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远而近,感觉他那浓烈的犹如火山熔岩的气息,都快扑到自己鼻尖上来时,外面走廊里,突然煞风景的传来几道鸟语。说是鸟语,那就是基本上大明王朝的人都听不懂的了。叽叽喳喳的,犹如麻雀似的。她清楚地见着他俊朗的眉宇犹如绞丝一样,拧成个小疙瘩。听不懂,但是,不能说完全猜不到。接到他一记眼神的伏燕,随即掀开了珠帘和棉帐,向外小心翼翼地窥视一眼,之后回头对他们夫妇俩说:“王爷,是那几个宫廷教士。”宫廷教士,在宫里对着皇帝扮演高大上的角色,夜晚,到一枝香享乐倒也是未尝不可。问题是,这些说鸟语的传教士叽叽喳喳在外面吵什么。声音,其实早传进雅间里了,那些说鸟语的,自以为没有人听懂他们的鸟话,放肆无忌,结果,四面八方的人都可以听见他们说话,都知道他们像麻雀吵闹不休。李敏吃完碗里那最后一口粥,擦了嘴角再说:“他们是说,他们的皇帝,和这里的皇帝一比,果然高大上很多。在这里,俸禄拿的少,还得被这里的人敲诈,很不甘心。”伏燕一听,先吃惊地看着她:“王妃听得懂他们说什么?”“他们说什么,不用听,都可以猜到吧。”李敏卖了个关子。可是,两个人,都感觉到她是听得懂鸟语的,一如当初她听懂东胡人说话一样一鸣惊人。雅间外面那几个传教士,或许是听见她声音了,一阵惊疑声从外面即传了进来,莫非这里有他们故乡里的同伴。脚步声直冲他们这个雅间过来。小厮站在门口挡着,都快挡不住。她丈夫的眉头快要扭成个大疙瘩了。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一道冷风,从窗户口直袭而入。伏燕站在门口本是负责监察那些传教士的动静,一闻风声不对,唰的瞬间抽出腰间的佩刀,在窗口射进来的黑影直冲自己主子门面而去的时候,飞身而出。一青一黑两道飞影在空中交错,刀光擦拭,铿锵的声音尖锐刺耳。手里的勺子没有捏紧的瞬间,应声落地时,身子一下被身旁的大手抱了起来。眼看,他抱着她,寸步之间,即移到了屋里的安全地带。他双手抱着她,不敢把她放下来。下面护国公府的人,在听见楼上自己主子的房间发出动静的时候,一窝蜂地操刀往上跑。从窗口射进来的几个黑衣人,在人数上占上风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即刻间,立马变成了下风,被上下的侍卫拿刀围堵着。伏燕那把长剑,一刀插进了刺杀者的胸口。那黑衣人倒地之后,双眼白翻,一句话都不说。伏燕当即变了脸色,喊:“是死士!誓死护送王爷王妃回府!”其余的侍卫们大喊一声“是”。李敏一开始还不太明白这个死士和其它行凶暗杀者有什么不同。只等到看见那些护国公府的侍卫像杀红了眼一样,对那些黑衣人一个不留地一个一个戳死在现场时,才忽然意识到这群来者,既不是鲁爷那种其实贪生怕死的野匪,也不是之前那些曾经意图抓她活口的宫里派出来的黑衣人。“害怕吗?”他沉重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好像当初,他第一次以丈夫的面孔在她面前现身的时候。那时候,记得他也是这样问她,怕吗?知道她嫁的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吗?是她太大意了,在遭遇绑架获救之后,由于好像之后的日子都风平浪静似的,没有再遇到劫杀,结果被安逸给磨了警惕,忘记了,其实,杀戮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也没有离开过她。有多少人想杀他,就有多少人想杀她。只因他的地位,他的身份,他肩头上承担的许多许多。嫁这样一个男人,与他共风雨,多过共荣华。吃亏呢。“怕都怕完了。”李敏说,“怕也无济于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王爷的第一天,妾身早知道如此。”这话引得他骤然朗声大笑,随之,把她一把搂抱了起来,走出了雅间。当着众人的面,当着走廊上那群惊惶失色张口结舌的洋人们。俾倪的神色,犹如锋利的刀子,在那些洋人的脸上一排扫过。洋人们那是一个个都惊愕地看着他们俩,然后,在望到房间里传出来的血腥味时,那些白色皮肤的脸,全部刷,变成了黄土的菜色。快出门时,他忽然回头对那送行的掌柜说:“今晚给你们添麻烦了,本王这就给个谢礼给你们。”说着,他贴在掌柜那鼻尖上说:“那群洋人,说你们敲诈他们。”一枝香掌柜的脸,蓦然涨成了猪肝的红色,气愤地跺脚骂道:“在这儿吃香的喝辣的,赊账不知道多少次,还说自己是朝廷命官!他奶奶的!