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罗拔臣,欧阳靖,戚万达,以及其他人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称自己能力价值几何的秤。罗拔臣自视甚高,毕竟他可是从香港最大银行汇丰银行被宋志超挖过来的。所以在宋志超给了他丰厚的年薪之后,罗拔臣就毅然辞职,放弃了在汇丰任职的机会---事实上,他在汇丰的实力和地位也达到顶峰了,想要再进一步有些困难,这也是他选择辅佐宋志超的原因。此刻,罗拔臣自己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签约文件,和之前宋志超给予他的承诺有所不同,年薪直接降低了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五十是多少?是自己原工资的一半呀!罗拔臣心中就有些不高兴了,准确地说,是愤怒了,恼怒了---没见过这么不守信用的,说了好了年薪三十万,福利待遇比汇丰银行要多出一倍,现在可好,竟然降薪一半,坑人也没有这样坑的!就在罗拔臣心中暗自恼怒,快要嘶吼的时候,后面附加的一项条款却把他的眼睛看亮了---如果在万鑫公司就职满三年,可获得千分之一的股权盈利。“这是……”罗拔臣绿色的眼珠子骨碌乱转起来。万鑫国际是什么公司他最清楚,掌管两百多亿资金的投资公司,按照目前香港投资公司一年百分之二十的盈利情况分析,二百亿的盈利大约是40亿---那么40亿的千分之一分红就是:4000万!轰地一声。罗拔臣深吸一口气,作为一名专门给人加打工的高级银行资产管理人,罗拔臣却是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继续呆在汇丰银行,那么后半辈子估计一辈子也赚不到4000万!巨大的诱惑占据了罗拔臣的脑袋。他猛地摇摇头,努力要把自己的脑子变清醒,心说,这世上哪会有这样丰厚的好事儿?一定有什么鬼!于是,罗拔臣就拍拍脸蛋,清醒脑子,眼珠子继续搜索这份文件中隐藏的“玄机”---之前都是匆忙观看几眼,没看仔细,此刻认真一看,果然,玄机在后面,狗屎,又是附款,附带的款项。只见那附款这样写道:倘若要获取每年千分之一的利润分红,必须要保证公司盈利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并且要保证在公司工作三年包括三年以上。意思很简单了,你必须要在万鑫国际干足三年,并且每年的盈利达到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之后才能享受每年千分之一的红利。这就像是一场赌博,像罗拔臣一样,你必须要有能力掌控公司,带着公司前进和发展,要不然,你什么都得不到。罗拔臣深吸一口气,这个宋志超太会玩人了。巨大的诱饵下是一个个的陷阱,可这陷阱却又挖的十分巧妙,让你很想跳进去。忍住!一定要忍住!罗拔臣继续看下面的条款,果然,下面还有:如果你不满意以上条款,可以拒绝签约,公司将会按照原先的签订合约与你一起履行合同。这个意思是……我不签约也可以,一年还是可以拿足三十万的年薪,享受翻倍的福利?罗拔臣皱起眉头。再看整份合约最后也醒目的一句话:以上合约内容的解释权归万鑫国际所有,有疑问,请尽快咨询!尼玛这是……罗拔臣不得不佩服宋志超了,不说别的,单单这份“卖身契”样式的合约,都做的滴水不漏,缜密之极,简直让你找不出一点纰漏。现在情况很明显了,对于罗拔臣来说,到底是继续保持之前与宋志超签订的“保守合约”,一年拿年薪三十万,还是签下这份类似卖身契的“职业经理人”合约,一年拿年薪十五万,并且干足三年,然后享受一年千分之一的数千万分红……纠结呀!罗拔臣脑阔疼,不住地用手指敲打自己的脑袋。而此时,像他一样,不断用手敲打脑袋的还有其它人,比如说,欧阳靖。……相比罗拔臣,欧阳靖作为专门负责炒股的股市狙击手,准确地说,欧阳靖擅长的就是投资。因此宋志超给欧阳靖设计出来的合同也和投资有关。准确地说,宋志超给了欧阳靖一个浮动式的分红方式---没有底薪,只有分红!