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第43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3)
约翰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路易斯给的说辞, 怎么和他回绝别人想要见路易斯时的说辞一模一样?
怎么都是奉行神秘主义, 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的作家?
约翰瞪大眼睛, 倒抽一口冷气,胸中突然有了一个不可思议, 他抖着嗓子问道:“这……这兰斯不会是你吧?”
男人瞳孔地震,身子抖啊抖, 抖啊抖, 乐景忍不住恶趣味地在心里想,如果他说是的话约翰会不会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暴露自己的另一个马甲。
毕竟他这边给约翰说自己还在构思新连载, 结果转头突然成了七篇小说的挂名作者,他如果承认了兰斯是自己的马甲,不就等于亲口告诉他我在背着你摸鱼吗?约翰肯定要逼着他也写其中一种类型的小说的。
所以乐景就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责怪地看了一眼约翰,“你在说什么呢!兰斯先生要是听到你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约翰半信半疑的看着乐景,不确定问道:“你真的不是兰斯?”
“当然不是啦,我说兰斯先生无法现于人前,是因为……”乐景压低声音, 神神秘秘说道:“兰斯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约翰:???!!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灵感创意?”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兰斯这个笔名代表了一个智囊团, 其实是由智囊团里提供灵感创意,然后再请其他作者把灵感创意写成小说。”
约翰倒是对这个解释接受良好。
如果真的是一个叫做兰斯的人和别人合作写了这么多类型风格全然不同的小说,未免太可怕了, 甚至让约翰开始怀疑莫非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狗之间还大?
现在乐景说兰斯其实是一个团队的名字,这些灵感创意其实是团队智慧的结晶,约翰心里就好受多了。
这样一来,也怪不得路易斯说兰斯不能见人。
约翰望着手里的报纸,灰色的瞳孔里盈满了期待、兴奋和复杂。
就像这份报纸折服了他一样,也一定可以折服其他读者!
约翰已经算是阅读量丰富的人,照样被这份报纸上刊登的小说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
这份报纸宛如一场来势汹汹的地震,地动山摇间,新的大陆升起,在海天相接处,伫立着一座神异的城池,旧有规则崩解,新的世界向他缓缓拉开序幕。
这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而对于报纸来说,绝无仅有,就意味着不可替代,意味着火爆的销量。
约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路易斯身为作家,就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优秀作家,结果他办起报纸来,竟然质量都胜过包括约翰在内的很多资深报人。
约翰已经能想到《守夜人日报》随刊开始赠送后的尴尬局面了。
作为赠品的《守夜人日报》会抢走所有正刊的风头!
约翰的《孟松小说报》和《哈特福德小说报》甚至可能会成为《守夜人日报》的垫脚石!
作为朋友,约翰很乐意看到路易斯事业的成功,作为股东,路易斯事业成功也会回馈给他大笔钱财,但是约翰除此之外,还怀有远大理想,他希望能亲手创立全国闻名的报刊。
而且,他心里有个忧虑。
在拥有自己的红火事业后,路易斯还会继续在约翰的报纸上刊登小说吗?
而乐景的回答则是:“当然会了。”他看穿了约翰心底的忧虑,给这个忧心忡忡的犹太男人做出了保证,“我保证路易斯这个笔名只会在你的报纸上刊登文章。”
约翰当然听明白了乐景的潜台词,这意味着路易斯很可能会用其他笔名在自己的报纸或其他报纸上发表文章。
收到如此保证,约翰已经很满足了。
作家有权利在任何报纸上发表文章。特别是路易斯现在已经今非昔比,《无法结婚的女人》现在五本的累计销量已经达到了可怕的五十万册,而且这个数量还在继续很快的增长,约翰甚至觉得一百万册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路易斯完全可以去其他报纸享受更高的稿酬,但是因为他们之前的约定,路易斯一直留在约翰的报社,帮助他实现梦想。
路易斯展露的义气让约翰感动不已,如今总算有他能报答路易斯的机会了。
他对上少年清澈的双目,真心实意感慨道:“谢谢你,路易斯,能遇到你,真是我这辈子最有走运的一件事。”
乐景笑了笑,“我们不过是互相成就罢了,朋友之间就不需要说这些了。”
约翰眼中一热,低下头,在心里默默做出了决定。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在推广路易斯的报纸的同时,也一定要好好发展自己的报纸,努力搜罗更多优秀的作家在自己报纸上刊登文章,让报纸不至于离开路易斯的小说就完蛋。
起码……他不能再拖累路易斯了。
约翰收起思绪,谈起了又一件正事:“对了,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思路了吗?准备写什么题材的作品?”
