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最头疼的,就是找不到合适的词曲作者。”柳如烟对陈明洛说道。
其实,柳如烟对于陈明洛还是有一些期待的,毕竟当初陈明洛给她写这首歌的时候,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而陈明洛的另外一些身份,也让柳如烟觉得他是一个音乐界的隐世高人,偶尔小露一手,都能让人感到那股锋锐之气无与伦比。
陈明洛也很明白这件事情,但是他觉得自己做这种事情可一而不可再,帮柳如烟救救急是可以的,但是要长期依赖自己搞词曲开发,那就不成体统了,所以这事儿还是要归结到经纪人团队建设上去。
“国内的词曲作者虽然大牌,但是港台的似乎更适合你一些。”陈明洛考虑了一下之后,就列出了几个人的名字,表示柳如烟可以找这几个人联系联系,看看能不能重金收买几首好歌。
“都是港台的啊——”柳如烟看了之后也是有些意外,心说陈明洛对那边儿似乎是很熟悉啊。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今柳如烟这个形象和风格,确实是只适合使用港台那边儿的音乐人来为她量身定制新歌,而且那边儿的音乐人都比较敬业一些,至少是拿了钱会认真办事儿,不至于弄出一些不上不下的东西来糊弄主顾。
在国内就很难说了,虽然说一些大师级的人物出手确实不同凡响,但是歌曲风格上面跟柳如烟的形象差别太大了,而且这些人往往都是被几个文工团包养了,等闲人根本用不上人家。
至于大部分的词曲作者,则基本上都混得非常不如意。
在内地流行音乐界,无论是顺风顺水的兴盛时代,还是惨淡经营的低潮阶段,词曲作者的地位从来就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他们默默无闻地给那些台前风光无限的歌手们输送着营养,自己却忍受着不合理规则下的层层盘剥。
在娱乐业的权利博弈和利益分配体系中,编剧和词曲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往往被轻视、被忽略,雇佣工的角色使他们无法奢望与导演、演员和制作人、歌手享受同样的权益。
国内乐坛不尊重作者、好歌越来越少等等都是事实,这些老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歌手和词曲作者的权益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
一个歌手出场费可以达到三十万,而词曲作者却什么也得不到。
在收益分配悬殊的情形下,好歌自然就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在降低,很多人不劳而获,这种体制自然受到越来越多的诟病,再加上歌曲公开发行后,版权使用的混乱和盗版的泛滥,也给国内音乐的良性发展带来了大量障碍。
尽管像《在希望的田野上》《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这些耳熟能详的歌曲在电台里被播放了几十年,但这并不能帮助歌曲的创作者施光南摆脱生活的窘境,事实上四十九岁的施光南在去世前贫困交加。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艺术家的歌曲在电台或者电视台被播出,就要付给艺术家一定的版权报酬,可惜的是国内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
国内词曲作者所能够获得的报酬非常至少,有可能就是几十块钱几百块钱,而与此对应的却是歌星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出场费。
总而言之,如果不是被御用机构包养的话,想要在内地做一个词曲作家是很悲哀、很清贫的,也没什么积极性。
这种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规划的做法,可以说是对原创音乐市场的榨取,而不是培育,在文化建设和文化积累上没有太高的价值。
“在国内想要搞原创音乐,路子确实比较狭窄,所以我们也就只有借重于港台的力量了。”陈明洛提起这事儿来,也是觉得有些郁闷的。
这也没什么办法,毕竟国内已经享受免费成为习惯了,对于侵权这种事情,真的是比较无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readnovel。,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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