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粉团以后能给房子一个机会。”房子:???给她一个烧穿它的机会吗?主人你真的脑子莫得问题吗?舔狗也不是这么舔的呀!鹿麋麋可高兴了,也不计较言木又偷偷亲她脑门的事情。反而是兴致勃勃地拉着言木要表演一番自己刚才的绝技。结果这次却差强人意,那小火团颤颤巍巍在空气中坚持了几秒钟就烟消云散了。总体说来,还是比在客厅那几次要好。但是,有过最棒的成绩现在却退步了,鹿麋麋又怎么接受的了这个现实?她急得不行,跟言木拼命解释:“真的,我刚才真的喷了一个小火团,把地板给烧穿了。”言木连忙道,“我相信我相信你,你看地板都还烧了一个洞呢,这妥妥的就是证据。”“小粉团,你别急,大概是因为状态的问题,所以才会时好时坏,等你稳定下来,以后肯定能天天烧地板。”地板:???我就这么卑微的吗?鹿麋麋超级伤心,圆乎乎的大眼睛里又溢满了泪水。为什么?她想不明白,明明刚才都好好的。鹿麋麋抽抽泣泣,感受到自己身体里那股属于言木的气息已经消失不见。她小小的脑袋瓜里存在着大大的疑问,泪眼朦胧地看着面前这张焦急的俊脸,还有俊脸上那薄薄的红唇。她歪了歪小脑袋,用小爪爪揉了揉毛茸茸的脸。是因为刚才言木不小心亲了自己一口,传了那口气给自己,所以她才那么厉害的嘛?鹿麋麋盯着言木的嘴唇发起了呆。她还是个两百多岁的小宝宝,小宝宝喜欢亲人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不对?这般自我发问后,鹿麋麋萌态十足地在心中点了点头,对,没错,小宝宝就是喜欢给人涂口水。所以她要是亲言木的话,也没有关系的叭?对,没关系,她亲的话,言木可能会更高兴。这样一想,鹿麋麋就充满了自信,挥着小翅膀飞到了言木的面前,对上言木不解的神情时,她伸出小爪爪摁在言木白皙的脸上,然后撅起粉色的小嘴,亲了言木一口。言木:!!!嗷嗷嗷嗷嗷嗷!!!啊啊啊啊啊啊!!!小粉团主动亲他啦!亲他啦,亲他啦!太刺激啦,太刺激了,太刺激啦!言木在心中托马斯回旋360°疯狂旋转。一把捧住鹿麋麋,嘴巴吧唧吧唧吧唧将她整个小脑袋都亲了个遍。鹿麋麋被亲的晕晕乎乎,但是好歹那口气她还真的幸运的保存住了。于是她立马起身开始表演自己的绝技。这一次跟她刚才那一次一模一样,粉色的火焰先在空中悬浮了数十秒,然后颤颤巍巍地落到地上,给地板再加了一个洞。言木在一旁疯狂地为鹿麋麋鼓掌。“小粉团你太厉害了,真的是太牛逼了,我都比不上你。”“我就知道你天资聪慧,一定不会办不到的。”鹿麋麋回头,目光复杂地看着这个为自己疯狂吹着彩虹屁的铲屎官。总有种复杂之感。铲屎官这么喜欢自己,而自己只想占铲屎官的便宜提高自己的本事。有点小心虚呀!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6-02 11:11:12~2020-06-03 10:58: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追光的鱼鱼 1个;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65-66章言木到底是个什么样神奇的存在?他身上的气息为何能够促进她妖力的大增?为什么气息用尽, 她的妖法就又退步了?……鹿麋麋的小脑袋瓜里充满了疑问。她琉璃般清透的眸子看着厨房哼着小曲, 忙里忙外的言木陷入了沉思之中。言木是个捉鬼大师, 鹿麋麋知道的再清楚不过, 但是言木这个捉鬼大师的含金量, 在鹿麋麋眼中确实有些不太纯正。毕竟跟在言木屁股后边那么多天,言木到底是怎么捉鬼的, 鹿麋麋看的一清二楚。