打个比方:欧阳靖负责投资一个亿的项目,如果这个项目利润达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千万的话,欧阳靖可以分得三十万;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千万,欧阳靖可以分得五十万,利润越大,他分得的就越多。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如果投资亏损,欧阳靖将要担负主要责任,对于亏损的程度,会有相应的惩罚制度。说白了,宋志超为欧阳靖制定的这份合约,简直就是“赏罚分明”的浮动分红模式。当然,和罗拔臣的合约一样,上面也说了,如果欧阳靖不敢挑战这份高薪的话,那么也可以选择之前和宋志超签订的合约,拿着底薪,和低分红,继续做投资人。脑瓜疼啊!欧阳靖也使劲儿敲着脑门。……相比罗拔臣和欧阳靖这些本身就善于投资理财的专业人士来说,傅家俊,刘德铧,周星池,以及戚万达,朱富贵,黄才伦,罗师傅和毛友旺等人,他们的心思就各不一样了。对于傅家俊这位阔少来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接到一份“卖身契”,上面清楚地标明,如果傅家俊想要掌控魅影娱乐,就必须在作为股东的同时,担负起魅影娱乐发展的重任,充当魅影娱乐的“职业经理人”,制定未来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投资方向。括弧---如果傅家俊不愿意担任这份重任,也可以选择放弃,只是从今往后他不再拥有对魅影娱乐的管理权,只享受利润分红。说白了,宋志超用这份“职业经理人”合约,直接对傅二少下了最后通牒---管理权,你要是不要?我要个头啊!你这个阿超好够奸诈的,想要罢免我的权力就早说吗,还搞这一套。傅家俊当然不是真的埋怨宋志超,他也知道,如今魅影渐渐壮大,自己的确不能再把这个公司当儿戏了。还是放手吧,让真正懂得娱乐管理和经营的人来打理。再说了,他傅二少还要继承家族事业,哪有心思在娱乐公司上面?所以,傅家俊当即就提笔写了:放弃!……与傅二少主动放弃魅影娱乐的经营权相反,刘德铧和周星池则毫不犹豫地在合约上签了字。原因很简单,合同上面写的明明白白,作为魅影娱乐的“职业经理人”之后,他们有权拍摄自己喜欢的电影,有权掌控想要拍摄的娱乐项目,准确地说,他们是演员,是大明星,现在宋志超给了他们权力,可以让他们放手一搏,做导演,做投资人,这对于他们来说,诱惑绝对是无限大。……与刘德华,周星池一样,毫不犹豫就在这份“卖身契”上签字的还有戚万达,朱富贵,黄才伦,罗师傅和毛友旺五人。对于他们来讲,本来公司就不是他们的,他们本来就是高级打工仔,而现在,宋志超列出的这份“职业经理人”合约,看起来很苛刻,却与他们的实际利益挂了勾,尤其自己经营的越好,就赚取的越多,何况,宋志超“股权分红”这一招,堪称必杀技,直接击中了所有人的心。当然,除了这份合同之外,宋志超私底下与戚万达,朱富贵---尤其朱富贵等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因此就算他们不签约,以后的荣华富贵也不会亏了他们。……看着一帮人拿着“卖身契”表情各异,作为“看客”和“围观群众”的黎炳强,杨守城,以及罗永辉三人,禁不住心生感叹。虽然不知道大家手中的合同具体有什么不同,但是看大家的表情已经知道了,这帮人已经被宋志超吃的死死的。可以说,他们算是彻底见识了宋志超这堪称“紧箍咒”般的驾人术。不过,马上三人就警醒过来,宋志超绝不会无缘无故邀请他们来观看这样的“表演”,其中一定有什么目的!尤其那罗永辉,自从和宋志超交手失败之后,就反思过,得出的结论是,宋志超从不做无用之功,也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他每做一件事儿,都会有他深刻的目的。那么这一次,宋志超要对他们三个人做什么呢?罗永辉心中突然忐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