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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2 / 2)

四只小短腿跳上跳下,白辞盯着看了几秒,鬼使神差说了句:“挺好。”


仔细看还有些像小狐狸,林云起见了应该会喜欢。


无论骸骨狗愿不愿意,事情已经成了定局,至少它终于可以大白天在街道上晃悠,付出些代价还是值得的。


白辞日常没少做些让林云起无奈的行为,但在赌对方心思这条路上,他很少出错。


决定进山,那就是越早越好。


现在是下午七点,不算太晚,两人约在山脚下见面。


骸骨狗被迫营业,叫唤都懒得叫,一直歪着头东张西望。鬼娇娘的手艺确实是不错,这只狗去参加选美大赛,绝对能拿个优胜回来。


“为什么要给我穿半截衣服?”骸骨狗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怕你冻着。”


林云起顺路先去把小皮卡取了回来,老远处就注意到了有只小不点,眼前一亮,快步走过来一把捞起:“你养的?”


白辞点头。


若是寻常的小狗,林云起肯定会掂量一下再去接近,防止吓到对方被咬,但是这只狗过分可爱,瞧着完全没有攻击性。


奇怪的是,真正抱起来的时候,皮毛并没有看上去那般松软。


林云起揉了揉它的耳朵:“腿这么短,每天是怎么打开家门逃跑的?”


白辞帮忙代答:“它跳得不错。”


骸骨狗想要下地,又不敢太用力,怕伤了林云起。挣扎中不小心翻了个身,露出肚皮。


“原来不是公狗。”林云起挑了下眉。狗穿得半截衣服是小西装款式,他先入为主以为是公的。


骸骨狗闻言身体变得僵硬,两眼发直地望着白辞。


白辞回避了它的注视。


不久前在车上,他收到了聂言的一条短信,称鬼娇娘对所有的异性失望透顶,所以剪纸时最后还进行了一个‘剪彩’仪式。


“先进山再说。”白辞岔开话题。


一步踏入山林,周围的林木忽然开始微微晃动,就像是在传递着什么信息。


白辞将这一幕看在眼底,目光微沉。


密林间所有树木的摆动都有着单独的规律,甚至有的是在朝着逆风的方向晃动。其中隐藏的暗号,实时传送进山中隐藏的一间红房子里。


“来了吗?”正在切菜的男子用力一剁,菜刀插在了砧板上,白昼余下的一点光亮,打在男人半边毁容的脸上。


“这两个还真是不死心。”


男人轻轻拍了拍手,山间的风逐渐变大。


正在朝密林深处迈步的林云起,不由竖起耳朵仔细听,山风呼啸间,夹杂了某种怪音呜呜作响。


——云起。


——林云起。


怪音里好像还有自己的名字。


“不用在意。”白辞淡淡道:“可能是山里的树木以为是伐木工,想要吓走我们。”


说完没听到预想中的轻笑声,偏头看向林云起,莫非自己讲冷笑话的水平下降了?


博美翻了个白眼,骸骨狗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十分想一爪子拍碎这份自信。


风卷着怪音还回荡在耳边。


“我觉得林云落就在这里。”林云起忽然摸了摸胸口:“我好像听见他在叫我的名字。”


说罢林云起怅然地望向前方:“这就是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吗?”


“……”


第71章 见面(二更)


“三胞胎。”


林云起略显天真地‘嗯’了一声, 问话:“什么三胞胎?”


“林云升,你哥哥。”白辞一脸认真。


林云起一瞬间还真的有考虑过, 对方是不是请私家侦探又查到了什么。不料白辞从容道:“我和你想到一条路子上去,托人散播了另外一条消息。”


理清了其中的关系链,林云起嘴里突然蹦出一句话:“可我只有一个弟媳。”


这两人总是在互相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怪圈内打太极,白辞怔了下:“什么东西?”


林云起神秘地眨眨眼,故意卖关子:“一个叫无佚的弟媳。”他还顺便虚构了一个故事:“因为眼睛不好,被渣男抛弃,后因爱生恨正满世界寻找负心汉报复。”


“……”


白辞听到无佚的名字有瞬间的错愕, 很快想到上次在车上, 无佚曾给林云起托梦过一次, 梦里说了什么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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