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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新书出炉(1 / 2)

阳幂是在拍《新聊斋志异》时和胡鸽认识的,一个演宁采臣,一个演聂小倩。


阳幂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北.京胡同妞,爽直碎嘴大大咧咧,以她的xing格,喜欢的会喜欢死的她,讨厌的能讨厌死她,胡鸽无疑是前者,两人在拍完那部戏之后一直没有失去联系。而最近《新聊斋志异》要上星播出了,他和阳幂一起去广.州做宣传,阳幂似有意又像无意的聊到了何沐。


……


虽然何沐对阳幂说他和胡鸽真的没什么,只是关系不那么亲密罢了,“我主要是怕他那些女粉丝对我不满,六郎七郎戏里就够密切的,戏外再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胡鸽的女粉军团们该嫉恨我了。”


“少来,”阳幂撇撇嘴,“你们俩是什么xing格我还是了解一些的,既然你们没成了好哥们,那肯定关系不怎么样,既然这事让我知道了,你们两个又都是我的朋友,那我就不能不管,谁让姐们儿仗义呢。”


何沐几乎从电话里听到拍胸脯的声音:“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来给你们调解调解。”


真是一个热情的好姑娘啊,何沐苦笑着摇摇头,两天后,胡鸽从外地赶回横店,在晚餐的时候,他见何沐是一个人在小白楼餐厅吃饭,竟然破天荒的和何沐挤一张桌子,“没人吧?”


看到胡鸽瘦削的身影,何沐吃惊的差点把手上的猪蹄掉在地上,此刻他的内地独白是:阳小幂,我服了!


“没人,坐吧。”既然胡鸽开始释放善意,何沐也没绷着,说完继续啃猪蹄。


“你吃这么油腻也不怕发胖啊?”胡鸽有意无意的搭话。


“男演员吃东西还怕这怕那的,那还有什么幸福可言。”何沐说出他的心里话。


“有道理。”胡鸽吃了口萝卜丝道。


何沐抬起头,“对了,能给我一张你的签名照吗?”


“啊?”胡鸽吃了一惊,要那个干嘛,心想:这小子看起来也不像胡椒粉啊。


“是这样的,我一个侄女特别喜欢你,我这个做叔叔的既然认识你当然要帮她要张签名照了。”何沐认真的说,这件事他倒没有撒谎。


听了何沐这话,胡鸽一下子自我感觉良好起来:“没想到我在萝莉圈里也这么有市场,真是没想到啊,哈哈。”


何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你想多了,我侄女已经脱离萝莉圈很多年了,现在她女儿才真的是萝莉呢。”


胡鸽闹了个大红脸,他怎么也没想到何沐人小辈大,族中很多侄子侄女都已经结婚了。


“好吧,把照片给我,我给你侄女签名。”胡鸽尽量掩饰尴尬。


“拜托,我一个大男人身上怎么会有你的照片,你自己找一张,然后签了名给我送来就行,要仙剑里的造型哦。”何沐又提了一点要求。


胡鸽接连被何沐打击,只觉得成名以为从没这么糗过,不过两人的关系也开始从点头之交进化成可以开玩笑的那种,饭后两人还一起去打了场双人篮球。


大概又拍了半个月的戏,剧情来到七郎错手杀潘豹,随后越狱逃走,接下来暂时没有何沐的戏,他又可以休息了,而且这次大概能休息两周多,回来后再拍一个多月,他的戏差不多就可以杀青了。<b节,也就是说这个年他不必在外面过了,话说活了二十年,何沐每次过年都是和家人一起过的,虽然人们对晚确实是一种幸福,而且是身为演员非常难得的幸福,毕竟演员这个身份让他们有很多的身不由己,除夕夜在剧组度过也是常有的事。


何沐的家乡恒水离首都并不远,开车四五个小时就能到,所以他并没有急着赶回家,而是先回了一趟北.京。


在天地玄黄办公处,何沐见到了成品的《和空姐同居的ri子》实体书,还有那套“和空姐同居的书签”。


书签无疑是非常jing美的,长方形,硬纸材质,贴有一层塑料膜,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王鸣菲拍摄角度很好,何沐刘诗施也算得上养眼的俊男美女,再经过李文化对照片的部分朦胧化处理,书签上的一对璧人更显得神仙眷侣一般,非常唯美,再加上书签上的文字部分,这分明就是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


书籍本身也不错,李文化结合他十多年的阅读经验,在阅读体验上下足了功夫,力求每一个看书的人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书籍的封面清新可人,很能勾起人们的阅读yu,据李文化称封面是他的一个大学同学设计的,这位同学是《空姐》的死忠读者,恰好他在设计方面很有天赋,李文化就把这项任务交给了他,酬劳是学校食堂的五只鸡腿。


翻阅着还带有墨香的新书,何沐赞叹道:“胖子,很不错嘛,比你爸印的书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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