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我们也是在一块吃的,不过少了两个人,许华和白和尚不知道到哪去了,不过文诺打了一通电话后,说:“他们很快就回来了,我们先吃吧。”
我们午饭吃到一半的时候,许华和白和尚火急火燎的赶了进来。一进来就道歉说:“不好意思大家,我们来晚了。”我们没什么反应,毕竟我们不是老板,老板也没和他们客气,直接问道:“来不来晚,吃不吃饭,我不管,我的书呢?”许华和白和尚两个人进来的时候我可以确定他们是空手而归的,许华一脸尴尬的不知如何回答,很明显他们不是出去买书的。
倒是白和尚灵机应变,上前一部说道:“那个许老板,你要的《险探》卖的太火了,所有书店都卖完了,我倒是特地给你买了另外一本。”说完,白和尚在僧袍里上翻下翻,翻出一本褐色封皮的书递给了许文诺,许文诺接过书后,脸上阴晴不定,说了一句:“你确定是你特地买给我的。”我站起来看了一下许文诺手中的书,《金刚经》三个大字跃然于纸上。
“你们两个给我滚出去。”许文诺看着手中的金刚经,瞬间火了,啪的一声把书往和尚脸上一甩,和尚一脸委屈的说道:“为什么打我,不打许华?”“因为你话多。”说完又是一脚把和尚踹了出去,紧接着许华也被踹了出去。
我们所有人都低头吃饭,对和尚和许华的惨样,我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
我们吃完午饭后,都各自回房间好好休息了一番,这期间我和白和尚也聊了很多的话题,我发现白和尚真的很有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绝对是活佛级别的。
晚上,我们吃完晚饭,待到天黑后,就开始出发了。因为偷猎的缘故,致使我们只能晚上出发,晚上在无人区开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晚上气温低,氧气更加稀薄,人容易嗝屁,车容易熄火,万一车熄火后在碰上一群狼,那可真就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我还是和许文诺一两车,不过许华不在车上了,他和白和尚跑到最后一辆迈克的车上去了,土登来到了我们的车上,毕竟走小路还要靠他的指挥。在出了狮泉镇后我们停了一会,每个人都由金三发了一把武器,不过没几个人会用,也就我、金山,麦克斯、迈克和许华还有文诺拿了武器,因为步枪太大,而且都是都是美式制品,我也只拿了一把手枪作为应急用。
文诺也是只拿了一把手枪,其他的四人不只拿了手枪,每人还拿了一把步枪放在自己的边上,说实话,我感觉这次行动是没必要那热武器的。和尚在看到我们拿这些武器时,一直嘴里在念叨着:“罪过啊罪过。”
无人区的夜晚格外安静,安静是好的,要是真听到什么声音那就麻烦了,无人区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当然,晚上了,动物活动的并不多,而且我们也是在车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大的问题的。土登一直在那看着地图指挥着金三往哪开,也不知道咋爱能见度这么低的环境下,土登是怎么认识路的。
“嗷呜——”一声狼嚎把在车里我们都惊了一跳。土登连忙安慰道:“不要害怕,我们这段路会经历过好几座狼山,狼是高原的守护神,它是不会主动伤害我们的。”狼在藏族是作为图腾被崇拜的,不过只是很少一部分的萨满会去崇拜,没想到土登还是一个萨满。
“狼要是来主动攻击我们倒好了。我可是知道狼牙是很值钱的东西,尤其是狼王牙。”金三满不在乎的说道。
“不可说,不可说,会招来狼愤的。”土登赶忙制止了金三,好像真会发生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