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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2 / 2)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大叔。”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


☆、【24】贵妇


留下几个没吃的包子馒头,李敏带上念夏,走到对面停着的轿子上轿离开。


念夏跟在她后面嘴里念叨着:“小姐,不就是个酒鬼,你对他这么好干嘛?”


只是个酒鬼吗?


李敏虽然说不清楚这男子是什么来历,但是,有一种感觉,这男子并不像表面表现的那样悠然轻松,是有麻烦的。当大夫的,又是见了病人,没法不抱有些同情的心肠。她刚说的那些话,不知他能听进去多少。


愿意听,不愿意听都好,她只能说尽了自己的一分职业责任。


念夏掀开轿帘,李敏坐了进去,吩咐:“到市郊转一圈,我要看看地。”


据说,李大同在郊外有一块地,地域不止遍及平原,而且蔓延到山里,这样的好地,她要定了。李家必须连骨头都不剩吐出来偿还她们母女。


朴素的海蓝轿子疾步离开,不知道她是急着上哪儿。


朱隶望着她余下给他的那几个热腾腾的包子馒头,再手里摸着她送他的银锭子。


她在可怜他吗?


“隶爷。”


伏燕和公孙良生见李敏走了,才敢现身。


来到他面前,却发现他像傻了似的,摸着手里的银子半天不做声的趋势。


伏燕真的着急:自己主子不会是,真想娶了尚书府那个病痨鬼吧?


不要看现在这个病痨鬼好像健健康康的,但是,谣言既然能传播这么多年让几乎所有人信以为真,肯定是有些事实在里面的。要是娶了过来,这个病痨鬼忽然病发,或是,把晦气再传给已经负伤的朱隶。


朱隶好像终于摸清楚了这块银锭是什么样的,塞到了他手里。


伏燕接过时一惊:“爷?”


“用它帮我打成块银佩,我要挂在腰上。”


啥?


“什么表情?”朱隶斜眯着眼睛瞪了下他,“你们未来夫人送我的定亲礼物,我不得好好珍惜,是要被天诛地灭吗?”


伏燕一阵哆嗦,迟迟不敢确定:爷真的是看中了那个病痨鬼?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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