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枫在mix电脑公司的四楼见到了维斯塔三人。
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相关的文件。
陈枫以合伙人的身份,与三人成了一家电脑公司。
第一期资金是一千万美元,陈枫占有70%。
维斯塔三人占30%,负责软件开发和公司管理的工作。
这是一个全新的项目,陈枫不介意多给维斯塔他们一点,这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后面如果公司扩大了,或者上市的话,股份占比肯定还会有变化的。
而维斯塔三人,也同意了陈枫提出来的协议。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做出点东西来。
软件开发这一行,只有做出好东西,才能在这一行站稳脚。
站稳脚后,哪怕你不在这家公司做,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也可以拿到高薪。
这一次合作,相当于是陈枫给他们机会。
签署完合同,安排完维斯塔三人之后,陈枫就先坐私人飞机回纽约了。
硅谷这边的事情交给维斯塔他们来处理。
陈枫纽约那边也有不少事情要忙,不可能一直待在硅谷。
一个星期后,陈枫重新回到硅谷。
知道陈枫今天过来,维斯塔三人早早地在门口迎接,甚至还换上了西装。
见到陈枫,三人热情地跟陈枫打招呼。
“boss,你来啦。”
陈枫点点头说道:“事情安排得怎么样了?”
“我敢保证,这一定是最棒的办公室。”托比一脸的自豪。
陈枫跟着三人重新走进这间办公室。
一个星期之后,办公室已经变了一个模样。
墙上贴着披头士的海报,还有各种颜色的涂鸦。
角落的位置你甚至还能看到一辆阿诺施瓦辛格开的朋克重型机车。
除了墙壁被大改,里面桌子被随意地分为几个区域。
其中一块区域被单独划分出来,摆上了桌球台,桌上足球,还有沙发电视游戏机。
旁边就是饮料区,两台大冰箱放在那里,旁边还有几箱啤酒放在地上。
靠墙边的音响正在播放披头士的摇滚音乐。
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网吧。
陈枫饶有兴趣地打量这个办公室,说实话,对于一般的老板投资人,看到办公室被魔改成这个样子估计早就大发雷霆了。
但是,陈枫倒是觉得有趣。
因为后世很多互联网大公司都是尽可能营造一种舒适的环境,不要求员工穿西装上班,你穿西装来说不定还会被罚款。
什么游戏区,饮料区,更是见怪不怪。
有些公司甚至还单独做了健身房。
互联网公司和金融公司的玩法不一样。
金融公司要求是给客户一种专业体面的形象,所以要求穿西装打领带,而且还要求必须是名牌。
但是互联网公司是需要创造力的。
你给员工们树立太多条条框框,反倒会约束他们的创造力。
眼前的这个办公室倒是有几分后世互联网公司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