更不要说哪怕是在家的时候,也总有1234567的恶鬼出现, 要张牙舞爪地吃掉言木。但是每次都被言木反杀, 挤成鬼球, 压出鬼珠送给她吃。每当这个时候,鹿麋麋都为这些没有理智的恶鬼感到心酸。明明知道是飞蛾扑火, 却还是上杆子要给人家送鬼珠,这是多么虔诚而又伟大的理想。也是因为这些, 鹿麋麋很快就发觉, 其实言木捉鬼可能就是因为他特殊的体质非常吸引鬼怪,所以才能一抓一个准。那些恶鬼垂涎言木,是不是也因为嗅到了言木身上那股好闻的气息?但是鹿麋麋并不觉得那股好闻的气息,能够让她膨胀到要把言木给吃掉。她用小爪爪摸了摸自己肥嘟嘟的下巴, 想了想, 或许是因为鬼跟妖种族不同,所以感觉也不一样吧?但是不管怎么样,反正鹿麋麋是发现了言木的气息对她练习功法有大大的好处。但是过分的是,用鼻子吸收的气息, 没有言木主动用嘴渡过来的气息管用。想到这里,鹿麋麋不禁有些萎靡了下来,四肢摊开,就好像一个粉团子软塌塌下去,糯糯唧唧的。难道从此以后,她为了振兴妖界,重新成为妖王,要牺牲自己的美色吗?鹿麋麋翻了一个身,在不远处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现在的形象。粉粉嫩嫩的小团子,软软绒绒,一双眼睛忽闪忽闪,水亮清澈。背后那薄如羽翼的粉色翅膀忽闪,像极了动画片里面可可爱爱的小精灵。鹿麋麋看着自己陷入了沉思,就这样的她,哪来的美色?自己是否太自信了一点?“小粉团吃饭啦!”言木熄火将饭菜端了出去,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谁叫小粉团主动亲他了!他可以合不拢嘴好多天。言木准备的晚餐很丰盛,鹿麋麋沉浸在美食之中无法自拔。她摸摸自己的小肚子,又大了,再看看自己镜子中的自己,真的是比刚来的时候胖了一大圈。一是因为言木家的伙食太好,把她养胖了,二是因为她不断地吸收着言木的气息,还有源源不断提供的鬼珠,是真的长大了。看看,这么好的铲屎官,鹿麋麋又怎么舍得离开呢?吃完饭后,便是饭后水果。鹿麋麋吧唧吧唧将雪梨吃进肚子,打了个饱嗝。然后,瞅着言木被雪梨浸润的唇瓣,又陷入了沉思之中。言木不明所以,歪头看了眼鹿麋麋,小家伙圆圆滚滚,身上的绒毛软软绵绵,那双大眼睛认真看着自己,清澈的就好像山上潺潺的溪水,一望就见了底。言木真的是喜欢她,喜欢的不行,顺手就将她抱了起来,然后亲亲她的小脑袋,揉揉她的小身子,开口道:“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发现今天的我特别帅?”小脑袋被言木吻过无数次,温热的触感是那么的熟悉。鹿麋麋扬起毛茸茸的脑袋,双眼忽闪忽闪,见言木心情不错,便胆大包天地踮起脚尖,唧一下又亲上了他的唇。小舌.头不小心地蹿出来,舔了一下言木的唇瓣,上面还有雪梨的味道,甜甜的。鹿麋麋砸吧了一下嘴,然后不小心又舔了一口。就跟吃雪糕似的,舔一口咬一下,舔一口咬一下。直到将那唇甜的都没有味道了,她才吧唧吧唧嘴,撤了出来。退后几步,才看清言木的唇瓣被她咬的红通通的,上面还遍布着细小的牙印。鹿麋麋有些心虚,忽然就生出翅膀吭哧吭哧地飞到了不远处的茶几上,生怕言木生气起来会锤爆她的小身子。言木目瞪口呆,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唇,又红又肿,还带着点火辣辣的感觉。他那手好看,修长又白皙,骨节分明,性.感非常。那一抹银白与唇瓣的的艳红交相辉映,看在鹿麋麋眼中竟无端的多了几分妖异之色。鹿麋麋咕咚一下咽了咽口水,摇头晃脑,美色惑人,美色惑人。