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卑国的使臣一个人走进了李敏单独坐着接待客人的大堂里。老公也没有回来。李敏知道,这不仅仅是出于一种礼节,更重要的是,她老公想给她一个私人的空间和尊重。在没有真正认下这个亲下来之前,护国公并不见得必须接见对方,可以说也是代她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大叔真的是什么事儿都帮她算计着。毕竟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堂堂高卑一个大国,居然派了一个未及冠的少年充当使臣。虽然与大明交涉的不是两国之间的国事,但是如果真的珍重她这个亲人,是不该如此草率地安排人的。除非,这个少年使臣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来历。关于这方面消息,却没有从京师里传来丝毫,不知道大明皇帝是知道,或是不知道。进来的使臣,在屋子里打量了一圈之后,知道只有她一个人在,走到她面前,没有跪下,只是把两只手交叉袖口放在胸前,行了一个大明的见面礼,说:“臣卢毓善参见隶王妃。”“从高卑国来的贵客,本妃之前已有听闻,远道而来,十分辛苦,请使臣这几日在燕都逗留的时候,王爷说了,可以当燕都是自己家一样。北燕与高卑只有一山之隔,是常年共处的好邻居。”客气话说完。尚姑姑关上了屋门。使臣在左边安置好的椅子里坐下。李敏抬头,与对方对视了一眼。见这翩翩美少年是面带微笑,笑容含蓄,犹如清澈的一汪泉水,表面清美,实则如同蒙了一层薄雾一样,却是让人看不清其底下的一切。唯独对方那双眼睛,她一看,即似曾相识,是似那太白寺里年轻方丈的清冽高贵,又是似那曾经想致她于死地的死士的冷酷无情。同样的丹凤眸子,怎能不让人联想翩翩。“隶王妃的眼睛很美。”卢毓善犹如她一样,第一眼看中她的眼睛,说。她的眼睛,遗传的是她的母亲,亲娘徐娘子。徐娘子的眼睛是大眼睛,为显性遗传。即是父母双方,一人眼睛为大眼睛,一人眼睛小眼睛的话,一般孩子都是遗传自大眼睛。李敏以自己身为大夫的知识来推断,自己单靠眼睛的话,是看不出和这些拥有丹凤眼的高卑人之间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不过,她从徐娘子遗传下来的这双眼睛确实很美,是漂亮的双眼皮。“听说,高卑国的皇室,都是与使臣的眼睛一样。”李敏道。“莫非隶王妃已经见过据说是高卑国皇室的人?”小小年纪,口齿伶俐,思维清晰,接触之后更觉得是个不凡之辈,很让人猜疑对方真正的身份。“本妃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既然是道听途说,是很想知道其真相,只有知道了真相,才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明辨是非,为做人的基本素质。”“臣来之前,倒是听说了隶王妃的不少美谈,包括隶王妃的医术名扬天下,心肠仁善,同时,与隶王一样,作风严谨,不好巴结伪善之风,深受官场和老百姓的敬畏。明辨是非这话,说的真好。”“使臣在高卑国内所履官职是?”“高卑国的官制与大明略同。本官在高卑国内,是翰林院的,编纂书籍,同时对大明的风俗略有研究。这也是太后派遣本官担任此次拜访大明使节的原因。”“本妃从使臣身上可以看出,高卑国对于人才的提拔,可谓是不拘一格。”“隶王妃是认为本官年纪尚未弱冠是不是?以本官所见,贵府的小理王爷,听说也是刚及冠不久。在燕都里,像小理王爷这样的人,应该是掌控了相当部分实权了吧。”小叔虽然说年纪虽小,但也被自己老公委以大任了。