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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2 / 2)

比方说柏易自己聘请新员工,要么学历高,研究生是基础,要么就要有经验,手里过过几个大单子,有出色的成绩,这样的人哪怕高中毕业他都要,要么就是技术方面的人才,有作品就行,其它方面可以压低要求。


还有一种人才,属于三低人员,没学历没经验没技术,但有人脉也行,他一个人能带来一堆客户,那柏易也要。


说不定他回到现实世界还可以开一家甜点店,如果广告行业不景气了,怎么也饿不死。


人,就该多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


孟骜回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套头卫衣,一条运动长裤,脚下踩着的限量版运动鞋,耳朵上还戴着耳机,开门就换鞋,头也不抬地喊:亲爱的,今晚吃什么。


自从孟骜告白以后,他就俨然以柏易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这人天生不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全身上下都写着全世界我最爱你,所以我最有资格当你男朋友。


张口大宝贝,闭口亲爱的。


结果亲爱的没看到,抬头看到了亲爹。


孟骜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就收了回去,他阴恻恻地看着孟成,直看得孟成头皮发麻。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这个儿子了。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孟骜其实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妈妈了,她很爱他,在他身上倾注了很多希望,她希望儿子能成才,考清华考北大,她希望儿子能挣大钱,她有很多希望,可是她没能看到。


他也很爱她,但是比起爱,他更恨孟成,他对孟成的恨太深,深到了一定程度,对其他人的感情就变得更加淡泊。


孟骜问柏易:柏哥,有烟吗?


柏易从厨房走出来,放了一盒烟在茶几上。


来到这个世界他终于能抽烟了,但可能是因为在上个世界二十多年没有抽烟,他的烟瘾早没了,但偶尔想起来也会抽那么一两支。


反正一包烟他半年都没抽完,已经潮了,新买的这包还没开封呢。


孟骜抽出来两支,递给了孟成一支。


他以为他见到孟成以后会立马奚落他,嘲讽他,侮辱他。


甚至杀了他。


可是现在,他却很平静,也很冷静。


因为他发现,孟成只是一个凡人,他没有害妻子他妈是生病死的,死前还过了一段好日子,有儿子有丈夫,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孟成还在极度忙乱下一天三顿的给她带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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