言木双眼微暗地看向不远处的那小家伙,然后神色不变冲她招招手让她过来。鹿麋麋歪歪小脑袋,可爱又无辜。她不敢动,毕竟下午的时候她还倒打一耙,指责言木不该亲她,结果晚上的时候她就把言木的嘴巴都咬肿了。所以她心虚的一笔。鹿麋麋不过来,言木就自己站起身走过去。鹿麋麋吓了一跳,挥着翅膀,刚要起飞就被言木双手合十给抱住了。她吓的呱呱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立马变得可怜兮兮起来。“我不是故意哒,我不是故意哒。”“因为你的嘴巴红红的,很好吃的样子,咬了一口发现有雪梨的味道,甜甜的,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不是我的错,是雪梨的错。”鹿麋麋将自己团成一团,释放着无辜又可怜的视线乞求,让言木放过他。言木看着这么可爱的小团子,哪舍得欺负她。他哈哈笑着,捧起鹿麋麋,微微嘟起唇,红艳艳的,看上去更加诱人了。然后对着小家伙的嘴巴亲了一口又一口,喜欢的不行。“给你,都给你!亲亲都给你!”独属于言木的气息以澎湃惊人的速度往鹿麋麋的口腔飞去。鹿麋麋不知道言木身上的气息,欢快地遵循主人内心的情绪,疯狂地向她身上窜去。她只觉得气息在沸腾,经脉在扩张,原本还有些因为得到言木气息还欢喜的心情,忽然害怕紧张了起来。她紧张地发出叽咕叽咕的声音,眼里忽然渗出泪花,整个人散发出粉色的光芒。言木被吓了一跳,慌忙询问这是怎么了?鹿麋麋自己也不知道,她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什么拉扯开。她痛得在空中打滚,发出呜咽呜咽的声音,把言木心疼的不行。言木想靠近,却被那粉色的光芒给拦下,只能看着光芒中的鹿麋麋煎熬的翻滚尖叫。数秒之后,粉色光芒忽然大盛,刺激的言木根本睁不开眼,他下意识地用手遮住了眼睛,随后感觉到光芒消散,他才慌忙拿下手,定睛看去。言木:!!!面前这个挥着粉色的小翅膀,穿着如同雾纱一般的粉色长裙,不过自己手掌大小的小精灵是哪里来的?言木瞪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慢慢靠前。那小精灵长的可可爱爱,婴儿肥的小脸蛋雪白又圆润,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又像是刚新鲜出炉的豆腐,瞧着就很好捏。她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也是粉色的,那种粉柔美又漂亮,整个人就好像是粉色的芭比娃娃一般。鹿麋麋习惯性地抖了抖身体,这才发现自己变成了人,没有了绒毛,抖的也不畅快了。她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震惊之色,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按照妖界幼儿的成年时间来说,她还不到化形的时间。而且就算化形了,也不该这么小巧玲珑才对,就好像成了拇指姑娘一样。鹿麋麋歪歪脑袋,想到了言木亲自渡过去的那口令她整个人都膨胀了的气息。她深切怀疑就是言木的那口气促进了她的生长。可能气息还不够,让她变不成真正的人类,只能变成这么像玩偶一般的大小。“你是小粉团吗?”言木小心翼翼地问她。鹿麋麋扇着小翅膀飞到了言木的面前,看着对方惊艳又神奇的目光,她轻咳了几声道:“我是鹿麋麋,以后不许再叫我小粉团了。”“我之前的宠物形象是因为我到人间后法力被封,现在我的法力稍微恢复了一点,所以就能变成了人的样子,等我日后法力全部回来就能变得跟你一般大小。”