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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竹马(1 / 2)

长黎国,皇宫,紫宸殿。


书案上的奏章高高叠起,一只修长的手攥着折子。身着绛紫锦袍的青年坐在桌前,凤目低垂,风流俊美,贵不可言。本是极锋锐的眉眼,然却眉头深锁,薄唇紧抿,神情森冷阴鸷,似压抑甚久,夹杂几许心力交瘁的恹恹病态,令这浓颜有三分黯淡。


紫乃至尊极贵之色,象征帝王,着紫衣者,必为天下掌权之人。


高高在上的君王却知道,他不过是囚于宫闱的一头困兽,挣扎嘶吼至绝望,也无人能听见呐喊。


世人羡帝王掌控天下权柄,殊不知帝王自身也受无形之人掌控。


年少有为,东宫时便治水患歼乱党又如何?昔日太子何等意气风发,英武不凡,一心为国为民大展宏图,誓要与太子妃一生一世一双人,受百官推崇,万民爱戴。


而今长黎群臣百姓,只知当今陛下昏庸无道,沉迷美色,将结发皇后打入冷宫,是个三年不上朝的——昏君。


“陛下。”云珞低声提醒道,“您该翻牌了。这月选秀结束,宫中又多了几位公子,您该挑他们侍寝后册封位分。”


他模样阴柔秾艳,雌雄莫辨,并不逊色于六宫粉黛。只是这等颜色,也不能叫九五之尊侧目半分。


谢重锦冷淡垂眸,盘上绿头牌琳琅满目,都是进宫三年的老人,他至今也懒得记名字。至于新来的什么张公子王公子,更是看一眼都欠奉。


总归他想要的人不在这里。


他的清疏,他的雪朝……他刻在年号上想要与之共度一生的人,不在这里。


他甚至没办法与他相见。


垂下的长睫掩住眸中痛苦之色,攥着折子的手发紧到青筋暴起,微微颤抖。


他时至今日,都无法理解,自己究竟为何会沦落至这般境地。



谢重锦与陆雪朝自幼相识,乃竹马之交。


陆雪朝是相府嫡子,出身显赫,六岁起为太子伴读,常出入上书房。


起初,谢重锦其实并未注意到这小伴读。太子身边环绕的世家子弟众多,伴读并非只有陆雪朝一个。长黎国规,皇后可干政,辅佐陛下治国,而后妃不能。不少官宦人家都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把自家孩子从小就送到太子殿下身边,混个竹马情分,万一日后成了太子妃,那就是平步青云,光耀门楣。


谢重锦年幼,然习多了帝王心术,对这些所谓玩伴背后的弯弯绕绕清楚得很。这些稚子或许还不知道身上背负的使命,天真地以为自己只是来陪太子读书,谢重锦却看透那些伴读背后家族打的主意,是以并不对任何伴读亲近。


尽管总被一群人簇拥围绕,小太子却是一个真正的玩伴都没有。


陆雪朝倒是悟出家里的意思,但并不打算行动。


他自认有些才华,将来靠自己考取功名,为官入仕,像父亲一样位极人臣,也能报效家国,何必走一条去做皇后的捷径?


他也懒得和别的孩子那样,围着太子曲意逢迎。太子殿下瞧着亦有些城府,对那些伴读恐也只是逢场作戏,去了也是白费功夫。


每当下课休息,其他世家子弟一窝蜂似的去讨好太子,陆雪朝就默默去寻夫子提问解惑,并不去凑那个热闹。


但谢重锦还是注意到了他。


因为太傅夸他太多次了。


谢重锦生来便是太子,被寄予厚望,受皇家教导,三岁识字,四岁习武,本是超出同龄人一大截的天才。然见了陆雪朝,方知何为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旁的稚童还在一笔一划学认字时,陆雪朝已能作诗文,出口成章,课上举一反三,将太傅问得哑口无言,亦是常有之事。便连桃李满天下的太傅都惊叹,陆雪朝是他教过的学生中最聪慧的,太子殿下亦要逊上三分。


谢重锦素有神童之称,从小到大就没逊色于人,东宫之尊也将他养出轻狂傲气,闻言自然不服,要与陆雪朝一较高下。


结果是输得一败涂地。


小太子大受打击,才学比不过,便微扬下巴:“孤要与你比武。”


陆雪朝一顿,回答:“好。”


谢重锦心想这人文采这样好,武功定也不赖,他当全力以赴,因而一拳虎虎生风,下手并未留情。


谁知陆雪朝竟未闪避,生生受了一拳,面上浮现一抹伤痕。


其余围观的世家子弟立刻阿谀奉承道:“太子殿下打得好!”


“太子殿下威武!太子殿下武功真好!”


被一片夸赞声环绕的谢重锦却并不开心,冷冷喝了声:“都闭嘴,退下!”


欢呼声顿时一静,众世家子弟噤若寒蝉,作鸟兽散。


谢重锦望向陆雪朝,凝眉道:“为何不躲?输是孤技不如人,你无需让着孤。”


“不是不躲,是躲不开。”陆雪朝平静道,“我并未习武。”


谢重锦惊讶:“那你答应与孤比武作甚?孤又不是爱胜之不武的人。”


“入宫前家父叮嘱过,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陆雪朝如实回答。


“……你这么聪明的脑袋,怎么还不知变通?”谢重锦看着陆雪朝脸上的伤痕,莫名有种欺负邻家弟弟的愧疚感,不自在道,“你过来,孤给你擦药。”


陆雪朝又道:“不敢劳烦殿下,我自己来便可。”


谢重锦挑眉:“这会儿又不知道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了?”


“……”陆雪朝慢慢挪过去,乖乖仰起脸。


谢重锦比他略高半个头,低头正好能为陆雪朝上药,距离近在咫尺。看着陆雪朝玉雪可爱的脸,清凌凌水润的眼,和因为疼痛微微皱起的眉,谢重锦心中纳闷,怎么以前没发现他还有个长得这么可爱的伴读?


谢重锦不由捏了捏陆雪朝的脸蛋,眼睛微微睁大。


好,好软。


皮肤又白又软,五官精雕细琢,瓷娃娃也就是如此了。


“……殿下?”陆雪朝被扯动伤口,眼中泛起一丝水汽,声音也软软糯糯。


“咳咳!”谢重锦回过神,收回手,一本正经地问,“你几岁了?”


“六岁。”瓷娃娃说。


“那孤比你大一岁,你要叫哥哥。孤字怀允,你叫怀允哥哥也可以。”谢重锦本是不喜欢和人亲近玩笑的性子,不知怎的,就是很想逗逗这瓷娃娃。


许是陆雪朝和他一样,有远超同龄人的聪慧,让他有平等交谈的兴致。又许是他伤了陆雪朝,心存歉疚,不由自主想对人好一些。


长黎国的男孩生来就要取字,唯有亲近之人可唤。谢重锦是太子,世上敢唤他字的人只有陛下与皇后。


陆雪朝迟疑一瞬,觉得这不合规矩。


“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谢重锦又拿这句话压人。


“……”陆雪朝妥协道,“怀允哥哥。”


谢重锦被瓷娃娃软软地唤声哥哥,心被可爱到起飞,面上仍沉稳道:“作为交换,你也得告诉我你的字是什么。”


陆雪朝说:“清疏。”


“好,清疏弟弟。”谢重锦给他上完药,捧着他脸细细端详,问,“为何不习武?习武能防身,你长得这般可爱,太容易被人欺负了。”


……欺负我的人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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