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修早在澳洲的时期,其实就已经开始设计大明新的外交模式了。许许多多的明穿着眼的,更多就是杀鞑子、当皇帝一类的事情,想到开殖民地的人也不少,但是白明修却具有更大的格局,他希望建立的是以大明为中心的世界格局,就如当年美国在二战之后做到的一样。
他没有理由去建立一个类似后世那种联合国架构下各国一律平等的世界体系,因为这根本就不适用于当前的形势。很多地方都没有国家,而且统治方式也很原始。西方的征服者们听不懂人话,只懂得黄金和大炮。
所以在白明修看来,朝贡体系其实还有自己的生命力,是可以进一步挥的。
如缅甸这样的殖民地,属于跟大明看不顺眼直接被灭掉的。白明修可以直接建立宣慰司进行治理,在良好的秩序和善政的情况下,也能取得展和慢慢融入大明的体系。至于像苏禄这种吃了还嫌费事的国家,让其成为外藩倒也很合适。
白明修设计的朝贡体系拥有非常多非常多的规定,与旧有的朝贡体系几乎完全不同了:
先,朝贡国承认大明帝国为其宗主国,其国家元和政府脑的更替必须得到大明的封诰和认可。而且大明的宗主地位、对朝贡国朝政的指导,要入宪。没有宪法的话,大明可以帮着搞一部。
其次,大明国民可自由进出朝贡国,在朝贡国经商、生产、生活、置业。大明商旅在朝贡国的贸易,朝贡国关税由大明海关协助订立。未来如果有大量的统一在大明帝国的朝贡国,可以建立关税同盟,执行统一的关税和形成统一市场。
相对地,朝贡国居民也可来大明进行经商、生产、生活和置业,贸易时关税优于普通外国。
再次,大明jūn_duì 有权使用朝贡国的后勤设施,并进行驻扎、演练等行动。朝贡国有义务协同大明进行军事行动,大明也承担对朝贡国的保护。
倒是好像最核心的朝贡这个过程,在整个盟约中就不重要了。白明修也不会让大明吃亏,朝贡国进行进贡,大明在物品上的回礼要等值,就算过也不能过许多。
人们常认为朝贡中国是一只吃亏的,但实际操作中,中国皇帝总是让朝贡国少来,还美其名曰体恤舟车劳顿路途遥远,实际就是为了少给钱。实际上,就算回赠,其实也是样子货多一些。
时人曾曰:“今诸夷所进贡方物,仅有其名耳,大都草率不堪。而朝廷所赐缯、帛、靴帽之属尤极不堪。”朝廷给点丝绸绢织,意思一下就完了。
到了白明修这里,彻底就将朝贡变为了一件礼仪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