“哦,是吗?”这话言木还是不信的。虽然有些伤心小粉团还是瞒着他好多事情,但是言木也知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小粉团警惕一点也是好事。“那你什么时候会恢复全部的法力呢?”鹿麋麋闻言,净盯着他的嘴巴看了。她心里嘀咕着,怎么恢复就看铲屎官给不给力了。不过鹿麋麋没直白的说,只是道:“这种事情很难说,我自己也不太确定。”言木看着小巧玲珑,脸蛋瞧着像是有十五六岁般大小的鹿麋麋,忽然就有些脸红起来。鹿麋麋是小团子的时候,可可爱爱,言木就将她当作自己心爱的宠物,亲亲摸摸抱抱揉揉,给她洗澡,都是毫无心理障碍。可是现在的鹿麋麋分明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了,再亲亲抱抱摸摸,给她洗澡就非常不合适宜了。难怪她之前亲小粉团的嘴巴时,小粉团抗议成那样了。他确实是失礼了。只是为什么小粉团刚才那么热情地啃他嘴巴呢?就是因为小粉团百年难得一见的热情,言木才会那么激动,亲了她一下又一下,直接将他给亲大了。想到这里,言木也有些不好意思,外加有些懵逼。他俊俏的脸上染上淡淡的红晕,修长的睫毛高频率地颤抖着,如同蝴蝶的翅膀。“那鹿麋麋你究竟几岁呀?”鹿麋麋大眼睛一转开口道:“好几百岁啦,像我们这些当神仙的,根本就记不清自己的年龄。”言木闻言对上她粉粉嫩嫩的小脸蛋,不解道,“可是你外表看着才十五六七呀!”鹿麋麋笑他,“笨蛋言木,我是神仙呀,我想变成小孩子就是小孩子,想变成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想变成老太太就是老太太,你管我哟,反正我就几百岁了。”言木盯着她看,然后忽然抿唇一笑。瞬间就觉得自己没有那么良心不安了!只是,几百岁——言木看着鹿麋麋不经陷入沉思之中。“你都几百岁了,那你在天上有没有什么——伴侣呀?”言木装作漫不经心地询问,小眼神瞅了鹿麋麋一眼又一眼,见到鹿麋麋看过来,立马转移目光,显得自己仿佛毫不在意。鹿麋麋没发现言木的心虚,只以为他好奇,毕竟华国人嘛,总是有着三姑六婆般的八卦精神,见人就喜欢问吃了吗?多大结婚了吗?孩子几岁啦?等等等等。所以她老老实实地回答:“没有呀!”她还是个孩子!!!言木闻言,脸上瞬间笑开了花。笑的过于夸张,吓了鹿麋麋一跳,挥着小翅膀就远离了他几步。“你笑的好像给鸡拜年的黄鼠狼。”言木:……他揉了揉自己的脸,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道:“有吗?没有啊!”“你还小,我觉得你没有找伴侣是最正确不过的做法,想想看,天上的神仙寿命那么长,几百岁在他们眼中还是个奶娃娃呢。”鹿麋麋点点头,“是的呀!”她在妖界可不还就是两百多来岁的奶娃娃吗?只是变成人了是高兴了,可是现在这个形象凑过去偷亲言木好像难度比小粉团的时候要更高呀!鹿麋麋有些郁闷地挠了挠头。而就在这时,言木的手机响了,是丁晨过来接言木去墓地了。言木有些舍不得刚刚化成人形的鹿麋麋,但是鹿麋麋这会儿正在纠结自己以后能不能再偷亲言木,以及化形了的自己的妖法有没有长进,所以根本就没发现言木依依不舍的小眼神,直接冲他挥挥手。“加油好好工作,记得给我带多一点鬼珠回来。”言木哀怨地看了眼鹿麋麋,伸手戳戳她的小额头,“好吧,我知道了,你好好看家,有什么问题打我电话。”鹿麋麋点点头,目送言木依依不舍地离开后,立马就在客厅练起来自己的妖法。还别说,真的大有长进,连嘴中喷出的粉色火团都比先前大了一圈。这次她还控制住了火团,没让它烧穿了地板。