乐景想了想,“新作品有了一点想法,但是还没想好。”
约翰感兴趣的追问:“什么样的题材?是和《无法结婚的女人们》一样的女性题材的小说吗?”
这点乐景倒是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不是,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题材。”
路易斯又换了一种题材。
约翰却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从第一部 作品开始,路易斯就在尝试不同的题材。路易斯一直是这样不停的挑战自己,开拓新领域的作家。
“我很期待你的新作品。”约翰笃定回答:“只要是你写的,无论是什么作品,都一定很好看。”
……
哈利坐在办公室里,愁容满面。
哈利是《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兼继承人。《哈特福德文学报》是由他父亲创立的报刊,传到他手上时,《哈特福德文学报》已经是哈特福德的老牌报刊了,平均销量五万份。
哈利一直很有野心。
他觉得现在远远不够,他想要把自家报刊发展成全康州最有名的报刊。为此,他重金挖来名作家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进行小说连载。
查理兹的上本小说《六个罗宾汉》在全美爆火,销量突破了十五万册,查理兹更是凭借这本小说获得了超过十万美元的稿费,名利双收。
为了把查理兹挖到《哈特福德文学报》,哈利咬牙开出了每行一美元的高价。
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小说《非洲历险记》的初期,的确是带动了报纸的销量,《哈特福德文学报》的最高销量一度涨到十万份。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哈特福德文学报》成为康州最出名的小说报刊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一切都在那个可恶的麻省人来到康州后改变了。
那个叫做约翰的麻省人在康州开办了一份新报纸,并在新报纸上继续刊登路易斯小姐的新小说《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路易斯小姐是一个很有才华和灵气的作家,哈利在看到她的第一部 作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时就看出了她身上的才华和潜力,而她随后的作品《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部作品更是让他彻底坚定要挖角她的决心。
然而约翰这个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的祖先那样狡诈如狐,紧紧抱着路易斯小姐这颗摇钱树不撒手,哈利只能遗憾离去。
那时候他可没想到,这个麻省佬竟然踏进了哈特福德,并且成为了他强劲的竞争对手!
在最初,哈利根本没有把约翰和他的报纸放在眼里,要知道并不是谁都可以在哈特福德扬名立万的,一个乡下佬的新报纸要不要多久就会在哈特福德破产倒闭。
他千算万算,唯独漏掉了《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恐怖魔法,这部小说简直宛如病毒一样以哈特福德为中心向全国流传,无数小姐为它痴狂,无数先生为它痛哭流涕。
凭借这部小说,约翰这个乡下佬顺利在哈特福德站稳脚跟,严重挤压《哈特福德文学报》的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哈特福德排名前几的报纸。
哈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的销量一度低到五万份(这是查理兹没来之前的销量!),取而代之,则是约翰的《哈特福德小说报》在上个月发行了十二万份!
前不久,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夜莺与玫瑰》的露西小姐也转投了《哈特福德小说报》,开始在约翰的报纸上连载新小说《穿斗篷的猫》。
哈利曾经极力挽留过露西小姐,并且开出了优厚的待遇。
他至今无法忘记当时露西小姐脸上露出的梦幻笑容,她一脸憧憬地说:“路易斯小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受了路易斯小姐的影响才会踏上写作这条路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路易斯小姐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您无论给我多少金钱,都不能让我改变这个梦想。”
哈利无语凝噎,颓然不已。
又是路易斯小姐。
他虽然早就知道路易斯小姐是一位天才,但是此时路易斯小姐用她的作品告诉了约翰,他的想象力还太过贫乏,路易斯小姐是比天才还要可怕的怪物。
哈利的父亲,在退休前曾经告诉过哈利这样一番话:“有一种作家,他们是凌驾于所有天才之上的怪物,如果遇到了这种怪物作家,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收服,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后悔,因为凡人们只会在怪物的进攻下溃不成军。”
哈利父亲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怪物。
她写的小说初期销量惨淡,但是却在半年后销量达到可怕的三十万册,在美国掀起阅读狂潮,间接影响了一场重要战争的局势,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进行流传。
这名怪物曾经来过哈特福德文学报投稿,却被哈利的父亲给拒稿了,这件事也被哈利父亲引为平生憾事,所以在退休前他才会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儿子。
难不成,他也要重复父亲的命运了吗?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进来。”
新来的实习生走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了哈利的桌子上,“主编,这是新一期的《哈特福德小说报》。”
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敌人,哈利每周都会订阅敌人约翰的报纸。
哈利扫了一眼桌面的报纸,立刻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一边拿起报纸展开,一边问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实习生解释道:“今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夹杂了一份赠刊。”
“赠刊?”哈利挑了挑眉毛,嘀咕道:“约翰那个老东西又在搞什么花样?”
他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