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黑月光总是扒我小马甲>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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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1 / 1)

明日便要拜堂了,可是方姝丝毫不急,依旧赖床不起,完全没有要当新娘子的自觉。云香看着床上呼呼大睡的方姝,第五遍催促:“姝姐姐,燕亲王送来了许多箱子,说是给您的贺礼,都堆满了院子,您要不要去看看?”燕亲王?方姝抓了抓脑袋坐起来,脱口而出:“我爹送了什么进来?”云香只以为她还在做梦,便又重复了一遍:“燕亲王给您送了一院子的贺礼。”对于这个飞来的便宜爹,方姝表示随缘吧。但是有人送了满院子的礼物,方姝还是欢喜的跑出去看了一眼的。岂料刚看完,沈落奚就凉凉的给她来了一句:“这些都是给你添的嫁妆,但是你看完就入库吧。”方姝:???沈落奚略了她一眼,“你在我府上吃了这么久,惹了这么货,算点赔款罢了,利息我们再议。”方姝冲过去,“那我们拿出算盘好好算算,多退少补,也不至于全给我赔进去啊。”可惜没人理她。方姝就这样目瞪口呆的看着一院子白花花的银子被管家派人迅速的搬走了,生怕她多看一眼就没了一眼。她终于知道沈落奚的家财万贯哪里来的了。这她可不依了,方姝争辩道:“我是吃的金子还是银子啊,你也太黑了吧。”沈落奚回头:“该吃金子了,进来吧。”说什么吃金子,其实还是一贯的早膳。清粥小菜,咸甜搭配,方姝咬的咯咯作响,仿佛吃的真是金银珠宝一样。不过她心里还在生气,怕是顿顿金银珠宝的吃,也花不得那么多金银珠宝啊。饭后沈落奚就又不知所踪,似乎是忙碌至极。倒是沈瑜带了人来见她。进了茶厅就看到两个少年,蓝袍子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沈瑜,紫衣的却只觉得似曾相识。两个人听到脚步回头,方姝才想起来那是李斯。见了皇子是要行礼的,方姝刚屈下膝盖就被人扶了起来。李斯一双眼睛炯炯盯着她,眼里似有情意绵绵,却不知如何开口。“大皇子,您可否放手。”方姝提醒道。沈瑜看着自己兄弟完全不顾及他的样子,一巴掌把这厮的手拍了下去,站在方姝面前挡住她,道:“李斯,我可以提醒过你的啊,就是过来看一眼。你要是这样子被我爹看到,别说我饶了你,他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李斯被呵斥一番,才低着头,落寞又委屈的样子,“我来是想问方姑娘一个问题的。”方姝道:“你说。”“你可是真的心悦沈丞相?”少年目光中的情愫显而易见,只不过方姝觉得,稚子对她如今这副容貌痴迷也实属正常,年纪小没定力,被美人皮貌迷惑也不是大事,毕竟沈落奚都没能抵得住诱惑。她嘴角浮起一抹笑意道:“自然。”骗骗他,让他死了心。免得以后扯扯不清,那可就乱了套了。李斯听了这话,天都塌了。竟然直接失了仪态小跑出去。沈瑜怕兄弟出事,安抚了一下方姝,便追了出去。其实说起来,她,谢昭,沈落奚自小便是邻居,只不过谢家和方家是一派,沈家属于朝堂上出了名的狠,所以大家对沈家都是敬而远之的。她从小也就和谢昭有婚约,所以便与谢昭亲近,近乎形影不离。谢昭彬彬有礼满腹诗书,她便努力学习琴棋书画,虽然依旧四窍只通了一门棋,但也尽力做一个温雅知礼的太傅府的小姐,只为与谢昭相配。而与沈落奚相熟也是意外。