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舔血的人,哪里来那么多儿女情长。
喜欢就去追,追不到就抢。
讲究的就是一个快狠准。
出任务的时候,薛粲总说他们动作还不够利落,应该这样这样做,能更加高效安全的完成任务。
怎么到自己追女孩,就开始婆婆妈妈呢?
对于除掉情敌这件事,莫北一百个同意,甚至还愿意帮忙。
薛粲黑了脸,“每天打打杀杀的,你就不能动点脑子?”
莫北:[?_??]
我是挨骂了?
怎么,我说错什么了?怎么就成不动脑子的了?
薛粲不给莫北发问的机会,让他开车去顶天大酒店。
他也就随口说说而已,不可能对伏城下手。
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万一被沈鹿知道了,她不仅不会感动,还会觉得他是不是有病,认为他太过暴虐冷酷,从而更加疏远她。
在薛粲心里,沈鹿纯善美好如小雏菊一样,见不得半点黑暗。
你说她买凶杀人?
那是她以牙还牙,永绝后患,是有智慧,有决断的体现。
而且没看她都只让对付金老板吗,都没想到金老板那些小情人和私生子。
总而言之,在薛粲眼里,沈鹿就是很美好的。
想要靠近如此美好她的他,也不能太过污糟。
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薛粲一直在默默思考。
莫北不知道自家老大在想什么东西,左右应该是一些没必要的玩意。
顶天大酒店位置靠近关卡,是一栋18层高的大楼。
晚上光线不好,再加上呼呼不停地风沙,沈鹿看不清楚顶天大酒店的外观到底如何。
进入地下车库,噼里啪啦响了一路的风沙总算吹不到车身上了。
三人下了车,等吴俊锁好车,一起坐电梯去一楼。
莫北和薛粲来的比他们早一些,这会儿正在大厅的沙发上坐着。
见到从电梯里出来的沈鹿,薛粲跟莫北便起身迎了上来。
“薛团长你们到很久了?”沈鹿问。
“也是刚到。”薛粲看向吴俊,“等会更晚一些,风沙会更大一些,你开车不要着急,以稳为主。”
吴俊点头:“知道了老大。”
几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坐电梯到了三楼的贵宾厅,这是顶天大酒店最大的宴会厅,可同时容纳5000人,几乎占据了整个三楼。
新上任的商会会长潘总着一身黑色西服站在贵宾厅入口,比起大腹便便的金老板,潘总身材要好得多,只不过皮肤就要黑不少,给人一种凶悍不好惹的黑老大既视感。
“听说这个潘总是搞厂子的,生产的什么东西,不会是卖西瓜刀的吧?”沈鹿小声问薛粲。
薛粲忍俊不禁,嘴角往上翘了翘:“潘总有好几个厂子,做衣服鞋子的。”
“哦。”
潘总眼睛一扫,看见了沈鹿一行人。
他自然是不认得沈鹿、伏城他们,但他认得薛粲。
疾风佣兵团在帝都还是有几分名头的,尤其在下城区,疾风佣兵团的专业和高效深受各大老板的欢迎。
潘总自己就和疾风佣兵团做过几次生意,和薛粲见过。
对于这个年轻人,潘总很欣赏,还想过把自己女儿嫁给他,以此拉拢薛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