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朱厌雷厉风行的解决掉几个闹事者,我立马调转身子,小跑着朝酒店门口蹿去,捡起来刚才丢在地上的厨师服和帽子,拍干净脚印,就往身上套。
这家伙太生猛了,十几秒钟的时间就干趴下四五个人,而且大气不带多喘一下的,感觉跟开玩笑似的简单,这要是让他正经跟人干仗,我都不敢想象他究竟有多生猛。
我这边换好衣裳,另外一边那个闹事的中年秃子已经哆哆嗦嗦的掏钱结账,我揪了揪鼻头,趁着朱厌没注意,马上耷拉着脑袋朝后厨方向跑去。
这朱厌在王者商会究竟啥身份我不清楚,但就凭他刚才随随便便露的那两手,我估计地位肯定低不了,人家这么高的段位,就能见天装的跟个保安似的四处溜达,我才算个篮子,有鸡毛可穷讲究的。
想到这儿,我先前心底的不快也渐渐消散。
回到后厨,把刚才没吃完的饭扒拉干净,完事跟着几个厨师回到集体宿舍眯了一会儿后,又开始了下午的上班生涯。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有规律很多,该上班的时候上班,午休和晚上就跟着朱厌穿工作服满大街的溜达,起初我还是有点抹不开面,可溜达了几次以后,慢慢放开了。
当然,最享受的时间莫过于每天下了夜班,跟朱厌一起逛完街后,我蹲在人工湖边听他拉二胡,可能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我渐渐爱上了这种都快要被当今社会遗忘的古老乐器,以至于后来我还因为二胡和一个特别要好的兄弟结缘。
正如朱厌第一次领着我上街的时候,问过的话:脸很重要吗?
仔细想想,脸这玩意儿真的不是谁给的,而是靠自己挣来的,哪怕我穿的再光鲜亮丽,屌毛本事没有,照样走到哪都不会被人看得起,反观朱厌,见天一身保安服,可不管跟任何人对话,对方都得毕恭毕敬的喊上一身朱哥。
在饭店里呆的第四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跟朱厌一起到夜市街溜达完,正准备回酒店的时候,他拽着我胳膊,从兜里翻出一张高铁票和一沓钱递给我,嘴唇蠕动:你走吧。
我顿了顿,瞟了眼票上的终点站,低声问:您是让我回山城吗?
他点点脑袋,沉声道:戒骄,戒躁,啊就。。啊就。。你会很好。
我抓了抓后脑勺讪笑:意思是我完事了呗?朱哥,我看你从这儿也挺闲的,要不跟我一块到山城玩两天呗,我可以领你骑洋马,睡日韩,怎么开心怎么来。
他面瘫似的脸颊不见丝毫的情绪波动,沉默片刻后,嘴角微微上翘:你和他一样。
我马上兴趣满满的问:哪个他?谁呀?
他没再回应我,摆摆手驱赶:走吧。
他刚说完话,一个骑电动车的小伙就停在了我们旁边,眨巴眼睛朝我勾勾手:走吧兄dei,我送你进车站。
这小子我也认识,是酒店里的维修工,真实姓名不清楚,反正总听大家喊他阿候。
好嘞侯哥。我乐呵呵的点点脑袋,回头看向朱厌问:真不跟我一块去山城溜达溜达啊朱哥?
几天相处下来,我对这个男人生出了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他除了说话磕巴,不爱笑以外,其实人还是挺暖的,几次酒店发生有人闹事的现象,他都不会仗着自己手脚利索先揍人,只要对方不过分,他基本上都会很费力的跟赔礼道歉,即便是动手,肯定也是别人先揍他。
有机会。他摆摆手,话语简洁的告别。
旁边的阿候,滴滴按了两次车喇叭,朝着我挤眉弄眼的坏笑:走呗兄弟,路上我正好跟你唠几句知心话。
好嘞。我依依不舍的朝着朱厌道别,随即坐上了电瓶车。
记不得哪个哲人说过一句话,生活才是最好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