以后草民不侍候这群假人了!”李敏兴叹一声,心想,自己来这个古代遇到的奇人异士,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自己老公。在经过了一场杀戮以后,居然还不忘调戏那群洋人。“送客,给我送客!”气在当头的掌柜,冲自己那群手下大喊,吆喝,势必要将这群洋人全赶出去。跃上马车,他袍子一拂,斜卧在她身边的软榻上,伸手抓了颗桌子上摆的瓜子盆里的瓜子,放在牙齿间咬着,偶尔,一记放荡的眼神落在她脸上。李敏当即那个羞。他偶尔假正经,那是绝对没错的。只有眼下这幅样子,才是他的真面目。他在蚊帐里头时,从来都是这样放荡的眼神看着她。马车的轮子声,在这个繁华嚣尘的夜市里,宛如尘粒那样小,根本不值一提。那些洋人们狼狈地被一枝香的人赶出酒楼时,一个个神情慌乱,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其中一个,突然想起了什么:“莫非是刚才真有人听懂我们说什么了?”其余的同伴忽然想起了刚才那对尊贵的大明王朝夫妇,均拧紧了眉头,寻思着:“这两个人是谁?怎么会听得懂我们的话?”洋人这会儿方寸大乱,口不择言,是英语混着汉语在说话了。两个东胡人,小山羊胡子和大胡子,本在楼下大堂喝酒,看着那动静和骚乱一路从楼上闹到了楼下。护国公抱自己老婆下楼的场景他们挤在围观的人群里都看见了,模模糊糊地远观,看不太清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听说女神仙能听懂我们东胡人说话。”小山羊胡子摸了摸自己两撇小胡须,“莫非,女神仙一样能听懂洋人们说的话?”大胡子很是吃惊:“能听懂洋人的话?你说谁?世上有这样的人吗?”不管是大明王朝,还是东胡,从没有听说过有能听懂洋人说话的人。“乖乖呦。”小山羊胡子摇头叹息地说,“这群洋人也活该,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里。”他们身后一群京师里的汉人,议论纷纷着:是又有人想杀他们的隶王吗?大明王朝里,现在真是隶王一枝独秀。连京师里的百姓都知道,倘若没有隶王的jūn_duì ,边疆一旦被东胡长驱而入,他们的太平盛世,也要毁之一旦了。小山羊胡子和大胡子见状,急急忙忙抱着自己的细软和包袱,从混乱的人群里跑了。难保这些汉人们爱国情绪暴涨的时候,见到东胡人乱揍乱打。护国公府的马车,哒哒哒,急速在夜里返回了护国公府。府里的人,已经第一时间都听说了两个主子遭遇刺杀的事。一个个满脸担忧,神色肃然地在门口等着。许飞云那只箫没有吹了,越过高墙,一个飞身,直飞到了自己当侍卫的徒儿面前。伏燕见到自己师傅,急急勒住马蹄。“怎么回事?”许飞云那双冰如霜雪的眼瞳,在夜里幽幽闪着银光,看着自己徒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在京师里倒是第一次碰到。”伏燕越下马说,放眼望过去,看见了公孙良生站在门口,正好听着他们两个说话。朱隶踩着脚凳下了马车,对府里的人说:“照顾好王妃。”“是的,王爷。”一群婆子丫鬟,急急忙忙上前准备侍候女主子。朱隶走了两步,看见了在路边人群里一脸紧张的弟弟,眯了眼,说:“理儿到书房来。”朱理求之不得,哎一声,跟在他身后。书房的门打开,朱隶走到那副垂挂着墨字的挂幅面前,回身,示意后面的人关门。紧接,朱理第一个走上前,神情焦急地问:“大哥是遇上什么人了?”“你大哥遇上的人会少吗?”那副沉稳大气的嗓子,让焦急的人都无地自容的样子。朱理吸口大气,顿然是沉住了气。朱隶伸手接过公孙良生递过来的信纸,拆开后,在烛光下细细看了看。公孙良生低声说:“王爷这次遭遇上的人,恐怕是冲着王爷来的。”“嗯。冲着我来还好。”朱隶对此并不否认,“那把刀进了窗户以后,是对着我来的。本王看的很清楚。倒是那伏燕心急,我是让他不要留活口,但是,给本王留点时间看这些人想干嘛也好。”伏燕听见他这句话,汉子的脸膛红了大半截,磕磕巴巴地说:“奴才是看见那些人一句话不发,当即急了,怕是遇到了那群杀人不眨眼的。”都说他隶王和隶王的人,是杀人不眨眼的夜叉的部队,可是,论起来,夜叉是有脑子的,会想的,不是胡乱杀人的。伏燕口里说的那些杀人不眨眼的,真正是像僵尸一样,只对着目标屠杀的人,是没有脑子的,被锻炼成没有脑子只知道杀人的人,叫做死士。最出名的死士组织叫做满血活。相当于邪教一样的理念。认为每杀死一个目标,可以给自己添一条命。实际上,满血活的死士,出来如果完成不了任务,回去一样是没命的,所以,干脆拼死了都要把对方杀死。因为逃的话,也别想逃的掉。