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个流程目前为之,三方都没有走过,因为自改制以来,就还没有人犯案过,李洋那事等于没有走律法程序,而是私下和解,因此三方都很重视。
尤其是大理寺,刑部那边是卢承庆亲自审核,那是不是应该由大理寺卿主审呢
这种相互制衡的制度就令人非常不舒服,大理寺卿辛茂将寻思着,这种案子也得交由大理寺审的话,那我成为天下最忙碌的人。
以往的话,不是属于那种重大案件,大理寺和刑部都不会出面的,像这种案件,丢给长安县县衙解决就行了,他们最多就是复查一下。
这可不行
于是辛茂将就请卢承庆来,跟卢承庆说,这是改制以来第一件刑事案件,我们熟悉一下套路是可以的,可要是这种案件都得由我们来处理的话,那我们不得忙死去,你看我们还要处理全国大大小小的案件。
卢承庆想想也是,关于这一点,大家当时都没有考虑到,毕竟这是各个官署内部的事,当时在改制的时候,大家都为了避免干预彼此的内政,因此都选择避而不谈,谈得只是权力的划分。
这二人合计了一番,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大问题,刑部和大理寺都是高级部门,处理大事的,等于是将中间的都给抹去了,明显忙不过来,于是就去找李治。
李治觉得他们说得也很有道理,以前京畿地有长安县,还有雍州府衙拥有司法权力,可如今都废除了他们的司法权力,这的确是欠妥当,于是李治又将韩艺这个罪魁祸首给找来。
韩艺其实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他觉得这个问题挺好解决的。经过一番商议,决定采纳韩艺的建议。在大理寺内部再开两个审判院,一个负责民事诉讼院。一个负责刑事诉讼院。再高一级的案件,才由大理寺卿亲自出面,要再往上那就是三使会审,这个得由皇帝下命组建,刑部就根据两院建立对应的部门就行。
而两院的建设就直接复制大理寺原本的集议和连署制度。
所谓的集议,就是大家在一块商量,不以一人独断,还专门为集议配制了机构和人员,专门帮着推理,出主意,判断。
而连署制度,就是每个案件必须得参与者全部署名,并且写上自己的意见,要是判错了那么大家就一块受罚,或者是一块死,如果有人不同意判罚,那就得继续讨论,这跟陪审团倒是有些像似的地方,因为有些署名官员,是不具有审判的权力,只是一个参与者而已,比如说那些记录人员,但是他也得署名并且写上自己的建议。
为什么唐朝囚犯少,就是这个司法机构和审判机构都非常缜密,不存在电视里面演得那种惊堂木一敲,这个人就死定了,你就是把惊堂木给敲粉碎了,你也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因为死刑必须皇帝亲自御批,官员只能说建议皇帝判处死刑。
一般参与署名人员,就是大理寺卿、少卿、丞、正、府史、主簿和录事。
但是审判结构就是以大理寺卿为长官,少卿和正为通判官,丞为判官,府史为主典。当然,还有一些官员也得参与,但是没有审判权,好比明法官,这个官就是能够将唐六典背得滚瓜烂熟,等于就是律法顾问来的。
那就以这个模式,再复制两院,由下面的人去充当。
但是这个要改的话,可不是一日两日就可以弄成的。因此又决定此案还是由最高领导人出面熟悉一下新套路,民安局五巨头都要参与旁听,卢承庆和辛茂将也都亲自出马。李治心里也好奇,也要去旁听。
就在大理寺最大的公堂里面进行。
那四名贼人来到这公堂上,一看这阵仗当即就都傻眼了,本大侠这一条贱命,死不足惜,你们至于么搞这么大么太浪费纳税人的钱了。光后面就坐在几排人,因为不但民安局五巨头参与了,而且还有一些皇家警察也来学习,而且还有穿紫袍的官员,我这是犯了多大的罪啊
李治当然是在屏风后面旁听。
韩艺一开始认为这过程肯定是非常沉闷的,因为没有律师,但没有想到却也是跌宕起伏。
原来在唐朝的司法制度,这强盗是属于“六脏”之首,哪怕是抢劫未果,也得徒刑两年,等于就是做两年劳役,其实这还不算很重。可问题就在于其中有一人拿出凶器并且刺伤了萧晓,更加要命的是,萧晓还是出身贵族,又算是官员,这真是板上钉钉的绞刑。
可是问题在于,卢承庆认为那贼人不是主动行凶的,因为是皇家警察先动的手,这是属于一种反抗心理,他本身不怀有杀人之心,他只是想抢劫而已,判死刑就太重了。
但是大理寺就认为刑部的卢承庆太偏袒这些贼人了,大理寺的官员都认为这贼人藏有凶器,是有杀人之心的,按照律法该判绞刑。
唐朝对于罪犯的动机是很看重的,在唐律里面就屡屡提到了这一点。
两方就争执不下,韩艺他们没有发言权,听得也是很入神,特别是韩艺,觉得他们的观点说得太棒了,放到后世去都能用得着。
结果这个看似简单的行抢案,而且是由唐朝最高司法机构主审,竟然在第一日没有出结果
这立刻引起了百姓的重视,民间也是争相讨论起来。
所以说,伟大的时代,总有伟大的理由。
在唐朝,政治案件跟其他朝代没有两样,那都是权力斗争,没有对错,只有胜负,但是涉及到百姓,那还是非常谨慎的,现在大理寺监狱里面一共才关押四十九人,死刑犯一人,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死。
在当日晚上,李治可能比较闲,直接在两仪殿开专门会议讨论这个问题,其实唐朝的律法就是这么出来,皇帝和大臣商量,你问我答,经过反复研究,才制定一条律法。
商量了一晚上,最后的结果就是大理寺依法判决绞刑,维护律法的权威,这律法不能破坏。但是,这皇恩浩荡,又改为“加役流”,这个“加役流”是李世民当初设立的,以前李渊免除部分死刑,改为断右趾,但是李世民还是觉得太残忍了,于是又设了加役流,等于是发配三千里,劳役三年,反正就是让这人去西北做苦力,正好那边也需求苦力。
至于剩余的三人,都判劳役三年。
并且从中还确定皇家警察得权威,如果在追铺的过程中,你伤害了皇家警察,在原本的犯罪基础再罪加一等,这也是为了保护皇家警察,因为大家也看到,皇家警察还是挺危险,必须要给予律法的保护。
韩艺这个对于后世各国律法都熟悉的人士,在讨论的过程中,也学习到不少新的知识,什么儒家精神和道家精神,他们争论的观点,都是从各家思想出发的。
这又给律法提供了非常正面的能量,老大们都这么慎重,将来两院成立之后,谁还敢乱来。
当然,李治还表扬了萧晓他们一番。
因为此事过后,皇家训练营的招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一些有志之士都跑去参加训练营,只有少部分人选择退出。
但是这报名也不是无休止的,许多大臣已经对此感到不满了,因此大唐军事学院和训练营同时贴出告示,三日之后,就截止报名了,其实报名的人已经很多了,主要就是开放了工商阶级,这些商人积累很多子子孙孙呀。
三日过后,报名的大门正式关闭,军事学院报名的人数多达五千来人,训练营那边也有两三千人。
报名结束之后,接下来就是令人忐忑不安的入学考试,就在报名结束的当日,公布了考试地点,皇家训练营和军事学院考试的地点都是安排在军营内部的校场里面进行,因为大唐军事学院还在进行最后的修建工作,暂时还没有对外开放,而皇家训练营是在皇宫范围内,一般人是不能进去,限制太多,不太方便。
并且,还公布了考试的内容,这可是大家最渴望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