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师蓝几人皱眉,最后还是和她相熟的蒋禛开口:“安小姐,你应该知道。这并不是几个学生的事情,而是那些尸位素裹的人对读书人的不尊重。”
安闲自然知道,但是她扫过在坐的几人,语气平淡又残忍:“可是你们也知道,这不是你们游行一次就能解决的。归根究底,是国家太乱,是国家太弱。”
“你们前半生识文断字,后半生应该做的就是教书育人,培养出更有文化涵养的下一代,而不是将自己置身于危难之中!”
“死有轻如鸿毛,重如泰山之分,活着又未尝不是如此。所以,请你们要更加在乎自己的生命,因为国家需要你们!”
一番话,让场中人都沉默了,一向情感丰富的丰泠眼中都有泪光浮动。
章光之抬了抬眼镜,站起身,语气真切:“多谢安小姐,听君一番话,胜读十年书。”
安闲:“章教授,你客气了!”
章光之:“并没有客气,从前我想着,誓做先烈,不在乎自己这条命。惭愧惭愧!”
安闲当然知道,并不是自己一番话让这几人如此。
他们都是当代文豪,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刚才那番话的道理。
他们只是很高兴,有一个人非他们团体的人能够懂得他们。
孩子们的青春热血,他们也有。
可是他们比孩子更加成熟,所以更明白,比起死亡,活着的人能做的更多,面临的也更多。
安闲又和他们坐了一会儿,才离开。
丰泠走到窗边,痴痴的看着安闲上了一辆车,直至再也看不见。
蒋禛走过来:“怎么了?还没和安小姐说够?”
丰泠转头拉住蒋禛的手,双眼无比的亮,都说少年人容易热血沸腾,却不知青年人皮囊之下的热血,不比少年人羸弱。
他道:“我找到我的缪斯了!我要为她写诗,歌颂她,赞美她,追随她!”
蒋禛:“……”所以,你能不能不要拉着我说这么容易令人误会的话!
蒋禛不动声色的抽回手,“她想做的,我们可能都帮不到。”
“不,我能!”丰泠神色间,有一种温润的癫狂,他继续道,“我要记录她的一生,让后世之人知道她所做的一切,你觉得怎么样?”
蒋禛点头,郑重道:“她值得。”
若是旁人,他绝对会阻止这个被称为“光之子”的诗人,用他那比太阳更炙热的文字去歌颂一个女人。
蒋禛是读书人,却也有着男人的劣根性。
在遇到安闲之前,他也不曾佩服过一个女人。
他觉得,女人或许就如同他父母让他娶的那个女子一样,企盼岁月安好,却不会为此做些什么。
安闲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或许就是,她有一个很赚钱的安家。
然而他从收到她寄来的第一份报纸开始,他就明白,这个比他小十多岁的小姑娘,与众不同。
后来认识胡师蓝后,他对女性便更加的尊重。
所以,女性很多时候并非是不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你强大,那么无关乎你是男是女。
蒋禛觉得,自己下一本书,就写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这个时代千万女人的缩影。
如同他写过那个曾经那个玩伴,那个已经被社会同化成普通人的玩伴。
章光之:“她要怎么做?”
胡师蓝:“不知道,不过她的身份是秘密,所以今天的事,大家都当没有见过。丰泠你写诗就写诗,不要让人知道是她!”
丰泠:“我有那么蠢吗?”
蒋禛:“你不蠢?”
丰泠:“……”
蒋禛看着丰泠一脸郁闷,心里叹了一口气。
他羡慕丰泠的“蠢”,因为这样他赋予了笔下的文字一种近乎残忍的天真。
就像他曾经在国外看过的一本童话故事书。
那里面的每个故事,在小朋友看来或许都是美好的。
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被野兽囚禁姑娘最后被勇士解救,化成泡沫的美人鱼……
这些故事,多么美好,美好到其中的残忍更让他心底发寒。
而丰泠的文字,就是如此。
他没有他那种天赋,故而他羡慕。
章光之睿智的目光幽深,看不到边:“我觉得这位安小姐,恐怕要做一件大事。”虽然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章光之却有这种近乎迷信的直觉。
胡师蓝:“不管如何,帮不到她就够了,别添乱。”
丰泠有些生气的皱眉:“我会保护她的,她是我的缪斯!”他才不会伤害她。
胡师蓝:“你有过多少缪斯,你都没数数吗?”
丰泠说不出话了。
但是他想说,不一样的,她不一样。
丰泠回去后写道:
你去,我人不走,心跟你走,
你上哪一条大路,你放心走,
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
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
放轻些脚步,别教灰土扬起……
……
丰泠写的《致小闲》的第一句话,带着青年人的满腔热情,由此落笔。
此后经年,不曾落灰。
安闲上了车,看到坐在副驾驶的石淡有些惊讶。
“石副将这是……是少将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石淡对她微笑,笑起来的时候左颊有个梨涡,看起来很无害,“是属下办事的时候路过这里,所以想要搭一趟顺风车,还请十三姨太别生气。”
安闲眉目舒展,女子的婉约配上她这张看似小白的脸,说不出的柔弱:“怎么会。”
石淡眸光微凝,鼻息有些热,夹了夹腿,转过身。
他们不再说话,他们的身份本也不可能有什么共同的话题。
到了府上,安闲下车,石淡没下,他还有地方要去。
安闲却走到副驾驶的位置,微微弯腰,一张白皙美好的面容离得近了,更有一种惊心之感。
“石副将,一路小心。”
吐字如兰,温婉可人。
车开走了,石淡才长出一口气。
眸光逐渐深沉凌冽,少将福气太过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