出行接客不说,平常,据说燕都的部分内务防务,小叔都有帮她老公管着。这个使节,看来对大明,乃至北燕的情况都十分了解,不能说大明的风俗略有研究而已,应该说是对大明的内政都有很深的涉猎。可以很明确地说,高卑人,早就在研究大明人了,而且,成了一套体系,专门研究大明的,甚至上升到了国家研究院里的一个部门,让学者聚集起来探讨研究。反观大明呢,无论对于东胡,或是高卑,似乎都是一种十分高高俯视的形态,并不虚心求救。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单就这点,似乎,大明该向对方学习的地方有许多。好在,自己老公的那群谋士却是都不在话下的,早就在研究周边所有邻国的形态了。尚姑姑端上来茶以后,卢毓善接过,以大明礼节,十分熟练地掀开茶盖品茶,随之嘴角微扬,抿起一丝狡黠的笑意:“隶王妃这个待客之道,让臣犹如宾至如归。”“刚好到了晚饭的时候,如果使臣愿意的话,可以在王府里陪本妃一块吃个饭再走。”“隶王妃也给本官准备了宾至如归的菜肴吗?”“那倒是没有。毕竟对于高卑,实话实说,本妃是在京师里长大的,对大明以外的事儿,都不是很了解。在大明里,对于女子而言,有所谓无才是德的教诲,所以,本妃所学的东西,也仅限于女红之类。医术,大都是传自自己母亲娘家。本妃招待使臣的宴席,只能是按照王府里接待宾客的规矩,几菜一汤,都是大明的家常菜。但是,王爷说了,使臣过来犹如邻居到访,以家常菜待客,最为亲切。”卢毓善听了,是点了两下头,道:“本官是很愿意在王府里受到隶王妃的招待,能受到隶王妃的邀请,在王府里和隶王妃共餐,是本官的荣耀。只是,今日本官到了燕都,不是一个人来的,隶王妃也知道。”“使臣来访,对于大明与高卑两国之间,是大事情。使臣不止是来见本妃而已,身上定担负着其它来访大明的重任,本妃定是不可耽误使臣的公务。”卢毓善放下茶盅,站起,对着她拱手:“今晚能到燕都以后,立马先与隶王妃见上了面,希望王妃代本官,向隶王表达感激之情。”“使臣客气了。王爷都说了,高卑的使臣来访,犹如邻居探访,一家人,毋需过多繁缛的礼节。只可惜,王爷身上公务繁忙,不能亲自接待使臣,由本妃代替,希望使臣不要把这点小节放在心上。”“哪里。能得隶王妃亲自接见,已是本官的荣幸之至。”客气的话,来来回回说了多少遍。终于,尚姑姑把门打开,接着,胡二哥打了盏灯笼,站在院子里的朱理亲自陪着,送这个高卑国的使臣出去了。待人走了,都安静了下来。尚姑姑垂立在李敏身边,像是等待着什么一样。李敏道:“知道是什么人吗?”“之前,奴婢其实还不太敢确定。”尚姑姑低声说,“现在人来了,奴婢看的很清楚了,来的人,是国王的第三皇子。”什么少年得志的翰林院的编修,统统是唬人的。哪怕是真的少年天才,高卑国都不可能派一个年少的来担任两国之间的使节。毕竟,天才也好,到底要面对老奸巨猾的大明皇帝话,肯定略显青嫩。相反,若是高卑国皇室的皇子,意义则不一样了。人家来,根本不是来搞两国干涉的,是帮高卑国国内的皇族打前哨的,先看看她这个要认下来的亲人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有没有认出你?”李敏问。“三皇子应该是认不出老奴的。老奴离开高卑的时候,三皇子都未出世。”尚姑姑答。这就奇怪了:“你怎么知道他是三皇子?”既然人走的时候,对方都没有出世。尚姑姑说:“高卑国的皇室都会身带一个玉佩,这个玉佩藏在腰带里,一般人,看不出来,老奴以前是在高卑国皇宫里服侍皇族的人,自然知道这个隐秘的事儿。再有,一如二姑娘之前猜的那样,三皇子那双眼睛。”“像谁?”这同样是李敏最好奇的地方。“像国王。”丹凤眼,那一双双丹凤眼,原来都是遗传自同一个男子来的。李敏对此略有沉思:“那你说,他觉得本妃有可能是拥有高卑国皇族血脉的人吗?”