她与丫鬟口中听说了外面的热闹,便偷了丫鬟的衣服想出去玩,刚爬上墙头,便直直的与刚出门的墨衣少年四目相对。那时,她看到了面目冷淡的少年脸上,难得露出诧异。应该是不敢相信一个知书达理的太傅家的小姐,竟做出这样的事吧。不过她还是叫住了他,因为她上去后下不来,又不想被下人发现抓回去责罚。“喂,沈……沈落奚,你能帮我一下嘛?”少年的声音像清泉一样冷冽,面若寒冰,他道:“你跳下来。”当然,结果是沈落奚还没做好准备,她便跳了下去,直接一屁股坐他身上,压的他脸都憋红了。不过也算巧,她回来的时候,沈落奚还是在的,正好可以将她送进去。那时她才知道,这个一身墨衣的少年,轻功那么好,抱着她轻飘飘的就上了墙头,将她安然无恙的送了进去。见过一次热闹,肯定不会再甘于府中的古板守礼,所以她第二次爬墙的时候,又看到凑巧出门的少年的时候,开心的不得了。然后两个人就有了小秘密。她知道他其实爱吃甜食,尤其是糖葫芦。他见到了她不温婉的一面,调皮的像只小野猫。但是两个人回到书院和府里,依旧疏远的状态,除了吃饭的时候,她偶尔带了谢昭坐在他身边,让他不再孤单。那时,他们也就李斯沈瑜这般年纪,她还偷偷羡慕过柳府那个天仙一样的柳如是呢。人家长得那叫一个仙气飘飘,哪跟她一样肉嘟嘟的,还圆圆的。不过,如今她这面貌,可是漂亮太多了。沈落奚那时候还说不喜欢柳如是那样的仙女,原来只是仙女不够好看啊。果然男人都是□□熏心。回到前院的时候已经接近午膳,只是今日沈落奚今日没再回来,还吩咐人说:明天便要成亲,今日见了不吉利。真真是荒唐。昨晚上还跟她同床共枕,今日就变成了害羞的小媳妇了。方姝难得用了个舒坦的一个人的午膳,便又有丫鬟道:“夫人,燕亲王又送来一份礼物,说让您看了信再决定收不收。”方姝接过信,原来送来的是一只小狗,据说这种狗是前两年燕静安世子寻来逗王妃开心的,非常通人性,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而燕亲王将这狗生下的唯一的一只幼崽,送给了她,说是长大后可以护她。知道是一只狗崽崽,方姝欢喜的吩咐:“快带上来。”奶白的毛绒绒皮毛上像穿了黑色的大衣,眼睛周围像张了一双黑眼圈,偏生它长了一双宝蓝的大眼睛,见到方姝就撒欢跑了过来,似乎是早就认识一样,软萌可爱的模样融化了一院子人的心。方姝正要靠近,送狗的下人却上前一步道:“夫人,这狗虽然已经进行过认主训练,知道您是它的主子,可是它本属于狼的一脉,还需要再熟悉才可以陪着您玩。”听到是狼的分支,丫鬟们顿时四散开来,唯有云香抖的跟筛子一样还要护在方姝面前:“姝姐姐,这狼……狗,要不我们送回去吧,我好怕啊。”方姝看着那双渴望的小眼神,却一点都不怕。她能感觉到,这小家伙是喜欢她,想和她亲近的。所以她在养狗人的防护下,还上去抹了两下,惹得小狗依恋的蹭蹭她的手心。养狗人道:“请夫人为它赐名。”方姝看它一团绒绒的样子,想了下说:“就叫她肉肉吧。”有了小狗的陪伴,一瞬间院子里都有了生机。可是养狗人说,至少还需要一个月才能确保安全,小狗又不想离开她,就只能拿了个笼子,将它关起来,放在方姝的床头。曾传言要纳妾的沈丞相递出去的请柬是娶妻,只不过请柬上的女人仍然没变,不由得让人们感叹这个名为方姝的女人的好手段。才没多少日子的功夫,就成功上位了。长公主得了消息,却愤恨的摔了满屋子东西。丫鬟东芝劝道:“公主,沈大人既然对您无情,您为何非他不可呢。如此生气,不还是气的您的身体。”长公主厉声道:“你懂什么。”她是真的没想到,一向木讷的夫君竟然会跟皇兄求合离,虽然皇兄没有立即答应,但是她知道早晚他们夫妻都要离了的。