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甲毫不犹豫:“是。”他整了整灶台,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再抓一把行李中的干绒草,只轻轻一吹,火焰便迅速窜升,随即又被几根枝枝叉叉架了起来。红润润的梅子干,乌黑的甘草,黄白二色的金银花,还有绒绿色未绽开的胎菊……再准备几颗黄糖细细熬煮……当风中传来一丝丝酸甜的清爽气,白麓的心情也柔软起来:“灵甲啊灵甲,你说,我得多有钱才能请得起你这样的大厨呢?”灵甲头也不抬:“我对公子的忠心,绝不能用钱来衡量!”想了想,他又补充道:“而且,白麓姑娘,咱们这回赶路,可没有那么多碗筷了。您今天……是不是得亲手洗个碗?”洗碗是不可能洗碗的。白麓踢了踢身边店家留下的箩筐,上头的稻草散落,露出整筐的粗瓷大碗。“拿水煮煮,也省得咱们再去扒拉行李了。”话音刚落,却见远方的道路上,隐隐绰绰出现了一群人。……随着这群人慢慢走近,大伙儿也看清楚了他们的样子。都穿着粗布麻衣,身着短褐草鞋,一看便知是本本分分的庄户人家。只不过这群庄户人家也挑着担,拎着箩筐,然而篓子里却是轻飘飘的,明显什么都没带。为首的老者看了眼他们,忍不住也是愣了一愣。随后,他才犹豫地打量这三人——一名壮汉倒是颇为高大,还有一名贵公子,瞧着便跟他们这下里巴人不一样。再来这位姑娘……再看了看那头正在外头无聊嚼草料的老黄牛,还有后头板车上那成堆的行李……老汉的五官都艰难的皱在了一起。但大家并不相熟,他也没多说什么,反而问道:“敢问几位,可是从南洲城中过来?城里现如今如何了?”城里如何?“空荡荡一片呗。”白麓叹息一声——不然她一来就是繁华都市,多好的开局呢!初来乍到那晚上,走街串巷那一路小吃,要不是兜里一分钱都没有,怎么也不能错过!没曾想,错过,就真的错过了。神色疲惫的众人忍不住“啊”了一声,老人家更是有些担忧:“我们村子在前头的灵郭村,隐隐约约听说南洲城的城民被征去拱卫帝都了……真走的这么彻底吗?”他犹豫片刻,到底踌躇着道:“人走了,敢问行李都带没带?城里现如今……余粮还多不多?”说起这个,那白麓可就来劲了。“多!”时阅川甚至都没来得及出声岔开话题——毕竟他是天性警惕,哪能见人不斟酌两分呢?谁知,白麓已经热情洋溢起来。“那晚上走的叫一个匆忙啊!羊也不牵,牛也不要,一群群的鸡鸭咕咕嘎嘎没人管。”“随便找几个大户,一推库房,好家伙,不能说是满仓粮食一点没拉,可地上随便也散落了十几袋……”“再去厨房转一转,有的还咕嘟嘟炖着汤呢!当家的人就全跑了!”想想那些因没有随身空间,而被错过的大把食材,白麓的心那叫一个痛啊!这么一说,眼前众人的眼睛都亮了!伴随着亮堂堂的心思,大家伙也都对她的惋惜感同身受。“造孽啊!这杀千刀的天灾,怎么能叫人这样糟蹋粮食呢?”他们庄户人家想要挣一份口粮可不容易啊!谁说不是呢?白麓领着众人去看他们的行李:“你们看这些行李,一分钱没花,城里到处捡——你们是不是也想进城找粮?我跟你说,沿着这大路走,路上好些东西都是我们半途漏下来的。”“好几床大花牡丹的被褥,绸缎的!”“一大桶的猪油,雪白白亮堂堂的,这会儿估计都晒化了。”“还有我精心挑选了一个泡脚桶,那手艺,箍得那叫一个结实,可惜了!”