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昂贵的狗粮是不可能有的,一般就是给它们吃自家剩饭,再金贵的狗也是如此。鲜肉多是主人自家享用,狗子能有吃剩的骨头啃啃就不错了。不过很快释然,多半是附近村子有人家杀猪,现如今人不太想吃的下水,就赏给它开荤了。周秦川老家的农村就是如此,没什么稀奇的。嘿这只二哈的眼神倒是与之前见过的不同,有点锐利,有点野性哦咦它怎么朝这里跑过来,目光越发凶狠,嗓子里不时有低声的咆哮,颈部的毛也立了起来,这是要发动攻击的表现。周秦川有些疑惑,自己可没有挑衅它,难道想到身后的坑里有只挂了的鸡,嗯,定是鸡血的气味将它吸引过来了。周秦川果断坐倒在地,横着打了几个滚,离那坑远远的,将道让了出来。让道最快捷的手段,此刻莫过于打滚了。他从小到大,凭着这身病,从未上过体育课。上大学后,为此还惹来了几个懒货的羡慕,恨不得自己也得上这种富贵病。周秦川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在骂人,这帮家伙,完全不知道一个好身体有多重要,也不理解自己对他们这些正常人的羡慕嫉妒恨。除了自行走路锻炼之外,周秦川平素没有机会,身体也不允许参加其他运动,是以身手肯定谈不上矫健。此刻面对威胁,这几个滚倒是翻得又快又稳。想必这两日它吃过猪下水,对生鲜正感兴趣,自己挡了它的路,难怪被其视之为敌。只要把道让开就好,没事儿。安慰完自己,周秦川刚翻身坐好,却见那二哈拐了个弯,居然还是冲着自己而来。搞错了啊喂那里有只生猛山鲜供你享用,连血都放好了,难道还要替你拔毛烹饪不成周秦川很想冲这二哈大吼,让它认清形势,但也知道同畜牲毫无道理可讲,只得又打了几个滚。盼望它不过是护食心切,想把人赶走,只要自己离得远些,就能无事。但二哈并未掉头去吃鸡,反而速度越来越快,身影越来越近,周秦川终于察觉出了不对劲儿之处。从它眼里不时闪过的残忍嗜血的光芒能看出,这不是它第一次主动攻击活物甚至人类了,这货不是普通二哈,而是一只能威胁自己性命的野狗,甚至是野狼。终于明白过来的周秦川瞬间如坠冰窟,冷汗“唰”的一下冒了出来。二哈和狼的区别,周秦川哪里分辨得出,只是此刻看到这畜牲眼里的野性,方才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他已然顾不上细思朗朗晴日之下,肉眼可见炊烟的地方,哪里来的狼。也顾不上深究这只狼是被坑里的鸡血味儿吸引过来,见到自己之后才改的主意,还是本来就被自己那小鲜肉的气息给诱惑来的。更顾不上埋怨野狼,明明现成的鸡肉大餐就在旁边,为何要紧盯自己不放。眼下最紧要的,是如何在狼吻下逃生。只是不论怎么看,周秦川似乎都逃无可逃。即便双腿完好,他也决计跑不过这只狼,更何况如今瘸了一只腿,跌坐在地,就是站起来,也要花费一番工夫。周秦川这会儿有些后悔,怎么早早地就把狗腿刀装进背包了,要是这会儿有刀在手,怎么也能拼上一拼。此刻再去卸包拿刀,显然来不及了。那畜牲已经到了他的身前,两条前腿微微一伏,脖颈间的毛根根直立,眼见下一步就是纵跃而起,直扑自己咽喉。第3章 得救四千字大章拼了到了这时,周秦川骨子里的那股狠劲儿,反倒被激发出来了。他从小就在同各种看不见的病魔较劲,性子被熬得坚韧异常,能活到成年,既是上天眷顾,也是他自身坚持不懈,想方设法对抗疾病的结果。为了增强体质,周秦川不得不想方设法折腾自己,各种锻炼的招儿他试过不少。一个对自己都不容情的人,性子里自然不缺狠辣劲头。不过一一验证之后,对他来说,唯一有效无害的运动,就是走路了。先是慢走,然后快走,走到气息不稳的时候,恢复成慢走,算是快慢走交替进行吧。这是周秦川小学时自行摸索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锻炼方法,在咬牙坚持大半年后,有了初步成效。胸闷心慌的次数少了,能走的路远了,腿上肌肉都结实了不少。这法子在多年后,居然与国外某个专家的建议不谋而合,周秦川还小小地得意了一把。