪方式的结合体也算是少见了。


平常的激胡豆都是冷吃的,但是袁州端上来的却是热的,没错就是冉冉冒着白气的。


激胡豆原本是将炒好的胡豆放进调好的酱汁里面,一定要浸润至没有硬心才行,因此早就已经放凉了。


因此炒胡豆就是关键,考验的是火候的掌握。


对于袁州端上来的热的激胡豆,周彰居和李研一都很好奇。


用筷子夹了一颗形状饱满略带一点点黑色的胡豆,李研一放进嘴里,带着一点点热度的胡豆,用嘴轻轻一抿,皮就裂开了,露出里面香糯的果肉,咀嚼几下,韧韧的皮加上糯糯的肉,吃起来软韧醇厚,十分好吃。


袁州在调味的时候还加了一点薄荷和辣椒似乎还有一点点花椒的味道,清凉爽口的同时还夹杂着开胃的麻辣,很是独特的味道。


“用滚烫的酱汁来缩短浸泡的时间,不过却没有破坏酱汁独有的味道,火候的把握简直妙入毫巅,真是了不起。”周彰居开口赞了一句。


李研一也是一脸的满意笑着点头道:“确实是很有新意,不愧是小袁。”


跟他们一起来的胖子老何倒是没有盯着食物,虽然闻起来很香,但是在郫筒酒上来以后,这家伙就不错眼珠地盯着酒了。


率先拎起酒壶就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杯满满的,澄澈的酒液顺着壶嘴徐徐倒出来,一股子梨香更加浓郁了。


老何舔了舔唇,胖的只剩一条缝的眼睛里冒出十足的火光:“香,真是太香了,这酒绝对是极品,极品呀。”


显然是兴奋到极点了,老何迫不及待地放下酒壶,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往嘴里送,整个过程稳健极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这么好的酒给洒了一滴,那简直就是再心痛不过的事情了。


微微抿上一口,圆润柔和的酒液顺着喉咙直达胃里,升起一股股暖意,留在嘴里的是淡淡的梨香,美妙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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