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送雷芳一家公司,是余淼故意而为。
这公司表面上是属于雷芳的,可实际经营者是余淼,掌控权也都在她的手里。
如果不是这样,就算这家公司靠在她的集团名下,那些专业人才也不是这么好挖过来的。
人家有本事有前途,找什么样的去处不好?跟着雷芳这样的老板底下,真不怕过些日子就公司破产全员离职?
这些人心里都知道真正的老板是谁,当然不会被雷芳的“老板”身份唬住,更不可能去追捧讨好她。
而且,越是有能力的人,就越是有自傲的资本。
平日里跟同事们交流还好,但要想让他们跟雷芳这样要真本事没真本事,要资金没资金,全靠女儿做主空降上位的家庭妇女低头?
他们不愿意。
没有出言讽刺什么的,已经算是非常有涵养了。
本来他们和雷芳也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连共同话题都没有,就算要勉强自己去附和雷芳都做不到。
还好,余淼也没有要求他们必须对雷芳怎么重视,这些人也就继续我行我素了。
反正正职工作是好好完成了的,他们来上班,又不是专门来讨好雷芳的。
余淼哪会不知道这里面的蹊跷?
可她本来就是有意为之,又怎么可能因为雷芳的抱怨就把人给开了?
就算是换一批人,雷芳的情况也不会好转。
除非,这公司不准备好好经营下去了,全都招进来一些专职拍马屁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