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看看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毛病。”阙思明咬牙切齿的说。
进宝虽然神经粗了点儿,可是这话怎么听怎么像骂人捏?
你才有毛病呢,进宝心里顶了一句。
“神医啊,我身体挺好的,啥毛病没有……真的,我好几年都不感冒。”
“脱!”
第一次见面就叫个老爷们儿脱衣服,进宝能干吗,但又不能翻脸,就那么为难的看着阙思明。
阙思明指着他鼻子,“脱!还是我帮你脱?”
进宝吓的往后跳了一大步,然后频频告饶,“神医神医,您就饶了小的吧,小的不知道哪里得罪您了,您叫我脱衣服,这多……多不好意思啊,神医,您要是看小的不顺眼小的给您换个人服侍吧。”
阙思明眼睛里面就写着没得商量,“怎么?我使唤不动你?是不是得叫你少爷来?”
得,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进宝眼看四下无招财,没人能帮他了,于是心一横,牙一咬,就开脱。
他心里打着小鼓,拼命安慰着自己。
想想也没什么,不都是男的吗,他就是在陌生人面前脸皮有些薄,小时候不也整天光溜的和招财啊少爷啊满院子遛小鸟。
这阙神医毛病多,贼好干净,检查检查也没什么,不然以后自己也省心不了。
于是进宝就真的闭着眼睛三下五除二的脱了个干净。
少年的身体矫健而修长,四肢有力的伸展开来,由于常年习武,均匀的骨架上覆着着漂亮的肌理,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寸多余的赘肉,麦色的躯体漂亮的像头小豹子。
阙思明看得发愣,他只觉得喉咙干涩,下腹有些不可抑止的蠢蠢欲动。
进宝偷偷睁开一只眼睛,看那阙神医面具后的眼睛正放在他小鸟上,孩子羞的一把用手握住,一脸哀求的看着阙思明,“神医,您要检查就快点儿呗,怪……怪不好意思的……”
阙思明瞪了他一眼,“手放开。”
进宝没办法,只好放开,他满脸通红,头顶快冒烟儿了。
阙思明仔细看着眼前柔韧的身体。
第一排肋骨比别人稍突出些,肚脐的形状又圆又整洁,左大腿上有一条两寸长的伤疤,是小时候给他捡风筝从树上跳下来划的,当时还流了不少血,右膝盖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不知道他怎么淘气弄出来的,背上左肩胛骨下面有两片连在一起的褐色胎记,一块儿铜钱大小,一块略小一圈儿……
他怕把整个人忘了,所以偷偷的把他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记下来,把他的样子画满一张一张纸,把他所有的特征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写下来。
他们之间那点可怜的回忆是他苦涩的童年中唯一的慰藉。
虽然长大了他看着自己小时候写画的东西,不免觉得幼稚可笑。
可是在孤单着,寂寞着,压抑着,痛苦着成长的那好几年里,不断的不断的重复着想一个人,把回忆当成生活的一部分,自然就把回忆中的人当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因为这个人占据了他整个童年,是他心底唯一一块宁静的土地。
当他有能力去找他的时候,对于没能找到,他并不意外,也没有觉的太难过,毕竟那时候他已经长大了,强大到不需要靠臆想来迫使自己坚强。
王二虎这个人已经化作回忆的一隅,跟无法回去的过往一般,虽然遗憾,但也仅仅只是遗憾。
如果一辈子见不到,那也不过就那样了,再过个几年,大概也就忘干净了。
但他现在却出现了。
就这么活生生的,完整的站在他面前。
透过他仿佛能窥到过去,他幸福过安乐过无忧无虑过,然后被撕的粉碎的过去。王二虎是那个逝去了不可追回的时光里唯一鲜活的存在,他的出现对他来说,就如同找到了一个本源,让他背负着的一切变得有证可考。
可是他居然把他忘了!
忘得很是彻底,连同他,和将军府的所有回忆,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记了他那么多年,想了他那么多年,曾经把以后一定要回去找他和为他爹报仇并列着放在心头。
练功累的直哭的时候,试药不慎中毒痛苦不堪的时候,都在想着他。
可他轻易就把他忘了,一直记到现在的自己岂不是白痴?
凭什么自己记得,他却忘了?
他怎么能忘了?要是两三岁也就算了,五岁明明就已经记事了,他凭什么忘了!
阙思明觉得即愤怒又羞辱,胸腔里小火苗蹭蹭的越烧越旺,看着进宝那傻啦吧唧一脸无辜的德行就想上手掐死他。
神医那救死扶伤的昂贵玉手就真的上去了,只不过没掐脖子,直接冲着倒霉孩子下身去,一把握住那软趴趴的一团肉。
进宝嗷了一声,满脸惊恐的看着阙思明,他身子一动不敢动,就怕那贵手一用力,他这辈子就交代到这里了。
阙思明也没多为难他,狠狠握了一下就放开了,看着倒霉孩子脸上痛苦尴尬的表情,心里就划过一阵快感。
神医扯着嘴角露出一个令人背脊发凉的笑容,“收拾收拾东西,今晚搬过来。”说完就拍拍手走人,动作优雅得体,潇洒不羁,仿佛刚才他没干任何如同突然抓别人小鸟那等的猥琐事,而只是过来喝了杯茶。
神医走得干脆,门都没关。
外面的小风呼呼的往里吹,进宝光裸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这才从石化状态中回过神来,想到刚才那一招猴子偷桃,不禁汗如雨下。
怎么办,这个神医是真的神经不正常……岂止不正常,简直变态的令人发指。
他颤抖着捡起衣服套上身,提裤子的时候情不自禁的摆弄了下自己的小弟弟以示安抚,小小进宝受了点儿摧残,更加毫无生气的耷拉着,孩子呢喃着,“不能落下什么毛病吧……”
进宝即使再畏惧这个掐他小鸟的变态,也不得不含着眼泪搬到了阙思明的别院,他离他以前住的他家少爷的别院,走路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可他觉得隔的老远了,起码他要出点儿什么事,嚎上一嗓子,招财未必听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