鹿麋麋高兴的不行,开始跟着传承继续练另外一种术法,发现真的长进了不少。她挥着翅膀落到茶几上,吃了一口雪梨,若有所思。看起来言木身上那股好闻的气息真的对她大有益处,就好像灵丹妙药一般,不仅能加速她的生长,还能让她更好地理解传承。忽然就不想要铲屎官离开她了。鹿麋麋在家里一边吃着水果,一边想念着言木,一边又练习一下自己的妖法,忙的不亦乐乎。她发觉就算身体里没了言木那股气息,她的妖力也没有下降。这可能就是因为她从粉团子变成了人形,跟网游升级一样,从一个level升级到另一个level,就算灵丹妙药失效了,她的等级也在那里了。鹿麋麋琢磨着,是时候对铲屎官好一点啦!而另一边被鹿麋麋心心念念惦记的言木,来到丁晨旗下的墓地之后,就让丁晨先回去,等他解决了再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他。毕竟言木到墓地门口就察觉到了不对。他虽然是个半吊子,但是经历过这么多捉鬼的场合,多少还是有些敏感的。这个墓地阴气太重,他一到墓地的门口,就能察觉到无数鬼怪潜藏在暗处向他奔来。这么多鬼怪言木不怕,倒是怕波及到丁晨,所以叫他赶紧离开。丁晨看着言木单薄的身影没入一片黑暗之中,那片黑暗就如同地狱的鬼门关一般像是能将人吞没。大门咔嚓一声锁上,暗夜越发寂静,只是忽然狂风大作,阴风阵阵,鬼哭狼嚎。像极了恐怖片里的经典场面,一般人要是在这,必然会被吓得屁股尿流。但是言木不是一般人,他对这些恶鬼早就心生不满。他从小就是被恶鬼吓着长大的,长大之后有了这一身的本事,不好好把恶鬼灭回来,又怎么对得起他自己。一个两个三个恶鬼垂涎欲滴,流着口水,纷纷向言木袭来,也言木来一个压一个,来两个压一双。动作干脆利索,行云流水一般。他一边压,一边将挤出来的鬼珠放到自己专门带来的小背包里面。墓地的恶鬼真的是多的有些离谱,言木挤鬼珠都挤的有些累的慌。到后面,他觉得包里的鬼珠应该是够了,便没有那么费劲心神再手下留情,反而是直接啪啪啪,金光大盛,将那些鬼毫不留情地全部歼灭。有了些许道行的恶鬼,生了神智,虽然垂涎言木,但是看着自己同伴一个一个地消失,就知道言木不是个善茬,纷纷跑路。只可惜他们跑的没言木下手的速度快。就在言木花了两个多小时,将墓地的恶鬼全部消灭,又提溜了一下自己收获满满的小背包,准备打电话给丁晨,让他过来的时候,一强大的气压直面他而来。言木体内警觉的雷达迅速开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旁边跑去,那股掌风打在了他方才站立的地方,地板都裂出了一道缝。言木:……艹这不是遇上对手啦?言木额上冷汗直流,他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之中,但是那道阴冷的目光如影随形,言木心里便清楚对方的道行比那些恶鬼要高上很多。他捏紧了手中的小背包,掌心全是汗,知道自己这次是大意了。又一道白光向他的藏身之处袭来,言木被迫一个驴打滚离开了阴影地。他狼狈地站了起来,便发现原本空无一人的墓地中,在半空中悬浮着一奇形怪状的东西。鹿角,蛇身,马腿,狮尾。言木觉得自己在这么危急的情况下,还能一一辨认出对方身上的部位,也真的是厉害。只是这玩意儿看着也不像是鬼呀。鬼丑是丑了点儿,也许还会少缺胳膊少腿,但总体来说还是有人的样子,面前这个玩意儿不像是人,更像是动物。“你是什么东西?”言木仰头肌肉紧绷,心脏跳得极快,他怕自己今天会丧生在对方的口中。他不想死,他家的小可爱还在家里等着他的鬼珠,他死了,小可爱可怎么办?对了,小可爱是妖精,面前这玩意儿该不会也是妖精吧?