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中叶的北美大6几乎是完全蛮荒的,步安带领的这个镖团甚至可能数周之内都遇不到任何人,镖客们完全就是在对抗着大自然。他们携带着自己的帐篷,带着弓弩、步枪,以及一切必要的求生工具,他们的食物来自于猎取和采摘,就仿佛数万年前智人的先祖一样,不过现在的镖团有着更合适的工具而已。
“那树上,美洲豹。”泼埃索弓着腰,低声对他身旁的白明修说道。
白明修静静地将手中的弓弩上了弦,眼睛盯着那颗大树上正在享受美食的一只美洲豹。
泼埃索盯着白明修,并没有动手。他是夏延部落中最好的猎手,但是却被巫祝所诋毁,也被整个部落中的人排斥。来到镖团之中,虽然这些镖客们谈不上对他多么亲热,但是镖团的运行机制,反而更像是一个公平合理的部落。凡是进行工作的人,都能够分配到自己的食物,功劳大就获得的奖赏高。领安排的事情,所有人都服从安排。有一次白明修令泼埃索担任狩猎小队的头,让其他人听他的命令,那些镖客们也都服从了。
泼埃索觉得自己有点喜欢这样的氛围,没有多余的废话,大家凭本领出头。
对于步安这个领,泼埃索也是非常佩服的。泼埃索觉得他既是一个强大的酋长,又是一个合格的巫师。酋长能够带领部落的人们,巫师则能安抚大家的心。步安这个领就能做到这些事。
而且,镖团中射术最好的人,就是步安了,这让泼埃索很佩服。
白明修瞄了一会儿,他们的身上涂抹了特殊的气味,让猎物很难明辨。低沉的一声箭响,白明修手中弓弩射出了一根合金钢箭矢,直接从这只美洲豹脑袋侧面穿了进去,洞穿了它的大脑,从另一侧飞了出来。美洲豹的尸体直接从树梢上掉了下来,泼埃索立即冲了上去。
瘦猴赞道:“头儿真是神射,这一下把这豹子的皮都给保存好了。”
已经有镖客上去将这头美洲豹的皮给剥了下来,他们是手法犀利,基本上不损伤这张毛皮,将美洲豹开膛破肚之后,还很快地将其身上的肉给卸了下来。
这种大型猫科动物的肉肯定是不好吃的,不过镖客们不是一群挑剔的人,他们会处理自己的食物,也不会浪费任何东西。哪怕是动物的内脏,不能够吃的,也会捣碎,做成鱼饵或者猎物诱饵一类的东西。
“收集了几十张上好的毛皮,估计去了新阿姆斯特丹,能够卖给咱们的舰队。”金柱笑了笑,满是期待。
镖客们没有什么钱,不过他们搞钱的方式也不少。
这些天白明修偶尔登录步安的身体内,体会这挑战大荒野的感觉,知道这个时期殖民者的艰难,不过他同样满怀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