靠着坚持不懈地锻炼,还有父母不断找来的各种单方、偏方和食疗方。周秦川不但没有半途夭折,还发育成了一个身高一米七五的半大小伙儿。这个身高比上不足,但至少不是残废了。磕磕绊绊经过小学、中学,更考上了大学,对周秦川自己,对父母,都算得上意外之喜了。进了大学后,步行锻炼一事仍然从未懈怠。体力尚可的前提下,才有了这么一趟登山之旅。这山在校园里就能看到,离他们学校不远,更不高,可能普通人都没什么兴趣去攀爬。不过对周秦川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自打他决意登山之始,就下定决心,只要身体状况允许,哪怕是爬,也要爬上山顶。一个对自己的身体都能毫不怜惜,拼命操练的人,对于事关生命安危的威胁,更不会就此害怕退缩。宁可站着生,绝不跪着死,就是同这二哈,不,这野狼拼杀而死,也不坐以待毙“吼”二哈似的饿狼低吼着,后腿一用力,将地面蹬出两个小坑,向周秦川迎面扑来,带着血渍的利牙直取脖颈。周秦川避无可避,抱着即便是死,也绝不让这畜牲好过的心态,左手在前抬起登山杖,右手在后辅之,杖尖对准狼吻。只要它再向前那么一段距离,就能以登山杖为武器,捅进野狼嘴里。机会只有一次,稍纵即逝,一定要成功,周秦川自我鼓励着,深吸了一口气。但愿这只登山杖耐用,能在狼嘴中支持一阵,最好让这畜牲也见见血,周秦川暗暗祈祷。近了,准备出击眼看狼头逼近,周秦川抬着登山杖瞄准,就要发力刺出。恶狼眼中光芒一闪,似乎看出了周秦川的用意,已然跃在半空中的身子虽然不能再有大的动作,但狼头微微一扭,就这么避过了登山杖杖尖所指的方向。周秦川见攻击落空,慌忙调整左手,意欲再次出击,只是最佳时机已过,天知道能不能戳中,戳中后又有多少威力。不管了,即便登山杖不能建功,自己用手,甚至用牙,也要给这畜牲一个教训,周秦川暗自下了决定。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这只狼经年累月地在野地讨生,其反应的快慢、动作之迅捷,远不是周秦川这个病秧子能相较的。杖尖堪堪擦着其脖间皮毛而过,它的身子就已经掠到了周秦川近前,嘴里的恶臭扑鼻而来,獠牙闪着寒光。而此刻,周秦川的两只手还握着登山杖,哪里还来得及撤杖回防,给这野狼一个教训。难道真要像北宋末年的那句谚语所说,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用自己的大好头颅,去攻击狼牙么说真的,此时的周秦川,内心有点绝望了,没想到自己不是死在从小就如影随形的心脏病上,而是葬身狼腹之中,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真是不甘心啊。周秦川不愿就这么闭目待死,毫无作为。左手向上一抬,右手向下一压,意欲用杖尖给野狼的胸腹造成伤害,直到此刻,他仍不愿意放弃。也就是这时,左眼角不知何时闯进了一个蚊虫般的小黑点,在周秦川尚未注意到它的存在时,就突兀地成倍放大。化为一道黑影,狠狠扎进恶狼的脖子之中,巨大的动能,将狼身带着横飞而出。死亡的气息,就此远离。直到危机解除,周秦川才感觉到脸上有劲风刮过,随后恍惚想起,刚才危难之际,似有“铮”的一道声音响起。“呯”狼身沉重地砸在地面的声响,唤醒了有些迷糊的周秦川。他扭头细看,只见狼的脖颈之间,一左一右各自横着一截物什。一头有利刃,将狼脖子破了个洞,鲜血带着臊味,汩汩的顺流而出。另一头缀着白羽,则是被血液给染上了几丝妖娆的红意。如果没有认错的话,这应该是只箭。“哒哒哒”马蹄声骤然间由远及近,一匹黄棕色的高头大马出现在周秦川眼前。“兀那少年,荒郊野外,独自在外为何连防身之器也不带”马上有人问道,“此地虽近人烟,但仍有野兽出没,府县早有告示,怎的如此不小心”“啊”周秦川手搭凉棚遮在眼前,此人自西而来,阳光从其身后穿出,正好照在周秦川脸上,呛得他一时睁不开眼。