毕竟小可爱的原型也是稀奇古怪,但是胜在对方可爱,毛茸茸不像面前这个玩意儿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感觉就像是各种动物拼凑在一起。不是说人间与妖界的界限分明,难以逾越吗?为什么忽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大妖?隐看着底下的人类,只觉得那股诱人的气息不断的吸引着他,要将他拆入腹中。这个应该就是小说中说的妖界的大补之物。没错,隐不是这个世界的土著,他是穿书之人。运气不太好,穿到了这破地方成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妖。虽然成为奇奇怪怪的长相丑陋的妖运气很差,但是好歹他在妖界身份地位崇高,是四大妖仆之一,备受那些小妖的尊崇。但是到底是低妖一等。他从21世纪穿来,恰好又看过这本小说,心中自然是会有其他想法,感觉这就是上天给予他的恩赐。他知道这个小说的内容,知道日后会有大妖造反,知道小妖王会在他们四大妖仆的带领下重返妖界,夺回荣耀。他是男人,自然也是野心勃勃,再加上自身妖力强悍,凭什么还要捧着一个奶娃娃?自然是自立为王最合适不过了。因此,他在那造反的大妖弄死老妖王的事情上推了一把,然后仗着其他三大妖仆对自己的信任,带走了小妖王想要将她弄死。没想到小妖王运气那么好,非但没被他结果,反而在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人间。这让他不得不怀疑起自己是否能够改变剧情。毕竟在小说中,小妖王就是因为那造反的大妖的追杀,与四大妖仆一起流落到了人间。在人间,四大妖仆费心教导了小妖王一番,让她茁壮成长,才重新杀回了妖界。而现在,没有四大妖仆的保护,小妖王还是按照剧情流落到了人间,这让隐非常的不舒服。他怕剧情还会按照之前发展的那样,因此,便先不去管小妖王,率先回到集合点,想要干掉那三大妖仆。没了三大妖仆的帮助,小妖王自然不成气候,他想什么时候捏死就什么时候捏死。只是不知道他怎么会露了破绽,非但没能干掉那三大妖仆,反而是自己受了点伤让他们逃脱。无奈之下,隐只得先疗好伤,随后想方设法来到人间干掉小妖王。只要弄死了小妖王,获得妖王的传承,哪怕三大妖仆还在,都奈他不何。作者有话要说:嘀嘀,可爱的鹿麋麋邀请大家收藏作者大大的新预收,比心心,wink~《霸总是我身边一条狗》:【非男主视角文】顾泽是个工具人,常年在书中担当霸总的职位。忽然有一天,他清醒了,然后发现——“女人,你是在玩火。”——是他“很好,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从没有人敢拒绝我。”——是他。“你失去的只是zǐ_gōng ,而她失去的是爱情。”——是他。顾泽瞳孔地震:……淦!这个傻逼是他吗?幸好自己没被赐名为欧阳铁蛋,南宫狗剩,皇甫铁牛!!!震惊羞耻之后,世界意识告诉他,只要他进入一本书中,守护其中的女主寿终正寝,就能摆脱这样的命运。顾泽喜极而泣,心想,他可是霸总啊,有钱有权还怕保护不了一个女人吗?结果,命运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大嘴巴子。他看着自己毛茸茸的身体,卑微落泪,开局就是一条狗,人干事?可是当他见到那个少女带着恬静的笑,弯腰抱住自己,鼻尖满是栀子花香味道的时候,他沦陷了,淦!他可以!……所有人都说阮汐汐真可怜,在福利院凄凄惨惨长大,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虽然被接回了家,可是家里那个养女却还在。