从她李敏身上,对方能看出什么是遗传自那个男人的地方吗?她没有见过那个男人,还真的对此一无所知。尚姑姑听她问到这儿,眉眼里都不禁微笑起来。李敏见着她那表情,问:“怎么了?”“老奴本想,王妃对这事儿,看起来兴致缺缺,是连点好奇心都没有的。虽然说,王妃早已知道自己不是李大人的亲生孩子。”“本妃是没有什么好奇心。”不管是谁生的都好,反正,她自己的路肯定要自己走的,谁也不能左右她自己的人生道路。况且她是穿来的人,本就对这里的亲情好像隔了一层膜。大叔说她孤独,是真的看出了她心底里真正的那份孤独。只要想想,穿到古代来只有她一个人,思想知识各方面,都与这个封建社会有巨大的差异,可谓是格格不入,能不孤独吗?更别说亲朋好友一个都不见了。要不是大叔的话,要不是她想着生命诚可贵,能再活一次不好好珍惜实在对不起自己和他人的话。只是在古代生活久了,不知不觉,在这里也有了人情往来,和这里的人,逐渐建立起了另一种感情。尤其和大叔在一起的那种感情,更是不一样。因为她怎能想到,在古代真的完成了结婚大业,并且怀上了孩子。“你继续说吧。”虽然没有什么好奇心,但是,毕竟是这个身体原先宿主留下来的残念,不代替完成是不行的。尚姑姑说:“其实老奴,在第一眼看见二姑娘的时候,是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虽然,老奴早知道二姑娘是哪里人了。”“你意思是说,当初,你从宫里出来,安排到老太太身边,都是你的主子给有意安排的。”李敏听她这话意思,琢磨着问,其实这都不难猜的毕竟后来老太太自己都承认,尚姑姑出宫的时候,差不多是徐娘子嫁给李大同的时候,而那时候,徐娘子肚子里已经有她李敏了。“是的。二姑娘猜的都没有错。老奴是主子有意安排进李府的,只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再与二姑娘见面。”尚姑姑对此供认不讳。“我只能说,你们主子的心机是不是太复杂了些?既是安排你,又安排王德胜他们,彼此之间,却都不知道信儿。”“那是因为,主子可能觉得,如果二姑娘的亲娘,能平平淡淡但是幸福地生活下去的话,是没有必要再惊扰到母女俩的生活。”“可是我娘很早就去世了。你主子却没有及时出手,是因为两国之间,或者是说,你主子在国内,都已经顾不上自己了吗?”对于如此犀利的问题,尚姑姑选择了沉默。“你都看不出什么端倪,只能是因为你主子的命令,认定了本妃与你主子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老奴不敢说不是。但是,老奴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王妃与其他高卑国皇室的人见过面了。他们,似乎认可了王妃。他们,是不是看出了王妃身上的端倪,老奴不知道。”话题到此为止,李敏摆了下手,让紫叶她们把晚饭送上来,不管怎样,她要是让肚子里的孩子饿到,回头老公要找她算账的。认个什么样的亲爹不要紧,她孩子的亲爹可是一个真正关心她和孩子的人。这点更要紧。三爷和八爷,一个骑着马,一个坐着马车。小李子代替八爷喊着三爷:“外面风冷,三爷,进马车里吧。这会儿那使臣进了王府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朱璃骑在马上,像是没有听见他说话,好像被风屏蔽了耳朵似的。冷幽幽的眸子,在王府里纵深的方向望过去,好像是要望穿所有的一切东西,找到最里面的那个人。或许是里面太静太冷了,护国公在燕都设立的王府之大,没有亲眼所见,几乎是不可想象。这是朱璃第一次到这里,一样是被惊奇到了。他背后的马车里,发出翻书和煮茶水的声音,比他先到几日的那个男人,显得习惯了这一切,闲情逸致。小李子钻入马车内,再给他端了一杯热茶出来。