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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1 / 1)

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尤其是穆琼。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穆琼能理解他。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了,还有抗生素。穆琼想了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了。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了,还要换个笔名才行。甚至哪怕换了笔名,他也要将所有的一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他到底还是胆小。第39章 信仰穆琼同寝室的两个男志愿者, 一个是当初在马车上主动找他搭话,问他学校的, 名叫郑维新, 他在这些志愿者里挺有威望,其他的志愿者都愿意听他的。另一个男志愿者则叫孙奕尧,他长了满脸的痘痘, 不爱说话,性格有点腼腆。这些志愿者家里都挺富裕,以前除了学习怕是没干过别的活儿,又没有治病救人的经验,因而今天一天, 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成。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做事,主要还是他们眼里没有活儿, 没人教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于是一直在瞎忙活,甚至于干站着。倒是穆琼,好歹有经验,帮着傅蕴安做了不少事。林寿富照顾他们这些人照顾的非常周到, 饭食都是他和他的母亲一起操办的,他的奶奶还整日在灶下忙活着,不曾让热水断过供。林家这情形,跟穆家以前在苏州时的情形倒是有点像,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穆家更富裕一些。现在已经晚了, 郑维新和孙奕尧就从厨房拎了一桶热水回房间,打算洗脸洗脚。穆琼放下手上的笔记本,和他们一起洗漱。这年头没有洁面乳什么的,他就只用了清水洗脸,又用毛巾擦干。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人,却是把他们带来的毛巾放在水里打湿拧干,然后照着自己的脸一阵猛搓。穆琼瞧见这一幕,有点担心孙奕尧会把他脸上的痘痘给搓破……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三人是合用一个洗脸盆,一个洗脚盆的,当然洗的时候,水是换过的。他们洗脸倒的水不多,洗完都倒在了洗脚盆里,准备洗脚。“怪不得我今天脚特别痛……原来长水泡了。”郑维新脱了鞋袜,就抱着自己的脚道。皮鞋这东西虽说穿着好看,但其实并不舒服,还容易磨脚。孙奕尧并没有比郑维新好到哪里,他脚上倒是没有长水泡,但后跟处被磨破了皮。两人龇牙咧嘴地洗了脚,有点眼馋穆琼的布鞋了,郑维新道:“穆琼,你真是有远见,一开始就穿了布鞋!”“布鞋舒服。”穆琼笑笑:“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你们可别穿皮鞋了。”“那是,以后我们还要多带东西。”郑维新道,他们不像穆琼,连被褥都带了,用的都是林寿富准备的,各种不习惯,还总觉得有股味道。虽然不好意思抱怨,但他们确实有点受不了。穆琼看出来他们的不适应了:“只要带的动,用得上的东西就都带着吧,当然,如果是去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就没有必要拿那么多了。”郑维新和孙奕尧家里都是有钱的,去别的大城市的话,带上钱就够了,什么都能买。“那是!”郑维新道。三人一边聊一边整理好,这才上床睡觉。蜡烛已经吹灭了,房间里漆黑一片,郑维新突然道:“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老百姓的生活是这样的。”他不是没有见过穷人,也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生活困苦,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不曾和那些人近距离接触过,感触就没那么深。穆琼以前其实也不知道。“等我回去,我要把我这次义诊遇到的事情,全都写下来。”郑维新又道。孙奕尧也道:“是要写下来……穆琼,我们明天能做点什么?”“你们还是学生,这趟出来,主要是来长见识的,学习就行了。”穆琼道。“但我们总不能什么都不做。”郑维清道;“今天,傅医生和玛丽医生一直忙着,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很难受。”穆琼想了想,突然道:“你们可以去给村民讲解卫生知识,比如说水一定要烧开了喝。”在现代,水龙头放出来的消过毒的水,都是没人直接喝的,要么烧开喝,要么干脆就喝买来的桶装水瓶装水。但在这个时候,很多人渴了,直接从河里舀一瓢水喝的情况并不少见。郑维新和孙奕尧都答应下来。第二天来看病的人依旧很多,而郑维新和孙奕尧还真按着穆琼说的,开始给村民讲解一些卫生常识。村里人大多不识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大学是怎么样的,但他们自一套理论,觉得中学毕业,就相当于是个秀才了,大学生的话,那就是举人了!现在举人老爷跟他们说水要烧开了喝,那肯定是对的,只是:“我们家里,没那么多柴火来烧水……”这边没有森林,没地儿砍柴,村民们平常用的柴火,不是水稻秸秆就是桑树上修剪下来的枝条,而这些根本不够烧。穆琼听到这些,算是明白为什么某位先生要弃医从文了。不过,虽然如此,这些志愿者还是让这些百姓知道了一些知识的。在这个村子里,他们义诊了三天,来治病的人也就少了——附近几个村子身上有病痛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来找他们瞧过。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也就轻松下来。按理,他们继续在这里义诊三天,就能完成任务离开了,但是爱德华传教士提议:“我们可以去更远,更贫穷的村子,那里的人更需要我们。”“是的,我们应该将上帝的福音传给更多的人。”玛丽医生也赞同。这个年代,欧洲和美国往中国送来了很多传教士。他们这么做的本意,是实行文化侵略,因而穆琼最初的时候,对队伍里的两位外国传教士,是没有好感的。不过跟爱德华传教士接触久了,他突然发现这位传教士本身,其实并没有这样的想法。那些国家的上层肯定是想进行文化侵略的,但这些传教士的话……有些怕是并不知情,比如爱德华,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人。他觉得这个国家是如此的贫穷,人民的生活是如此的困苦,他应该在神的指导下为他们传播福音,拯救他们的灵魂和身体。他觉得自己背负着一个伟大目标,他要让神的光辉洒满这个国家,他甚至愿意为这个目标贡献一切。而玛丽医生也是这样想的,这从她和爱德华传教士的对话中就能听出来。穆琼并不喜欢这两人那理所当然的想法,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不是坏人,有时的很多做法,还挺可爱的。尤其是他知道,这次义诊之所以会叫上那么多大学生当志愿者,是因为在郑维新他们之前从大学毕业的医生,都不愿意去小地方执业的缘故。西医稀缺,毕业之后很容易就能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找到工作,工资还很高,一个月少说也有几十块,自己开诊所还能赚得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去小地方行医?这也是人之常情了。但像爱德华这样的,被他们国家的政府忽悠来传教的虔诚的教徒,却觉得这是不应该的,他们自己时常去为贫苦百姓治病传教,也希望郑维清这样的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做点什么。所以,他们叫上了一群志愿者,所以,发现来这里治病的人变少了,他们就想去更加贫困的地方。“可是去别的地方,我并不能照应到你们。”林寿富听了玛丽医生的助手的翻译,有点着急。“我们并不需要照应,上帝和我们同行。”玛丽医生道。“这样吧,在这边留下四个志愿者,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继续为人治病,剩下的人……我们去别的地方。”傅蕴安道,他用中文说了一遍,又用英文说了一遍。他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留在林家的四个志愿者,是两个女志愿者,以及不跟穆琼同房的那两个男志愿者。那两个女志愿者的学习本来就好,这三天又一直在给玛丽医生打下手,已经能独立应付一些病人了,那两个男志愿者要弱一些,但可以留下来保护这些女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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