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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明 分节阅读 16(1 / 1)

d一番言语打击后,脸上神色变幻不停。待周秦川周围又空了下来的时候,他腮帮子鼓了几鼓,显然不太甘心。一撩衣襟,从腰间拔出一把细长的尖刀,就要再度凑到周秦川身前。能读会写,在乞丐眼中就是实打实的读书人了。对读书人,普罗大众是既崇敬又敬畏的,这既是华夏文明几千年的传统,也是大明立国近百年,读书人地位不断提升的后果。口臭兄即便是一个有些本事的乞丐,但自知道周秦川是个读书人后,心中也是有些打鼓的。不过见群丐那种跪舔的样子,又有些不忿,读书人又怎么样,再牛现如今还不是和自己一样,靠行乞维生,倒把他心中那点犟脾气给激出来了。既然都是乞丐,最终还是得用乞丐的手段来行事,口臭兄这是打算到周秦川面前,先往自己腿上插一刀,对方要是不敢接招,就算他是读书人,脸面也要被落。刚迈出一步,就听到身后群丐不住口地叫着张三哥,心下一喜,看来张三哥也没被对方读书人的身份给唬住,这是给自己打气来了。觉得有人撑腰,胆气略壮,第二步又迈了出去。张三哥是毛阳镇乞丐群的带头人,口臭兄就是他网罗来的。许了不少好处,比如事后大伙儿凑份子给他养伤啦,庙会最好的地段由他一人独享啦等等。因为年岁稍长,本来被群丐尊称为张三爷的,只是此人死活不愿人家叫他“爷”,毛阳诸丐退而求其次,称其为“哥”。威望似乎比吴大还要高些,连关阳的乞丐都有不少认识他,一样打着招呼。口臭兄第二步迈出的脚尚在空中,左肩就被人扳住了,一扭头,口臭兄愕然,“张三哥”“不可造次”张三哥似乎知道他要作甚,在他耳边低声吩咐,又嘱其退后,随后来到周秦川面前,向周秦川长长作了一揖:“失敬,失敬,原来是位先生,不知尊姓大名”“不敢不敢。”周秦川学着他的样子抱拳,微微欠了欠身:“有伤在身,恕不能全礼了。”这才说了自己的姓名,这个世界没人认识他,没什么不能说的。“无妨无妨。”张三爷直起腰,向刚赶到周秦川身边的吴大道:“吴大,有你的,居然找了位先生来,也罢,此次比斗我们毛阳认栽了。”“凭什么张三哥。”身后口臭兄不忿,伸头叫道。“闭嘴”张三爷头也不回地轻喝一声,口臭兄讪讪地缩了回去。刚才群丐争相在周秦川身上揩油的时候,吴大因为正与张三交涉,离得较远,根本还未反应过来就失了先机,想挤也挤不进去了。等人群散开,这才和张三前后脚地赶到。吴大对周秦川识字也不意外,从其谈吐就能窥得一二。只是周秦川一直没说,他就没问。第32章 平手之局但他显然也没想到,周秦川识字这事儿,不但如此轰动,还带给他们关阳镇乞丐这么大的红利。别看他和周秦川说得轻松,其实心里还是有些发怵的。要是这场比斗输了,虽然事后可以耍赖,但对方人多,动手的话己方定然落了下风。更重要的,是他很忌惮这个张三,别看此人已然生了白发,年纪不小了,但隐然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吴大自问力气不小,动手的话,干翻三五个不成问题,但看到张三,他还是会心虚,对方往那一站,他可没有多大把握。对方突然开口认输,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儿。“嗯”吴大清清嗓子,挺挺胸膛:“张三,这话可是你说的,算数”张三拿眼一瞪他:“我张三说的话,何时不算数了今天我把话撂这儿,今后关阳镇只要有周先生在,我们毛阳的人绝不踏进半步”吴大心中狂笑,没想到小济这个兄长还是个福星,不见血的就把这事儿给摆平了。心中得瑟,就有点不知轻重了,忍不住开口道:“那毛阳镇那里,我们关阳的人能不能”话未说完,张三哥背后有人大喝,“吴大,你可不要得寸进尺”正是口臭兄。张三没有回答,轻哼一声,扫了吴大一眼后,背手转身,“我们走”呼啦啦带着毛阳镇群丐走了。