马维走过去,代主子接过。这个天气是很冷,而且小雪不断,眼看,他主子身上的大氅,是一路沾满了雪尘,被大风刮起时,好像下雪雨似的。“主子,喝点水吧。”马维道。朱璃喉咙里干哑,但是,他觉得,貌似只有这种类似折磨自己的酷刑,能让焦躁的心头安静一些。他其实很想见她一面,上次那一别,过于匆忙,他都快忘了,她是什么表情,只记得最后一刹那,是朱隶把她带走了。如此惦记一个女人,而且是曾经被他不屑且抛弃过的一个女人,不像他冷血三爷的作风。可是,情不自禁这话儿,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不知道的。为什么惦记她?他快道不清楚了,这种念想,究竟出自多少种理由。哪怕她现在早嫁了他人,他娶了妻,自己快是当爹的人了。刚好,马车里的那位翻书先生,终于说出了一句话来,问他:“三哥,听说三嫂的身子不是很好,在王府里保胎,需要些药材。九弟写信给我,说是我王府里有,我回给九弟信儿了,说是直接在我府里拿了,给三哥送去,不知道三哥收到了没有?”明面上是兄弟,私底下都知道谁容不了谁。只是,表面上怎样都是兄弟。朱璃在马上转回身,口气一本正经严肃地说:“老九没有和我说这个事。要知道的话,我肯定阻止他。一点药材而已,哪里需要这般大费周章的。上哪儿要能没有。你在外面出差,给皇上办的差事,不容一点儿错,怎可因这点小事费劲分心。”“三哥这话儿,说得我这个弟弟惭愧。这点小事儿,当然不需要人怎么费心的。回个信儿答个是,关心下兄长罢了。”“八弟关心我老三,我老三心存感激。”“怎么说都好,那是三哥的第一个孩子。想当初,七哥有第一个孩子也是紧张的要死。进宫里面圣求皇上赐药就好几次。弟弟我,只是怕三哥怎么都不会像老七在皇上面前拉下这张脸。所以,正好府里有这个药,给三哥送过去了。又担心,三嫂知道那药,是我当初从隶王妃开的药材店里买的,特意吩咐了老九,千万别把这事儿说漏嘴了。”马维听着那一身冷汗全飙。想这个八爷,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送药就送药,做好事还偏偏带刺儿。小李子却不以为然,想他自己主子本来是好心好意送药,要不是收药的人那张嘴,得了便宜还卖乖,也难怪他主子不得不反击。朱璃听完所有的话,冷笑了一声,道:“我老三,还真不知道,八爷府里,居然需要买女子用的保胎药来藏在府里。”“三哥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多管闲事。因为这个缘故,常拿自己的热脸贴了人家的冷屁股。别说保胎药,只要是对人有利的药,我王府都会存备一些,为的是亲朋好友中,有谁突然有不时之需,可以帮上点忙。皇上常教诲我们这些兄弟,做人要宽容,不能因为他人待你不好,一棍子打死所有的人。”朱璃笑了一笑:“八弟这话,我老三听了,只知道一点,八弟与其关心他人,不如先关心下自己,别让常嫔娘娘老操心了。现在,眼看,这老十都娶妻生子了,你老八,听说府里连个女人都没有,实在说过不去。是不是喜欢谁不好说,三哥我帮你去向皇上说。”这话,意味可就深了。莫不就是,他老八差点戏弄了皇帝逃跑的妃子的事儿,传到宫里去了。现在,皇帝让老三带了圣旨过来,无论如何,是要把这个在逃的后宫女人抓回去。魏府里每个人的心都几乎七上八下的。魏家的几兄弟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皇帝要把他们把魏香香交出去,他们只好带着魏香香逃了。逃到哪里,反正是,逃到皇帝找不到人的地方。对此,魏老肯定是不赞同的,这是下下之策,难道,自己女儿能一辈子活在深山老林再也见不得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