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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夫(快穿) 第168节(1 / 2)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家境不好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怕是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还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言景则去接上卫凌修,两人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书店掌柜挂在书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做,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休息一下,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的书直接就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贯钱,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的也不打扰他,拿着书就走。


也是巧了,掌柜的刚到外面,就有人来买《三字经》。


来的东谷县一个三十多岁的李姓秀才。李秀才是李家人,虽然只是旁支,但家境富裕,这次他儿子要开蒙,需要一套书,他懒得自己抄,干脆就来书店买。


掌柜的很快就帮李秀才挑好了书,其中就有言景则刚抄好的《三字经》。


那李秀才也没翻看,爽快地付过钱就拿着书走了。


他走了没多久,言景则也出来了。


刚学了一种新的字体,他觉得自己今天很有收获,打算出去逛逛,也去看看卫凌修顺便督促卫凌修学习。


东谷县的街道基本都挨着河流,言景则沿着河边石头铺成的道路走,很快就来到了赵秀才家。


县城房价贵,赵秀才家也就不大,他家外面的门开着,进门之后有个不过十个平方的小院子可供晾晒衣服,院子后面便是他们家家里人的住处。此外,进门右手边是围墙,左手边则是一间大屋,供赵秀才教书用。


言景则这些日子每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把卫凌修送来,天快黑的时候又把人接走,对这里都很熟了,这时便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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