她每说一句,众人便极其捧场的惊叹一声,这惋惜层层叠叠,仿佛浪潮一般劈头盖脸砸在时阅川身上。让他都忍不住心虚的动了动手指。莫非……他上午真的糟蹋了那么多好东西?好在这愧疚感并没有存留多久。因为大家伙已经拉近了情谊,为首的老人家便看着那头老黄牛,痛心疾首:“姑娘啊!粮食咱们不能糟蹋,但这老牛,可不兴这样使唤啊!”“在我们村里,春日犁田也没舍得让他们使这么大劲儿呢!”“你看这牛,累的不行了都!”白麓扭回头看了一眼,再对上灵甲“你看吧”的眼神,最终悻悻然道:“我也后悔呢,待会儿扒拉扒拉行李,也不能带这么多东西了。”再一看眼前的老丈,她诚恳道:“我看啊,城里的东西没人要也是糟蹋,你们村里要是人多,干脆都出来拉东西算了。”“反正在大马路上,估计土匪都找不来一个。”老丈倒是叹了口气:“可不敢叫村里人都来——且不说万一有贼人怎么办,主要是我们村儿上游连着碧波湖,那边儿的前两天堤垮了,大水全冲田里去了!”说起这个,一群人脸色都不好看。“这都五月了啊!稻麦马上就要灌浆了……如今倒好,田里青菜苗也不剩一颗,我们也是没法子,这才打听的消息,往这边寻摸的。”“啊哟!”白麓也是惋惜。上辈子大灾变,最初也是由这样糟蹋粮食的天灾开始的,她一听就有些感同身受了。“那没办法了——听我的,与其村里人耗费人力去整那些田地,抢救那些粮食,不如都去城里——”“我跟你说,路上我丢的东西不算,你们进了城往右拐,兰花巷左边第3户人家,圈里还有十一二只老母鸡呢!”“东罗巷别看是个穷巷子,往里头一直走,走到尽头是个屠户的大院子,里头胖乎乎的大黑猪,还有五头活的呢!”“再有城南的绣坊——咱也不说那花里胡哨的绣花样子了,库房里的棉布,那是一匹接一匹啊……”此刻。伴随着随意版酸梅汤的香气。白麓站在人群当中闪闪发光,俨然已成了最靓的崽。第13章 身子有点虚呀!老实说,时阅川和灵甲离开南洲城时,只觉得那是一座没有半分活力的空城。灵潮暴起,生死忧患,天灾人祸,背井离乡。不管哪一处,想想便觉得前路茫茫,满心苦闷。可如今眼看着白麓在人群中说的天花乱坠,仿佛那里不是毫无希望的空城,而是宝贵的前朝密库!再看围观众人,简直捧场极了!听到兴奋处,一个个中年汉子脸庞酡红,只恨不得多拿两根扁担多挑些东西,把自己使换成老黄牛。——就很离谱。尤其是,白麓说的兴起:“唉,老乡们,你们那里水灾严不严重?”“倘若连住都难的话,干嘛不都搬到城里来?反正城里也没人住了。”这年头,搬家简直是一等一的大事情!众位老乡们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可能。但仔细想想——城里人都去拱卫皇都,这边的房子空也空着,也没发大水,比他们乡下的泥胚房不知好出多少……他们村里才几个人?寻出几栋房来住一住,应该也是可以的吧?眼看众人蠢蠢欲动,时阅川赶紧清了清嗓子:“咳。”作为队伍当中唯一的理智人,他此刻深觉肩头沉甸甸的:“诸位乡亲,听我一句劝,可好?”“城中生活虽比乡下好,可灵潮爆发起来,也比深山野林要频繁的多啊!”这话倒不假。灵潮也不是第1次出现,时阅川几年前就在为此来回奔波,最终朝廷得出结论——越是人气繁华的地方,出现的频率越是高。——那可是要命的。为首的老丈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