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原身结过婚,然后离婚了。
本来原身是不想结婚的,但苏父苏母天天催,一副她不结婚,就让他们在村里没面子,寻死觅活的样子,原身被逼的无可奈何,只得从一线城市回来了,在苏父苏母的安排下,跟人相亲结婚。
对方比原身大五岁,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离异,之所以这样一个条件,会介绍给原身,自然是因为,对方条件不错——也是个体制内,还当着一点小领导。
原身想着,嫁谁不是嫁,就嫁了。
结果,对方女儿正处于叛逆期,看父亲娶了后妈,见天地找她麻烦,甚至开始投毒了——趁她上厕所,给她喝水的杯子里弄胶水,幸好原身觉得味道不对,没吞下去,要不然就要麻烦了。
原身看他女儿这样,吓着了,毕竟小命更重要,于是结婚半年,不顾苏父苏母的强烈反对,就跟对方离婚了。
不得不说,离的好,要不然,末日了,还要跟原身丈夫那一大家垃圾搅在一起,还不得给烦死。
不错,垃圾,原身那个婆婆,不是个好东西,不好对付,原身丈夫的女儿,就更不用说了,都要下毒了,公公和丈夫呢,万事不管,这样的家庭,要是末日继续呆在一起,绝对会有一堆的麻烦,且跟个男人搞在一起,指不定还有怀孕的风险,毕竟就算末日了,有些男人还是记着下三路那档子事,到时在末日怀孕生产,可是风险很大的,所以自然离开的好。
虽然琳琅来了,就算原身没离婚,她也不怕原身丈夫要她履行夫妻义务,但离了能让她减少麻烦,她自然也是高兴的。
原身这个房子还有一点不错的地方是,因房子在水中泡了半年,有些房子不知道是不是地基打的不深,反正就是泡烂了,倒了,死了不少人。
但原身这个房子,一直屹立到洪水结束,这也是琳琅没换地方的原因,因为这样一个,没住多少人,将来不用担心有其他业主跑来跟她挤,然后还不会倒掉的楼,这在接下来半年,可是极其重要的。
据琳琅从原身记忆中所知,原身前夫家和苏小芸家,买的不是最近的房子,是成熟的小区,又在市中心好位置,所以入住率极高,最后水淹的时候,一堆的人往高层跑,然后还有附近别墅区的人或步梯楼业主跑过来,导致两家人搞的鸡飞狗跳。
尤其是前夫家,买的位置是六层,当时是想着,一旦停电了,这个楼层没电梯,下楼也方便,结果,这次洪水淹到了六楼,他们只得往上找人家挤一起住,可是遭了很多罪,将仅有的一点物资,全花光了,然后在接下来的暴雪里,因为没物资就挂了。
原身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暴雪刚开始还能走人的时候,前夫家还打电话找原身(这个世界手机卫星电话已普及,所以天灾没导致通信中断),想让原身帮一把,想什么美事呢,之前他们家孩子那样对待原身,没一个教育的,都说孩子是叛逆期,说人孩子妈妈没了(其实妈妈还在,只是离婚罢了,但在孩子奶奶眼里,就是没了,所以一味地惯着她,因为溺爱,把原身丈夫的孩子养成了蛮不讲理的个性),可怜,她一个大人跟孩子计较什么。
孩子都下毒了,还说不能计较,原身能怎么办,自然是离开了,现在倒还好意思找上门要东西,原身自然没搭理,最后这一家人不知道怎么样了,反正没听到声音了,估计是挂了。
也是活该了,毕竟要不是他们当初那样对原身,原身家那时还有不少物资,还真能帮到他们,所以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因必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