吴大翻了翻嘴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这么目送张三等人远去。口臭兄追上张三低语:“三哥,不能因为他是读书人咱就认输啊。”毛阳镇的乞丐对张三的决定都没有什么异议,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口臭兄虽然也敬畏读书人,但莫名奇妙就输了阵仗,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你懂什么”张三眼皮未抬头未扭,只管继续前行:“之前说的仍然有效,土地庙门前那里归你,不过你没有受伤,赏钱就没有了,要是愿意,你就留在毛阳,要是不愿意,你大可另谋高就”说话中,毛阳镇群丐渐行渐远。对于读书人,张三倒是不太害怕,更多的,是敬服。当初土木堡兵败,他这积年老卒都觉得大明完了,最多能同前宋那般,划江而治就是幸事。这才不管不顾,也不回军中报道,一路南逃,就此做了逃兵。直到此地,方才听说那个曾经巡抚晋西的书生,危难之际方显英雄本色,几乎是以一己之力,生生挽回了大明国运,将也先败于京师。自此,张三一改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念头,对读书人敬重异常。这也是他今日主动退让的缘由。当然了,兵当不了,但凭身手,张三也在毛阳做了一镇的乞丐头儿。这边厢,关阳镇群丐则是一拥而上,把周秦川高高举起。周秦川瘸着腿,面对这么多只手,毫无反抗之力。“轻点轻点”小济气急败坏地大吼,“我兄长的腿还没好呢”晕晕乎乎被抛到空中的周秦川,还有点没搞明白,完全想不到,因为他的能读会写,就消弭了一场血光之灾,这场赌斗就算是赢了嗯,也不能算赢吧,毕竟关阳的乞丐还去不了毛阳,最多算个平手之局。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并不放在心上。也是,听他们说,关阳繁华略胜毛阳半筹,乞丐数量又比毛阳少,自然要好混些。只要能保住这一亩三分地就好,至于毛阳那里能不能去乞食,没人会放在心上的。骄阳虽然不似火,但也有些炙人,开始显露它的威力,提醒世人初夏到了。周秦川探头,看看不远处,小济正光着身子在河中戏水,又惬意地躺回浅水中。解决完同毛阳诸丐的争端后没几天,天气益发炎热起来。白日里上街行乞,总要晒出几身大汗。周秦川再是被人带得有些邋遢,也有些受不了了。自己身上的臭味闻习惯了倒也还好,关键是身上发痒,实在忍不住了。在征得李漆同意后李漆不同意也不行,周秦川找了个不是庙会的日子,同不用挖荠菜的小济一道还有存货,给自己放了一天假,目的就是为了洗澡。不是周秦川不为自己的断腿着想,而是那条腿没有外伤,肿也早就消了。除了还不能用力之外,从外观看,已经和一条好腿差不多,用来固定夹腿的柳条都可以拆了。沾水的话,没有什么问题。这到底是穿越者的福利,还是药方管用,周秦川也吃不准,不过管他呢,能洗澡就好。周秦川带着小济,不对,应该是小济带着他,在镇外的小河边,找了个水流较缓的地方洗澡,嗯,这时还不叫洗澡,似乎叫沐浴,就叫沐浴好了。不是周秦川不想找个澡堂子好好洗个热水澡。对了,此时的澡堂子不叫澡堂子,叫混堂,可惜关阳是个小镇,根本就没有这种服务,家家户户都是自己在家里烧点水将就洗洗。最起码也得到大一点的县城,才会有混堂这玩意儿。好一点的客栈倒是有浴桶可以洗澡。不过嘛,关阳同样没有上档次的客栈,就一个车马店。除了两间上房,其余都是大通铺,而所谓的上房,也不过就是简陋的单间,想用浴桶洗澡,对不起,没这条件。以上内容,纯是周秦川道听途说打听来的,虽然没有亲身验证,不过他觉得差不离,要验证的话,以他现在的身份也没办法,一个乞丐,车马店是进不去的。只能先简单地捯饬一下再说,条件艰苦些也无妨。路上小济爬上树,摘了些皂荚,拿来当肥皂用。此刻周秦川头下枕着一块石头,躺在水里任由河水冲刷,身上早就洗干净了,一时犯懒,还不想马上完事。这是午后,太阳把河水的表层晒得温热,而深点的地方却还有些清凉,一上一下,一温一凉,甚是舒爽。