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快穿:在年代世界悠闲生活> 第588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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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40)(2 / 2)

但本质上,她其实没想真下乡,她以为她妈可以把她的名字给撤回来。


果然,知道她报名以后,于母又气又急,到处找关系,想把她的名字给撤下来。


但是,事情的进展非常不顺利。他们这个小县城,下乡这事是归革委会来管的。还真不给她这个妇联主任面子,刚上来的负责人还是个色胚,于母差点被他占了便宜。


当她为了女儿不下乡而努力的时候,作为于亚男的疯批舔狗竹马,陈国栋卖了工作,也跟着报名了。


甚至他还强烈要求革委会把下乡时间尽量提前。陈国栋极力促成下乡这件事,因为他觉得于亚男对他的态度有点不太明确,俩人在城里待着,关系进展缓慢,要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两个人就会有相依为命的情谊,这关系就妥了。


而且,为了让于亚男能够专心依靠他,也气愤于母竟然惹了于亚男不高兴,临下乡之前,他还搞了个骚操作,在县委大院贴了大字报,说于母和人搞破鞋,而证据就是于亚男那天看见的那一幕。


亲生女儿都这么说了,你还能否认?再加上未能得逞的革委会领导推波助澜,于母还真就被剃了阴阳头。


而她的女儿,被局面吓破了胆,愣是一句话没帮她说。跟着陈国栋就下乡了。


到了乡下之后,她就把母亲给忘到了九霄云外,好像之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于亚男长相随母,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她很享受陈国栋的舔狗行为,但是内心深处却并不想直接和他确立关系,直白点说,就是把他当成了备胎。


所以陈国栋的感觉没有错。于亚男的态度确实不明确。


但显然,陈国栋不是个心甘情愿的备胎。于亚男和谁接触的多,他就要收拾谁。下乡期间,被他害的还不止江宏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来自京城的知青,俩人都因为长得好看,被于亚男多看了几眼,多聊了几句,示了几次好,就被陈国栋害了。


但是,因为这家伙下手干脆利落,平时一点表现也没有,直接下杀手,反倒是没有一点惹人怀疑。大家都觉得是这俩人不小心,失足落水的,后来生产队在水库那儿还立了警示牌。


也有机灵点的男知青,觉得于亚男有点邪门,死了的俩人都是她主动去示好的,结果没多久就出事了。


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他们选择远离于亚男保平安。


而就在于亚男在乡下和陈国栋纠纠缠缠的时候,她的母亲在城里不堪受辱,选择了自尽。后来她跟着陈国栋回城,才知道母亲已经没了,没有办法,她只能和陈国栋绑在一起,俩人纠缠了一辈子。


看完世界线的江图被恶心的够呛。和于亚男比起来,徐灿灿都显得不那么面目可憎了。还有那个陈国栋,这是什么品种的神经病啊!


江图决定就在城里解决他们,别让他俩下乡去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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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看到评论里有书友说稿酬的问题,他说那个时候没有稿酬,他是对的。动乱十年,基本上是零稿酬的十年。从66年开始,稿费制度被废除了。


甚至,在那期间,有人请示恢复稿费制度,但是领导批示:“50年不谈稿费。”


所以,关于稿费的问题,大家就当私设看吧。


动乱结束后,稿费制度就恢复了。


在废除稿费制度之前,稿费是非常非常可观的。


1956年,出版社支付给《叶圣陶童话选》3510元的稿酬,按照千字18元的标准,还要加上印数稿酬。那个时候普通职工的月收入才三四十元。很多文化人用稿酬在北京轻轻松松买下了四合院。


1958年7月,文化部颁布了第一个正式统一的稿酬规定,即《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于同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试行。基本稿酬分为六级:着作稿每千字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


该标准试行两个多月后,北京和上海的一部分作者和出版社倡议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式的劳动,建议降低稿酬标准。文化部根据上述建议于10月10日发出通报,将《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降低一半,着作稿的基本稿酬降为3~8元,翻译稿的基本稿酬降为2~5元,最高降幅多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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