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声音,对于宋弥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她僵硬地抬头,就看到站在不远处,双手插兜,神色冷漠的沈鹤。
现在的他尚还是少年模样,浑身散发着放荡和不羁,他半个身子在光里,半个身子隐在暗处,星眸昳丽,仿若魔鬼分出天使的替身,或许现在谁也想不到,几年后,这个少年,会成为整个南城,令人敬而远之的恶魔。
上辈子宋弥遇到沈鹤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娱乐圈炙手可热的新星,但是这个男人狂妄霸道,阴郁自私,目空一切,却独独眼中有她,那时她只觉得沈鹤的爱病态偏执,直到他发了疯似的将她从地窖中救出,温柔且虔诚地亲吻她狰狞恐怖的脸,一遍一遍隐忍地说着爱她,她才知晓,这个男人对她的爱,有多炽烈和疯狂。
宋弥背脊发凉,上辈子最后的时光在她脑海中闪过,她紧紧拽住书包肩带,大气都不敢喘,生怕面前的人是不真实的。
沈鹤皱了皱眉,慢条斯理地几步走近,眼神往宋弥身上一瞥,语气粗鲁又嚣张:“你他妈哑巴了?问你话呢?”
宋弥眼角噙着润润的水光,眼眶也微微发红,看向沈鹤的目光温柔且复杂。
原本她是计划高考后,亲自去明成大学找他,却没想到,提前相遇,还这般猝不及防,她没有丝毫准备,但是她好想抱一抱他,上辈子,临死也没有抱他一下。
沈鹤面色发冷,满脸不耐烦,他一脚踢开地上的拉罐,好像是故意的,拉罐击中了宋弥的小腿处,他冷声威胁:“下次就不是腿了。”
宋弥上辈子就知道,沈鹤是个恶魔,如今的少年,更是恶劣又暴戾,他对谁都很凶,不分男女。
她慢慢冷静下来,仰着白嫩的小脸,直视沈鹤,语气平和:“我路过,不是故意偷看的。”
“路过?”沈鹤明显不相信宋弥的理由,黑眸淬了细碎的光,凉凉地打量着她。
面前的女孩穿着博诚一中酒红色的校服,拉链拉到底,只露出个脑袋,看起来呆板又保守,白瞎了这张又白又嫩精致秾艳的脸,这种女孩,太乖太柔了,一点也经不起摧残,沈鹤从来不碰,一是麻烦,二是无趣。
他忽然之间没有了恶作剧的兴趣,大发慈悲地侧开了身,冷声:“滚吧,以后别瞎几把在这里晃。”
“……”宋弥紧抿着唇,现在的沈鹤还真不是一般的粗鲁。
见女孩睁着水润的杏眼,手指踌躇不安地扣着书包肩带,明明脸上流露出对他的害怕,却迟迟不走,微微垂着头,睫毛在光下又密又长,像蝴蝶的翅膀,呼哧呼哧,快速抬起来,她偷瞄他,模样又怂又乖。
沈鹤相当不耐烦了:“走不走?”
声音又大又凶。
宋弥赶紧点点头。要靠近沈鹤不能太突兀了,得慢慢来,既然上辈子他能喜欢她,那这辈子,她也会让他重新喜欢上她的。想通了这一点,宋弥心情也不再沉闷,双手抓着书包的肩带,甚至还朝一脸冷色的沈鹤笑了笑,转身欲走,却一脚踩到了刚才的拉罐上,身体踉跄了一下。
宋弥的书包并没有拉上,这一晃动的动作,直接将塞在书包里的志愿表抖了出来。
一页纸,轻飘飘的,落到沈鹤脚边。
抢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宋弥看着沈鹤弯腰,拎起志愿表,一眼扫过,满目讥讽和荒唐。
他黑眸浓稠冷淡,藏着隐隐骇人的锋芒:“第一志愿,是我?你他妈暗恋我啊?”
这一刻,宋弥感觉指间微颤,她没办法给沈鹤解释,为什么他的名字会出现在第一志愿栏,她被沈鹤审度的目光逼退,情急之下,一脚踢飞地上的拉罐,抱着书包转身就跑,好像下一秒,就要被身后的恶魔吃掉似的。
被拉罐砸中的俊脸黑得彻底,好半晌,沈鹤才死死盯着宋弥逃跑的方向,骂了一句:“操!”
宋弥生怕沈鹤追上来,跑出巷子后头也不敢回,一直朝着车站跑,直到上了公交车,确认沈鹤没有追过来,她才长吁一口气,靠倒在座位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回到家里,晚饭已经吃过了,宋莹陪着宋世博在客厅看电视,李姝娴很有兴致地在厨房摆弄果盘。
见到她回来,最先开口询问她的是家里的保姆:“大小姐吃过晚饭了吗?”
李姝娴也闻声望过来,满眼关切,却不达眼底:“小弥回来了啊,表姑切了水果要不要吃点?”
客厅再次传来欢笑声,不知道宋莹说了什么,逗得宋世博哈哈大笑。
宋弥只觉得讽刺。
上辈子她单纯的以为李姝娴是宋世博老家的可怜亲戚,丈夫早死,孤儿寡母凄苦无依。所以,在宋世博将人接到家后,在钱上面,她从来不曾亏待过李姝娴和宋莹母女俩,后来她被大火烧伤的那天才知晓,所谓的远房表妹是宋世博杜撰的,李姝娴是宋世博的在外面找的小三,而宋莹,是宋世博的亲生女儿。
当年她落得凄惨下场,李姝娴也“功不可没”。
一刻也不想多待,宋弥转身直接上楼回了卧室。
身后,宋世博不满的声音传来:“这个宋弥,怎么越来越没有礼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