周秦川不由感叹,这被雷劈过的身体,虽然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到底有多强悍。但就凭这个季节,能在河水里洗澡而不觉得冷,反而惬意不已的表现,就比原来强了不知多少。第33章 换装换作以前,就是三伏天,周秦川也不敢去游泳。哪怕是温水也不行,一是怕运动量大了喘不上气发病,二是怕从水里起来后着凉感冒。一旦感冒,往往迁延好多天,不但自己难受,对心脏来说,也是件要命的事儿。现如今嘛,嘿嘿,在河里游冷水也不怕啦,不怕不怕啦。想到这里,周秦川有些得意,像小孩子得到了一个新玩具似的兴奋,举起右手,做了个弯举,还不算发达的二头肌初见形状。这身体就是好啊,腿瘸着,练的并不多,主要就是跪膝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时日也不长,但已有了成效。由此看来,那道闪电就是替自己洗髓伐毛了挨雷劈也不是件坏事嘛。还有,皮肤也不像那些小说上写的,变得又细又白,有伪娘的趋势。而是健康的自然肤色,透着黄光似的,让人一看就很舒服,不会被人看作小白脸,这是最让周秦川舒心的。差不多了,周秦川又自恋片刻,从水里爬了出来。还得洗洗衣服,原来穿的那身,外套因为被雷劈的缘故,已经基本要不成了。其他如外裤、t恤、内裤,还有袜子和登山靴倒能继续穿,不过都要洗洗才行,好久没有洗过澡,实在太脏了。草地上摞着几件干净衣服,这是李漆给他弄来的。李漆算有心了,早早就量了周秦川的尺寸,去衣铺里找那些卖不掉的旧布,让人给周秦川做了两身衣服,昨儿刚送来,今天正好派上用场。本来周秦川还想给小济也做一套,不过小济却不乐意,坚持要穿他自己那套破旧衣衫,与寻常孩童一见新衣服就不愿放手的行径大不相同。问他缘由,这小子振振有词,说他自己是乞丐,衣服要是不破,还怎么干活,不得不说,还挺有道理的。周秦川也就没有管他,自己既然一时不走,还要在这儿继续托身,小济原来干什么就还让他干什么,他想怎的就怎的。不急,等走的时候带上他,再好好改造这小子。不过衣服可以破,但既然已经把身上洗干净了,却怎么也不能再让小济继续穿脏衣服了。看小济在远处玩得开心,周秦川就没有叫他,等会儿自己就着河水,两人的衣服一起洗了。上了半年大学,洗洗衣服还是行的。周秦川拿起这套既新且旧的衣服,开始一件件往身上套。说实话,一开始听说李漆给他做衣服的时候,周秦川心里是有些慌的。就他所知,古人衣服又宽又长,行动特别不方便不说,穿起来还特别麻烦,好多穿越前辈都不会穿衣服,全靠他们胎投得好,有人伺候,才免了此难。自己全须全尾且未经任何培训地跑到大明,成了最下等的乞丐,可没人伺候,一个人能搞得定穿衣服这么复杂的大事儿么但不换衣服又不成,不说原先的外衣已经不堪使用,就是还能穿,周秦川也不愿意再穿了。外形实在和其他人的服饰不一样,脏的时候还好些,一洗干净就太显眼了,特别在汉地中原,难免被人当成异类。有机会去异域的话,穿原来的衣服可能就好些。不过在见到这身衣衫后,周秦川就明白自己白担心了。穿衣繁琐,衣服宽大不便,这些烦恼都是高门大户那些人家的。不对,富贵人家有人服侍,也不会为此忧心。普罗大众要生存,要种田干活,是不可能让自己不方便的,这些衣服穿起来实在没什么难度,只要不弄出左衽的笑话就行。上衣两件,一里一外,都是短的,里面的叫亵衣,也就是后世的内衣,只不过同外衣一般,是开衫的。亵衣其实就是指贴身穿的上衣,本来男女通用,不过慢慢演变成了女子专用词汇。男人的亵衣,就改了叫做汗衣,听听,是不是已经和后世的叫法差不多了。外衣雅称襦,是短单衣,不过下里巴人嘛,一般不用雅称,就叫褐衣,同布匹灰不拉叽的本色有点关系。裤子也是两条,一长一短,不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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