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不归无奈一笑,招手道:“服务员,点餐。”
作者有话要说:要回a市啦~狐狸不会掉线的,毕竟答应了要陪他一路嘛=w=
所谓掉半个马甲的意思就是,阿辞猜到了陆归可能是九归,但不敢确定,也不想确定,所以再碰面的时候大概就是一方觉得“我知道你是你,但你不知道我是我”,另一方心想“我猜你是你,但你不知道我猜你是你”,然后对着演戏_(:3」∠)_
第111章 一去不归(1)┃重回a市
a市是古时候的恒城, 如今s省的省会, 也是陆非辞这一世开始的地方。
作为全国重点经济文化中心,这座城市繁华而喧嚣, 像是传说中的围城, 给人以巨大生活压力的同时,又给人以纸醉金迷的诱惑。
不管怎么说, 陆非辞还是很喜欢这里的。
因为这有曾与他并肩作战的朋友,有曾经无微不至照顾他的柳奶奶,有许许多多如今看来再无法奢求的美好回忆。
“终于回来啦。”
刚下飞机的年轻人显得心情不错。
他深吸了一口气,迎着飒爽的秋风环视四周,眼前熟悉的景物令他颇感亲切。
“先生,我们此行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在去往酒店的汽车上, 陆非辞开口问道。
沈不归沉默有时,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眼陆非辞左腕上的琉璃珠,继而丢出了一颗重磅炸弹:“有确切消息, 第十三代痴魔蚩野现如今就潜伏在a市。”
陆非辞瞳孔剧缩:“痴魔!?”
沈不归点了点头, 闭目道:“公会让我在不要牵连市民的情况下,将其诛杀。”
陆非辞一怔,这个要求听上去合情合理,但实在有些为难沈不归了。
要知道,三年前首都郊外那一战, 时任会长应一扬与东方家主联手才拿下了前任痴魔,周遭十里山林尽成废墟,足见双方交手威力之大。
所以说, 单是将痴魔诛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还要保证周边市民的安全。
而且……
“等一等,第十三代?”陆非辞突然意识到了不对,“现任痴魔已经是第十五代了吧?十三代为什么还活着?”
一般来说,只有前任痴魔死亡,或者冒出了更强大的魔来取代他的位置,新魔才会上任。即便是后者,挑战赛失败的那一方也大多活不长。
所以怎么会突然冒出个前前任痴魔?
沈不归解释说:“蚩野的情况比较特殊——五十年前,他叛逃出了魔界。”
“啊?”陆非辞呆了呆,坐到这个位子的大魔居然还会叛逃,简直闻所未闻,“怎么会?而且既然已经叛逃了,公会为什么还要杀他?”
“他毕竟是魔,以人的灵魂为食,这样的存在留在a市一日,对当地百姓而言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沈不归道,“何况他如今虽然不再生事,但不代表他过去的罪孽可以一笔勾销,你也知道,能坐到三大魔的位置上,手上必定沾染着无数鲜血。”
陆非辞点了点头,心中却仍有些担忧。不过不是为了这件事,而是——
“公会的人……没有为难先生吧?”
“怎么突然这么问?”沈不归转头看着他,继而勾唇一笑:“何况,他们又能怎么为难我?”
陆非辞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声。沈不归若还是孤身一人,自然不必瞻前顾后,可事到如今,他怕先生为自己做出不必要的牺牲。
他将目光转向窗外,过了半晌才低声道:“若有朝一日,他们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先生大可不必为我做出让步,我已经牵累您太多了。”
“胡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不归伸手,轻轻在陆非辞后脑勺上掴了一掌,“不是给你解释原因了吗?这么一只大魔藏在a市谁敢放心,诛杀他、保市民的任务也算为难我吗?除了我还有谁能做到?”
“好吧。”陆非辞摸了摸鼻子,略讪于自己的“自作多情”,于是赶紧换了个话题:“关于这次任务,我们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未避免伤及无辜,就要保证两人交手时周围没有人。要么就将痴魔引出城,要么就疏散周围百姓,无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周全计划,将风险减小到最低。
否则这个级别的强者一旦开始对决,情况就不是人们能控制的了。
“任务计划还要从长计议,这应该是我血月之前的最后一个任务了,事关重大,要确保万全。我晚上先去公会找苏逸之谈谈,还有——”沈不归冷不丁地纠正他,“是我,不是我们。”
陆非辞一愣。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蚩野虽然已经退位多年,但实力仍然不可小视。此番任务危险,你就不要插手了。何况你也很久没回a市了吧?”沈不归转头笑了笑,“给你放个小假,去找你的朋友们吃吃饭叙叙旧。”
“嗯?”陆非辞眨了眨眼。首座天师手上的危险任务一向不少,不让他插手的倒是头一个。
“先生……”他刚要再说什么,沈不归抬手敲了敲玻璃,打断了他的话:“到地方了。”
金秋时节,凉爽的北风拂过大地,卷起层层落叶。
秋阳斜斜地升起,温暖却不炙热的金光洒向了百花街。
“野有蔓草”古玩店内,秋醒坐在窗边藤椅上,盖着层薄毯,一边喝咖啡,一边读早报。
清晨的时光静谧而美好,古玩店老板脸上洋溢着温和的笑意,直到——
“喂,早饭吃什么?”
一声理直气壮的叫嚣打破了此间宁静。
秋醒笑容一僵,一扫刚刚的慵懒温雅,换了一副咬牙切齿的嘴脸:“你怎么又回来!?”
九归四仰八叉地倚在沙发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根本不答,只是问:“吃的呢?”
“没吃的!滚去找你的小相好,一般人可养不动你。”秋醒抽了抽嘴角,突然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还是说,你是又被撵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