养女人前人后两副面孔,仗着阮汐汐口不能言,肆意嘲讽。原本跟养女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夫对着她也是一脸厌恶,鼻孔朝天,声明绝不对跟她结婚。圈里圈外都在看她笑话。阮汐汐却觉得自己很幸运,在离开福利院的时候还捡到了一条小黑狗。养女怕狗,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嘴巴正中小黑狗的便便,恰好还被未婚夫看到了,场面一度很尴尬。高傲的未婚夫前来找她麻烦,被小黑狗咬掉了裤子,当着一众客人的面,颜面尽失。阮汐汐抱着她的小可爱亲了一口,心想,她怎么会可怜呢?☆、第67-68章而面前这个虎视眈眈, 肌肉紧绷地看着自己的人类男性便是小说中如同唐僧般的存在。在小说中, 作者设定了一种人类, 非常稀少罕见, 是妖魔鬼怪最垂涎欲滴的补品。吃了他, 虽然不至于像吃了唐僧肉那样长生不老,但是却有益于加强妖力。总之, 吃了没有任何坏处。尤其是对方那诱人的香味就好像人参果一样,一直散发着来吃我呀, 来吃我呀的信号。隐咽了咽口水, 一双铜铃般的眼睛贪婪地盯着言木。其实, 这本小说他没有细看,因为不和他的胃口。一个出生不到200多年的小妖王, 靠着四大妖仆的帮助,成功回到妖界, 成为妖王, 本该是非常刺激爽快的升级流。但是作者尽描写那小妖王的可爱去了,打斗场面少之又少,更多的是四大妖仆对小妖王的宠爱,对于隐这种专门挑龙傲天升级流小说来看的人来说, 简直就是无聊至极。他随意地翻了翻之后, 也是觉得自己可能找错了书。不过也幸好他翻过,不然的话对这个世界还真的是一无所知。虽然不知道小妖王流落人间,是不是也找到了类似于面前这个人类的补品从而提升了本事回到了妖界,但是今天这个家伙非他莫属。这样一想, 隐那硕大的尾巴不断地晃动着,从半空中降落。即便落下,他的身形也比言木要大出很多,如同庞然大物一样。言木咕咚一下咽了咽口水,眼睑抽搐。他深吸了一口气,肌肉紧绷,浑身细胞都在颤栗之中。不能慌,不能慌。他能捉鬼,难道还不能打妖嘛?不管是鬼是妖,总归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反正邪魔妖物总是一脉相通,他得相信上天赋予他的这一金手指是无所不能的。因此,在隐傲慢而又轻敌地靠近时,言木屏息,掌心中积聚着澎湃的力量,在对方甩着尾巴要将他席卷而去时,他爆喝一声,积聚着无数能量的掌心向隐拍去,那金光四射,隐发现自己竟被那金光刺得睁不开眼睛,以至于落入了下成。“什么东西?”隐大叫,伸出爪子避开。言木一看对方这模样,立马趁胜追击,狠狠地拍了下去,只听的隐惨叫一声,竟被言木直接摁在了地上。那金光闪烁照耀着他这张怪脸,越发的诡异狰狞。隐发出咆哮之声,地动山摇,庞大的身躯都在颤抖,整个墓地都发出飒飒的声音。言木这心狂跳不止,浑身血液都在沸腾,他知道这一次不是他活,就是对方死,所以必然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他一次一次地积聚力量,耗尽心血,一次一次地左躲右闪,趁着对方不注意,将掌心的金光拍入他的身体,金光没入隐的身体之中,他发出崩溃的嚎叫声。而进入他身体的金光也隐隐地穿透了他的皮毛,闪烁不断。在最后一击金光拍入他的大脑后,像是触发了隐的致命点,他整个腰身一哆嗦,一双铜铃般凶恶的眼睛像是看着生死敌人一般恶狠狠地盯着言木,一双利爪还想向言木抓去,做着最后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