按理说,死士是极少掺和到朝廷争斗里的。原因很简单,生怕一不小心窝里斗,接的客户刚好是敌对的。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客户出的钱足够,足够吊起死士组织的胃口。为了银子拼命的亡命徒,自古到今从来都不差会没有。“行凶刺杀王爷的人,身上有留下标志吗?”公孙良生问。伏燕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块从黑衣人身上撕下来的东西,只见是一块裤腿上的绷带,上面用几乎无色的银线绣了只蝎子。公孙良生拿起那块布,对着烛光仔细研究的时候,不知道何时进了屋里坐在窗台上的许飞云,眯着双眼同时睨望着那块布。“蝎子?是黑蝎堂吗?”许飞云在看清楚是只蝎子的图案时,吐出一声。黑蝎堂,同样是江湖里有名的死士组织,只是声名没有满血活大。“不知道。”公孙良生谨慎的声音,在书房内显得尤其沉重,“很多人,出来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会戴自身组织的标志,会用其它组织的标志戴在身上,混淆他人的视线。仅靠这点东西,不足以可以称为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是什么?”公孙良生望向朱隶手里拿的那封信,沉声说:“可能与前几日在北燕伤害小魏将军的人为一路人。”小魏将军,指的是魏老的第三个儿子。同时,是伏燕的拜把兄弟。伏燕一听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脸色刷的一白,激动地问:“什么时候的事?”“前几日。要不是事情有些严重,军营里不会快马加鞭让人发来书信给王爷。”公孙良生深深地叹息声,说明这个事情真的有点严重。其一,在北燕动手的人,同时不过几日,在京师里同时动手,说明,对方是有计划而来的,并且设的是大局的套子。其二,这个在京师里动手的人,倒是没有在北燕那样轻而易举地露出了阴险的招数,恐怕只是前面的尖兵来探路而已。这点根据,主要是看在伏燕等人毫无发损,轻而易举击退敌人的结果上。在北燕被这伙人动手的小魏将军,远没有他们这般幸运。这些人为何只派尖兵刺探,可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生怕北燕的风声已经传到京中,倘若派精英出来,说不定反而会上了他们设下的局,所以保存实力很重要。“他们大概是怕了公孙先生的谋略。”朱隶低沉的声音说。公孙良生在他军营里,已经帮他设过好几次惊心动魄的局了,每一次,都让敌人的军师心惊胆寒。他人恐惧,敬畏公孙良生,必须在公孙良生在的地方谨慎出招,这并不奇怪。“王爷。”公孙良生却不敢把功劳全揽到自己身上,说,“臣想,敌人恐怕最畏惧的倒不是臣,而是王妃。王妃的医术,如今是天下闻名。他们倘若轻易出招,但是敌不过王妃的医术,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意味他们最令敌人恐惧的引以自豪的武器全军覆没。”“你这话是没有错。本王也是这样想着的。”屋里其余人听着朱隶这道沉重的话声,眼睛都目不转睛地落在他手里的信纸上。可见得,小魏将军的伤情,比大家所想象的,可能有重的多。“中的是阴招,要是正面打打杀杀,小魏怎么可能输给他人?”伏燕气愤地一拳砸到身旁的地上,继而心急如焚地问,“王爷,究竟魏将军的伤怎么样了?”“三郎的伤,军医没有办法,魏老也是迫于无奈,才立马修书一封,问府中有无办法看能不能拖到王妃回到北燕。”屋里所有人听见他这句话,不由抽了口冷气。公孙良生的脸,一样在烛光的背面沉了下来。虽然这封信他之前先代替朱隶看过了,但是,身为略懂医术的人,无疑是比其他人看的更清楚。小魏这个伤,真的很严重。一刀插在肚子里,肠子都腐烂了。那是魏老的儿子,魏家上上下下都是护国公最贴心的忠臣,最效忠的臣子。护国公对待自己的人,对待忠臣,那更是义无反顾,在所不辞。所以,朱隶肯定会为了魏老的儿子,自己的臣子尽到所有,必定会不顾一切,带人带药回去。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小魏将军能不能熬到他们回去。朱理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个激动,在所有人沉闷焦急的时候出声道:“大哥,其实,大嫂的人,遵从大嫂的命令已经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