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让说这事儿了,那几个年轻人便又想起了另一茬。
“孟哥,听说婶子她打算给你相媳妇儿了呢!”之前提到救人那事的兄弟说道,“按照婶子的喜好,估计得给你找个勤快踏实的,也不知道治不治得住你这匹野马。哈哈哈哈!”
不只是他笑,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孟景阳脸都黑了,差点儿又要把手里捏着的花生给砸出去。
可还没动手,便又觉得为这臭小子浪费实在是不好,于是反手又将那花生米扔进自个儿嘴里去了。
一边嚼着一边说道:
“去你的,你爷爷我是野马?我怎么说也是一匹狼!谁还敢来治我?我跟你们说,大男人就要先赚钱再娶媳妇儿,不然把人家弄回家来你拿什么去养活?我妈她啥都不懂。反正我不点头,看他们怎么折腾都没用!”
孟景阳和郑文彬完全是两种类型的长相。
倒是不是说他长得丑。
恰恰相反,这男人五官俊朗有型,不但不丑,还很养眼。
只是和郑文彬那种文质彬彬的类型不同,他浑身的肌肉结实紧绷,皮肤都不是那种读书人的白皙,而是晒得比古铜色略浅一些,额角还因为小时候调皮爬树,摔下来被石子儿摁出了个小口子,如今长大了,就成了一小段儿略浅的白痕。
这会儿大开大合地坐在那小饭馆的条凳上,手里的花生随意往上一丢,就能准确地丢进嘴里咯嘣咯嘣地给嚼碎了。
倒也没觉得太粗鲁,还挺阳刚帅气的。
但年轻姑娘们更喜欢那种清秀文雅的青年。
不管是小时候家庭条件不错的郑文彬,还是那些读书多的男知青,都很受小姑娘们追捧。
孟景阳这样的,也不是没有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