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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2 / 2)

违拗症晚期的许风沐打算治病,真是本年度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了。


“治吧,”许风沐重复,“我配合你。”


第14章 014


西局副局办公室亮着一盏灯,时刻准备引燃灯下的活体炸|药包。


“…后来我们也去案发现场搜查了两次,根本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痕迹。别说是凶器了,毛发、足迹、指纹,该有的都没有,组里的其他人都觉得这案子是蝙蝠侠搞得。”穆瑞从厚厚的卷宗里翻出现场调查报告,尽力详实地向许风沐说明他们近两天来的工作结果。


许风沐脑袋里嗡嗡嘤嘤如同装了十个马蜂窝,穆瑞罗里吧嗦整整说了半小时,他几乎没听进去。


阳光比前几天都要好,炙热地快要把初夏的初抹去。可许风沐身上冷得哆嗦,穿棉袄钻到被窝里还要发颤的那种冷。为了能找回涣散的意识,许风沐用混沌的脑内意识默背一段文章。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


古今中外那么多文章,他怎么偏偏选了这段?许风沐背了个开头就卡住了,冥冥中觉得潜意思在诅咒自己早死早超生。但好不容易找篇能让他思维清晰点的文章,许风沐也懒得再换。


穆瑞继续叨叨,“…我们查了涂家外面那条路上的监控,涂宏志死亡那天没有陌生人到访。下午六点涂宏志在给花圃松土,六点五十接到了电话,他扔下铁锹回到屋里再没有出来过。晚上十点二十涂南出现在监控里,他把铁锹捡了回去,进屋里再也没再出来。凌晨一点三十分,你跟朗歌到了涂家。”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


昨天干完架打算返程,朗歌搞来拖拉机没油了趴在田垄间大爷似得光躺着打呼噜,原来是油完了。到城里起码要两个多小时车程,他俩光脚丫子可能会走到死,只能选择哼哧哼哧把拖拉机推到大道上,跟过路的拖拉机借点油。朗歌浑身都是伤,跟废物处在相同量级上。其实即使他四肢健全,在推车方面依旧跟废物区别不大。


许风沐推了三公里拖拉机,在过程中捆缚在体内的狂躁找到了细微的裂缝,汹涌地从躯壳内挣脱。紧绷到极致的神经骤然松懈,他回到公寓感觉身体轻飘飘的,直直倒在冰凉的地板上睡得昏天黑地,半夜烧得身体自燃差点引发火灾。


穆瑞扶了扶眼镜框,把卷宗翻到最后一页,“…昨天警方联系到涂南,他情绪已经冷静下来了。记录下来的供词跟案发时区别不大,说是到家看到父亲血糊糊倒地上,吓傻了立刻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又打给朗歌。在等你们来的过程中,他说一直蹲在客厅哭,什么都没注意。”


‘墙上有两个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许风沐昨天跟公司请了假,按理说今天无论如何也应该去上班。但他醒来时早过了上班时间,新买的手机闹钟没有响。


他摸索着打开闹钟,发现记录里空空荡荡,压根没有设置记录。可是他明明记得自己设置了闹钟,脑子里还残留着输入7.00的记录。


许风沐按照旧手机闹钟的位置,打开系统计算器。


结果框内孤零零显示着7:00。


靠!


因为昨天朗歌赶在闹钟响起前已经把他喊醒了,所以许风沐并没有发现闹钟设置到计算器里,又因为烧的厉害生物钟瘫痪,所以他没有在正常时间醒过来,错过了上班时间。


结果导致他在手机里发现穆瑞的短信,再次请了假撑着温度高达41°的脑袋坐在阴暗潮湿的小黑屋里听他讲了半天死人办案手下废物的事情。


“能说的我都告诉你了,涂宏志的案子我们局里专案组调查了两天两夜,根本毫无进展,我们局里现在到处供着观音,企图赐一点线索出来。”承认无能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但在强者面前承认无能并不丢人,还可以解释为勇气可嘉。穆瑞摘下滑稽的圆黑框眼镜,露出藏在镜片下面更加滑稽的黑眼圈,“你觉得是我调查方式有问题,还是忽略了什么?之后是按照当前方式继续调查,还是另外选择切入点?”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许风沐慢吞吞背出全段最后一句,耳朵里只剩下嗡嗡嗡,穆瑞的啰嗦停了。他费力地抬起头,处在高烧中让他总有种脖子撑不住脑袋的错觉,“副局长,我可以走了吗?”