本想着日后或许还与沈落奚有可能的,可是突然听闻沈落奚是真的要娶那个下作胚子为妻,她怎么可能冷静。“我一定要让那个下作胚子生不如死。”长公主又狠狠地摔了一套茶碗。不管外界怎么议论纷纷,京城一大早都被那十里红妆看花了眼。都说沈丞相的夫人原本是个农妇家的小寡妇,可是谁也不知道真伪。更可况这夫人的嫁妆也绵延几里,哪里像是没家底的。于是有人猜测,沈丞相的夫人是个富商之女。一时间各种传言都有了。传言的主人公此刻刚坐上花轿。因着方姝没有娘家,花轿便会绕城三圈,最后汇入沈府。八抬大轿,吹吹打打,热闹非凡。只要看热闹的百姓都会被送上一份小礼物,酒楼的人们便议论说:怕是嫁公主也没这么气派。长公主气的拧紧了手帕。她当年自然也是十里红妆,可是确实不如方姝的气派,而且她根本不喜欢驸马,更是带着满腔怨气嫁了过去。凭什么一个贱民就能得到她梦寐以求的。“公主,都已经安排妥当了。”身后一个侍卫道。长公主冷笑。她准备了人手,在方姝第二圈绕城的时候,就会把人悄无声息的劫走,然后自己进了花轿与沈落奚拜堂成亲,到入了洞房,就算他不认也晚了。而那贱人,会被带到荒郊野外被男人轮番口口后,暴尸荒野,甚至被野兽啃食,死无全尸。任他沈落奚发疯发狂,总不能将她也杀了。还只能乖乖认了她。而此时,花轿已经绕城第二圈了,方姝只觉得闻到了一股香味,昏昏沉沉的就要睡着,临睡前被一个陌生人抱走,她惊恐的要叫却没叫出来,就这样被人带离了花轿。绕城三圈的花轿进了沈府,万众瞩目之下,新娘子迈出了一只脚,新郎官沈丞相却脸色大变,直接一刀切了马车上的马就驰骋而去,令一众宾客摸不着头脑。新娘都已经下轿,却迟迟没有等到新郎握住她的手,还听到众人的闲言碎语。不曾想新娘子竟然亲手掀开了盖头。盖头下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面孔,当今皇上的妹妹,长公主。一时间,又是众口铄词,但唯独都不是好话。长公主气愤的踩了盖头,呵斥道:“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们的狗眼。”长公主本想直接进了沈府的门,却被人拦下来了。“瞎了你们的狗眼,竟敢拦本公主。”小厮们本想退让,沈瑜却向前一步,面无表情的开口问道:“不知长公主要以何等身份入我沈府?若是以我朝长公主的身份,我替父亲亲迎。若是其他身份,我们沈府的新娘子还未到,请自重。”这话说的简直不留一点情面了,偏偏说的又是实话。人家成亲,您作为一国公主,又是有夫之妇,穿了凤冠霞帔坐人家花轿里也不成体统啊。同样来喝喜酒的昙昭犹豫了许久,终是站了出来,“姑姑,昙昭身体不适,您可否陪昙昭回宫。”本是给她台阶下的一句话,长公主却将火气发在了昙昭身上,她不讲理道:“装什么装,你与你那娘亲一样白莲花,当年若不是你娘亲在皇兄面前提了一句,我又何苦嫁给一块木头,遭了这么多年的苦。如今你还胳膊肘往外拐,帮他人作势。”尖酸刻薄的话,简直没个公主的样子。昙昭本就与这姑姑并不亲近,今日也是为了顾及亲情和皇家颜面才出头的,没想到竟然还连累了母妃,小姑娘当时就委屈的要哭。沈瑜黑着脸将人往身后一扯,命人道:“关门罢,免得疯狗乱咬人。”作者有话要说:我想写出床头狗(名肉肉)的威猛,可是自己回来看,怎么看怎么像一只二哈???这是我的错觉吧!!下一章有你们想要的,至于宝宝,你们先养沈瑜和肉肉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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