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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准备开工(修)(1 / 2)

所谓的都城修建,并不是把顺天府像边市城原本的小城一样扩张就算完事儿了,也不是把原本的燕王府和西内按照南京皇城的样子扩张一番就行,而是涉及到整个都城的修建。


如果单纯的区域划分上来看,那么整个都城大致可以分为外城、内城、皇城、宫城四大部分,其中,宫城也就是所谓的紫禁城,供朱老四办公及其家人居住的部分,而皇城则是包含紫禁城在内,供大明朝堂大佬们办公的文、武两大部分,内城和外城可以视为勋贵、官员和百姓们居住的地方,还有外界防御部分。


现在摆在杨少峰面前的路有两条。


第一条路,就是按照原本元大都的标准扩建,这座在南宋理宗赵昀的景定五年、北元至元元年时就开始营建起来的元大都,其设计时曾参照《周礼·考工记》中“九经九纬”、“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的都城,规模宏伟,规划严整,设施完善,动用的人力物力难以计数,稍微扩张一下就是一座巨型都市,比之杨少峰折腾起来的那座号称能供百万人居住的边市城可厉害多了。


至于第二条路,则是直接拆拆拆,除却原本已经建好的燕王府、西内等部分,剩下的地方能改造就改造,不能改造就拆除,直接将整个都城都重新规划,重新建设。


不过,不管杨少峰选择哪一条路,都有一点好处——朱老四和朝堂上的大佬们花了十一年的时间去准备各种名贵的木材和石料,连用于铺设宫殿地面的金砖也已经准备就绪,剩下的就只等开工了。


真正让杨少峰头疼的,其实就两个字。


拆迁。


因为不管杨少峰选择哪一种方案,最后都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拆迁这两个字,大量的百姓要搬离住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地方。


当然,别以为大明的拆迁就一定是简单粗暴的征用土地让百姓滚蛋——事实上,拆迁这个概念最早可以上溯到西周的厉王姬胡时期,拆迁补偿也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


当时姬胡同学要扩建王宫,需要占用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土地,然后姬胡同学就把鬲从的地给占了。


众所周知,扩建王宫这种事儿是需要花钱的,当时姬胡同学把钱都用来盖宫殿了,也就没有多余的钱给鬲从赔付拆迁补偿款,所以鬲从三天两头的就去找姬胡去要债。


第一次,周厉王对鬲从说:“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拆迁补偿滴。”


第二次,周厉王立下誓约:“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流放好了。”


第三次,不放心的鬲从再来讨要,周厉王耐着性子说:“那啥,等秋后粮食收割了,我卖了粮食换然,然后分毫不差的给你。”


第四次、第五次……


到了北宋元丰六年,当时大宋的扛把子宋神宗准备把开封外城向外拓展,因为需要占用民宅,所以开封府推官祖无颇起草了一部拆迁补偿条例,然后宋神宗批准执行。


该条例规定,拆迁户可以得到实物安置或者货币补偿。


实物安置就是在别处建同等面积住房,供拆迁户居住;货币补偿是估算待拆房屋的价格,取房契上原价和房屋时价,折中作为补偿标准。


经协商,多数愿接受货币补偿,一百二十户共获得补偿二万零六百贯,平均每户能补偿一百七十贯。


什么概念?举个例子,苏辙被贬至循州时,用五十贯钱就买了十间民房。当然京城开封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必然是其数倍,不过一百七十贯的拆迁款也足以在开封买得起房子。


当然,有愿意拆的,也就有不愿意拆的,这事儿古今皆同,不过,若是说到史上真正最牛最强的钉子户,那么大概就非少林寺莫属了。


大唐武德五年五月,唐高祖李渊下诏,责令拆毁少林寺,解散众僧——然而并没有什么鸟用,少林寺在十三立功僧的率领下,以一年前少林寺刚刚为大唐平定夏国和郑国的战事立下大功,并被秦王李世民亲书嘉奖并赐寺田四千亩,慧玚、昙宗、志坚等十三立功僧被晋封为将军僧为由,抗旨不尊,不肯拆迁。


上座善护还把少林寺僧劫救秦王并助唐军擒拿郑王、攻克轘州的功绩裱出来,命少林寺代表前往觐见秦王,并恳乞留置少林寺。


毕竟唐朝刚刚建立不久,根基不稳,李渊也不愿意因此得一个残暴不仁的名声,于是默许了少林寺的“留置”,然后少林寺内专门立了块《唐太宗赐少林寺主教碑》,用于吹嘘自己这个钉子户有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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