待眼睛适应了光线之后,却被眼前这人的装扮给惊住,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见此人头戴一顶底窄顶宽的黑色高帽,青色的衣衫则是长袍大袖,只在袖口箍了两个护腕收束,黑色的长筒靴,左手擎着一张弓,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周秦川,等他的答话。很久之后,周秦川才知道那黑色的高帽叫做四方平定巾,长衫叫做直缀,俗称道袍,鞋称皂皮靴,这一身装扮,乃是当时有点身份的男子出行在外的常见服饰。至于袖口加的那两个护腕,叫做箭袖,是临时加上去的,以免袖袍大了活动不方便。眼下他哪里懂得这些,正被马上这人的古装弄得两眼发直。不用四处观望,周秦川也知道没有摄像机,肯定不是闯入了某个影视基地,他这一路,都是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而来,周围有些什么东西还是非常清楚的。至于汉服爱好者,也被他否定了。眼前此人,额头、眉间和眼角,有如刀刻般的皱纹,颌下的短须和帽外的鬓角,都已花白,论年岁当在知天命以上。这样的年纪,做不出那种能豁出去让人参观的行为。难道自己当真穿越了周秦川脑子宕机了。别看他刚被雷劈过,在心里吐槽这是穿越者的机运和福利,还对身体是否被改造过抱有好奇之心,但心底里却是不太相信这等离奇之事的。但眼下一个古装老者活生生坐在马上出现在他眼前,还说了些不文不白的话,让他不往这方面想都难。再联想突如其来的大雾、雷击,骤然变幻了的地方,葱茏的树木,被自己当成二哈的野狼,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证明,自己是真的穿越了。这巨大的冲击,让周秦川一时反应不过来,都忘了老者实是他的救命恩人,问了他的话,正等着他回答呢。“嗯”见周秦川不答话,双眼迷离,嘴巴微张,一脸呆相,老者微微皱眉,这少年郎,不会是被吓傻了吧,还是脑子本就不灵光老者心里轻叹可惜,这孩子,刚才看他与狼相斗,虽然力不能敌,但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和绝不放弃的信念,都让他甚为欣赏。看他衣衫褴褛,面目焦黑,多是流民乞儿之类,本来想着凭此子这番表现,还算可造之才,送他一场造化,没想到啊,却是个痴儿。周秦川的衣服,除了被雷电毁去半只衣袖,添了几个黑洞之外,下山路上又被树枝刮蹭,破了几处,已然有些破烂了。此外,一路上还不疼不痒地摔了几下,小憩时过于劳累,周秦川也顾不得干净与否,都是直接就往地上坐,那点小洁癖已是全然顾不上。就这样连滚带爬的一路下到山脚,已然被泥和草浆等糊了一身。加上他那满头的卷毛和黧黑的面庞,还杵着根棍子,被人认作乞儿,那是一点都不稀奇。“啊哦。”察觉到老者上下扫视的凌厉目光,震惊中的周秦川突然清醒过来,结结巴巴地说道,“这个那个,大大叔”一时之间,周秦川不知怎么称呼老者,只能自居晚辈。大叔老者啼笑皆非。同辈亲近之人,多呼自己的名、号,疏远一些的,多以官职相称,有叫“本兵”的,也有呼“司马”的。晚一辈的喜欢称老师拉近关系,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则是恭恭敬敬地唤“父亲大人”,这“大叔”的称谓,是“阿爹”一般的乡间叫法。当然了,极亲近之人,不拘身份,也会这么叫,比如他那个老来得之,却半途而夭的小女儿,就会甜甜地叫他“阿爹”。声音懦懦的,脆脆的,比那个少年老成,刻板冥顽的儿子,还有早早出嫁的长女都更得他的欢心。这少年郎不但脑子不好使,还有些结巴,不过这声“大叔”,倒是让老者心里舒坦不少。他骑在马上,自是看得远些,周围的陷坑,还有那只串在棍尖上的鸡早被他收在眼里,对少年不是流民就是乞儿的身份更不生疑,多半是眼前此子缺粮,这才挖坑行猎,想要弄点肉食。不想鸡血将野狼引来,差点送了自己的小命。说起来自己同此子也算有缘,老者心中暗道,自己临时兴起,在运河边随意找了个地方下船,欲往曲阜拜谒孔府,兴致大发之下纵马驰骋,不想倒救了这少年一命。“少年人,你姓甚名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