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石市的路上,我和地藏则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天,而坐在后排的吴恒则将睡将醒,时不时还会搭茬一两句。
车子风驰电掣的行驶在高速路上,地藏拨动方向盘,笑呵呵的透过后视镜瞟了眼吴恒出声道:“一个人挺孤的吧,不如来咱家,还能有个伴。”
“我不喜欢给人打工。”吴恒耷拉着脑袋,声音不大不小的回应。
“事实上你这些年从来没有逃出过给人打工的命运,哪怕是在国外当雇佣兵,你不照样得照着别人的意图行事吗?”地藏眼皮眨了眨,笑盈盈的继续道:“唯一不同的原来你做公车司机,跟我们以后是个私车司机。”
听到地藏的话,吴恒顿了顿没有往下接话。
地藏梭着嘴皮,继续规劝:“反正怎么样都是干掉脑袋的活,何不给自己加份保障。”
“我不怕死。”吴恒慢悠悠的出声。
一句话直接把地藏给怼的半晌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
“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沉默半晌后,地藏总结陈词一般的叹了口气:“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没有不想成事的,所谓的安居乐业,更多是因为知道自己本事平平,一个人干不出的事儿或许俩人可以,俩人干不出的,可能一群人可以,路这玩意儿不会一直都有。”
“累了。”吴恒双手抱在胸前,脑袋往下拱了拱,微闭上眼皮哼声:“出了高速路把车靠边停下就好,我找人过来接我。”
地藏蠕动嘴角刚要继续说话,我朝着他摇了摇脑袋,地藏这才“诶”的哈了口气,加大脚下的油门。
片刻后,吴恒突兀像个精神病似的轻轻哼唱起一首八十年代的老歌:“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我和地藏对视一眼,全都静静的聆听。
这吴恒的歌声不说有多专业,但是沙哑的嗓音,配上他身上那股子特殊的气质,却格外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我想老歌之所以经典,更多是因为,歌者在述说过往,听者在品味经历吧。
正如吴恒歌词里唱的那样,聚散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从邢城到石市,不过两个钟头,可就在这一百多分钟里,我们亲眼见证了吴恒是如何由人转兽,又从兽变回人。
将近下午五点钟左右,我们从石市收费站出来,地藏将车子靠边停下,我扭头看了眼吴恒,这家伙像是真的睡着一般,双眼紧闭着,胸口一起一伏,还有轻微的鼾声发出。
“真不跟我们一块走?”我清了清嗓子发问。
吴恒没有回答,只是抬起手臂,驱赶蚊蝇似的挥动两下。
凝视他几秒钟后,我豁了口气道:“行吧,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这把我欠你。”
“咱们扯平了。”吴恒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见他主意已定,我跟地藏交换一下眼神,同时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喂!”
即将合上车门时候,吴恒突然睁眼喊了我一嗓子。
我迷惑的探头望向他:“嗯?”
吴恒舔舐两下嘴皮,面无表情的开腔:“后备箱里有我捡的一点破烂,顺便替我处理掉吧,谢谢了。”
我点点脑袋,随即打开后备箱。
当一部半人来高的变形金刚玩具出现在我面前时候,我顿时间楞了几秒钟。
“在停车场把小犊子给吓哭了,就当是给他赔礼道歉的,提前声明昂,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小家伙鬼灵鬼灵的,我很喜欢他。”
吴恒的声音从车内轻飘飘的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