穆瑞熬了整晚,眼睛有些花。即使他不眼花,也无法从许风沐平静如常的脸上看透他高烧41°的本质。


穆瑞让他前半句话噎了下,“你是觉得我吵闹?”


“是鲁迅觉得你吵闹。”许风沐四肢无力,手脚发冷,多说一个字都觉得难受。


鲁迅是谁?穆瑞用浆糊脑袋想了下,没记起来这是哪号嫌犯。


“许风沐,你在警校的成绩我知道,刑侦这方面咱们差了十万八千里,你要是风中摇曳的曼陀罗,我就是路边无害的喇叭花。所以我认为你的意见,能够帮助警方取得重大突破。”穆瑞发自肺腑的乱拍一通马屁,许风沐没接话茬也没吐槽,让他觉得很是寂寞。穆瑞把卷宗合起来,用力把脸搓扁揉圆脱离工作状态,“…算了,现在证据太少,等我有新发现再咨询你。”


许风沐没说话,他扶着桌沿打算借力起来。


“说起来,你上次跟二朗堵在大院里真是吓懵我了。”穆瑞说,“二朗性子那么独,挺难跟谁有私下来往的。”


许风沐又稳稳坐回去,抬了下眼皮,“你没说反?”


“对,你性子也独,咱们同校半年里除了训练从来没参加过集体活动。”他俩能凑一块,穆瑞愈发觉得神奇,“但比起来还是二朗更独,他看上去温温和和的,实际上谁都信不过。听说是因为小时候遇到过事,具体是啥也打听不出来。”


二世祖的童年创伤也就几种可能,按照朗歌的变态程度,要说幸福快乐的长大许风沐才觉得奇怪。


“他长大也遇到过事,就前四五年吧,朗董事长还当权时,二朗的弟弟被绑架了,绑匪开条件拖时间…当时事情还闹得挺大,但后续报道没人敢发,听说是还在上学的二朗摆平的。”穆瑞点了根烟,淌着眼泪打着哈欠慢慢嘬着,在烟雾缭绕中用一种神婆的语气跟许风沐讲,“后来二朗他爸到国外养老去了,说是养老,其实是被儿子流放吧。你说他连亲爹都信不过,性子是有多独。”


“哦。”巧了,信不过爹的人世道上还有一个。许风沐无意参加绝情大赛,他慢吞吞站起来,“我该走了。”


“这么快啊?正好我要下班了,送送你吧。”穆瑞站起来关了灯,热络地招呼,“你来这一趟没帮上什么忙,还耽搁了本局长不少时间。但是我还是想请你吃饭。说不定你吃了我的嘴软,以后就肯提供线索了。”


…这是正常人应该有的逻辑吗?


大概是局长当久了能磨脸皮,穆瑞比以前读书时无耻多了。


“晚上我有安排,你送我出去就行。”许风沐不想让他讹上,而且晚上他也确实有安排。


“成!”


走出警察局大院有个三五十米,他让另外的人讹上了。许风沐垂下眼皮瞅着在自己小腹到鼻梁间毫不专业滑动的匕首,眼底透出鄙夷。


在许风沐观念中,威胁人的时候,要么对准心脏,要么刺透脑壳。连吓唬猎物都不敢选择危及生命的方式,就只能等着被猎物扼断咽喉。


“小子,看你打扮挺有钱的,借两个子来花花。”小混混盗用影视剧里经典台词,努力让自己凶狠一点。


穿着便衣的所长穆瑞满脸尴尬,竟敢在自己管辖范围三十米之内打劫,“小子,你跟我走一趟。”


“啊?”带上手铐,小混混才意识到他敲诈到条子头上,连忙争辩,“警察同志,我跟他开个玩笑,不至于被抓吧?”


“乖,先跟我走一趟。”穆瑞和蔼地安抚,“现在不抓你,等下我就得拨公款给你立个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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