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便找了个时间,看起来这本名叫《重生之夺回一切》的。
这名字真的是俗气到不行,但是不得不说通俗易懂,一眼看去就知道讲的是什么了。
曾安安还没看,就觉得自己是猜到了内容,她是十几年的书虫了,什么套路,什么老梗没见过。
估摸着就是重生前男主被反派/兄弟/亲人夺走了自己的一切,重生后他认清楚了那些人的真面目,便开始韬光养晦,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吊打那些人,夺回自己的一切。
虽然故事老套,但是如果作者的文笔不错的话,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
这般想着,曾安安便准备好肥宅快乐水跟薯片,开始了她的美好周末时间。
确实如同她所想的,开端就是主角被人害死。
唯一出乎她意料的,大概就是害死主角的人居然也是穿书的,为什么害死主角,因为主角曾经跟他的情敌长得一模一样。
看到这里,曾安安就忍不住吐槽,尼玛,幸亏主角是重生了,不然被这么个货色害死,还不得膈应死啊!
尤其是那货居然还叫马傲天,笑死个人了,干脆改成龙傲天岂不是更好?
看到后面,曾安安才知道,为什么作者不直接让马傲天变成龙傲天,因为龙傲天是主角爱宠金毛的名字。
因为金毛对主角席修的喜爱,使得金毛的原主人对席修也另眼相看,甚至还帮助他一起对付马傲天,甚至还因为对席修的喜欢,把金毛也送给了席修。
而马傲天不过是这本中前期的一个反派boss,因为打倒了他,席修夺回了自家的产业,而他的崛起之路也从这里刚刚开始。
作者的文笔很好,一气呵成,看的曾安安是欲罢不能,要不是闺蜜打电话过来约她逛街,她还想继续看下去。
结果她却没那个机会继续,因为商场忽然出来一个报社的神经病,拿着刀到处砍人,她运气不好,被捅了好几刀狗带了。
死前她还很不甘心,她那本书都还没看完,才看了个开头啊!
但是谁能想到,她一睁眼,居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原身也叫曾安安,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是个家境一般,因为学习成绩出色,且能力出众,应聘席氏秘书职位成功。
曾安安以前也是做秘书工作的,所以面对新工作并不慌。
她慌的是,自己怎么就穿越了?
她自重生后,躲在房间里懵逼了好久,终于在上班前一天接受了这个事实。
她安慰自己,总比真的被砍死了好,好歹她穿越了还能活下去,最重要的是,而且不是穿到什么奇葩的年代。
自我安慰一番后,曾安安就慌里慌张地准备好东西,准备上班。
结果在查询席氏资料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那就是,这个席氏,这个席修,这个世界的剧情走向,不正跟她看过的那本一模一样吗?
这是什么情况?!
她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了?
omg!
这么刺激的吗?
而且席修,是她喜欢的那个席修吗?
曾安安激动的不行,甚至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差点迟到了。
入职的第一天,她没能见到席修,但是这并不能驱散她的激动之情。
直到那天下午,席修带着一条金毛出现。
曾安安看着他俊俏的容貌,心砰砰砰地跳个不停。
长得好帅啊!果然不愧是主角啊,长得怎么那么帅?难怪马傲天会嫉妒地要害死主角,果然是天妒蓝颜啊!
曾安安双目放光,同样的,办公室其他女人也是如此,顶头上司年轻尤为,家财万贯,又长得如此出众,谁会不心动?
刘秘书看到新人们如此蠢蠢欲动,不由地告诫了一番,你们暗地里喜欢归喜欢,可不能做出什么蠢事。我们boss虽然好说话,但是一旦你们犯了事情可是绝不会留情的。
知道为什么一次性招了这么多新秘书吗?就因为以前的那几个不长眼,想着色.诱boss,一步登天,结果整个秘书部有这种小心思的人,全部被开除了,就剩下我们几个老人。
新人们诺诺称是,表示绝对不会做出什么没有分寸的事情。
但是看她们眼珠子乱转的样子,便知道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
老人们也不再说话,想着真的到了那时候,这些新人就知道boss的脾气可不跟他的脸那样友善。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就有个搔.首.弄.姿的新人卷铺盖走人了。
刘秘书冷笑着道:看到没有?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了,可你们有些人偏偏就是不听啊!我们boss可没有那个闲情逸致跟你们玩什么办公室恋情。你们啊,连boss的那条爱犬都比不上。有点自知之明吧!
虽然刘秘书的话不中听,但是说的却是事实,席修他确实对这些秘书没什么兴趣,再接二连三地经历过各种勾.引事件后,甚至思考起专门找男秘书的事情起来。
也幸亏刘秘书察觉到了这点,早早地警告了新人们一番,告诉她们要是再不认真,再作妖的话,那席氏可就真的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地。
现在的席氏虽然比不上一些大企业,但是业界的人都知道,他背靠帝都龙家,腾飞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只要有脑子,都不会想着再做些什么,秘书处也安静了许多。
曾安安一直都安安分分的,在别人小心思浮动的时候,她本分地干着自己的工作,被刘秘书看在眼中,私下里对曾安安挺满意的。
在她看来,曾安安是唯一一个知道本分,不作妖的新人,而且人还聪明,做事又认真,所以刘秘书很是提拔她。
曾安安心里得意,但是面上不显。
她也是在秘书堆里混过的,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这个时候巴结秘书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要是自己在秘书长那里露面了,还愁没有机会出现在席修面前吗?
只是这样一来,进程就太慢了!
没叫席修是个工作狂,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工作工作,哪怕休息,也不出去玩乐,就知道遛狗,仿佛那条金毛就是他的一切一样。
曾安安在书中就知道了,那叫龙傲天的金毛是席修能够打倒马傲天的关键,所以他对金毛十分的感激,因而,也特别地宠它。
所以曾安安觉得,自己要是能得了金毛的喜欢的话,那说不准也是个好机会。
然而这条金毛不愧是主角的狗,傲气的跟它的名字一模一样。
一点都没有金毛该有的样子,不管她怎么亲切可人,它都鸟也不鸟她,气的曾安安够呛。
可是没办法,谁叫它是主角的狗啊!她只能热脸贴着人家的冷屁股。
不管是金毛还是刘秘书那边,都没有什么进展。
曾安安都有些郁闷起来,在她看来,能够在大千世界有穿越机会的人,一定就是命定的主角。
席修是,她肯定也是。
更不要说,她这具身体的主人长得比以前的她好看多了。
以前的她没有这么好看的脸,就算是想往上爬也没办法,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往上拼搏。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那个资本了。
现在是席修没有注意到她,等他注意到了,她一定能够让席修一见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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