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早饭很快就过去了。
温芷吃完了饭,拍拍屁股回了房间。
吕文博和孟雯雯原本以为温芷会做些什么,对她有很大的指望,结果看她真的只是单纯地来吃了一顿饭,大失所望。
他们回了各自的房间,收拾行李,祈祷这场怪异的大雨早点停下,让他们离开公寓。
等到三个住户都回了房,走廊里没有任何人,温芷才悄悄走出门,下楼来到了最底层。
老婆婆正站在桌边收拾碗筷,清理桌面的狼藉,看到她走下来,表情有些古怪,“你怎么忽然又下来了?”
温芷在家没少干家务活,她娴熟地把各种碗盘分类摞好,捧着往厨房走。
“连着看了两具尸体,又无法离开这死过人的地方,我心慌得要命,想干点什么分散注意,就顺便帮你分担点。”
老婆婆瞧着温芷的侧脸,忽然一笑。
“你今年多大了?”
温芷回答道:“我今年十七了。”
“快上大学了吧?”老婆婆叹了一口气,“我女儿今年刚刚二十岁,还在念大学,她还在的时候,也经常帮我收拾桌子,帮我洗碗。”
话题到这就算是打开了,温芷端着碗进了厨房。
虽然公寓的地面都是水泥的,搞得像是农村的平房,但厨房的设施都比较现代化。案台是大理石的,左边是洗碗池,右边就是开火灶,上面放着一个炒菜锅和一个小蒸锅。
公寓停了水,水龙头拧不出什么,温芷从边上储水的木桶里舀了点水出来,开始洗碗。
老婆婆则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菜开始摘。
“小姑娘,让让,我倒点水。”
几分钟过去了,温芷正刷着碗,忽然感觉老婆婆走了过来,一偏头,只见她手里端着一整盆的洗菜水。
她连忙用水冲了冲手,将盆接了过来,“我来吧,离做午饭还有很长时间,你现在就要开始准备材料了吗?”
老婆婆:“不,我要做单人份的早饭。”
温芷:“我们不都吃过早饭了吗?”
她抿了抿唇,“你是不是忘了,谭欢已经没了。”
老婆婆冷哼了一声,“你以为我是在给他做饭吗,他还不配,我从来没单独给他做过吃的,只是每次做完菜,提前分出他那一份,给他送过去罢了。”
温芷:“那这是……”
老婆婆:“我啊,在给我女儿做饭呢。”
老婆婆说着,从温芷手里拿回铁盆,放回案台下方的柜子里,又取出菜板菜刀,开始切菜。
“我女儿口味挑,喜欢吃酸,无论什么菜都要多放醋,那酸味没人能受得了,所以我每天每顿都得给她单独做菜。”
她说着,用余光悄悄打量着温芷。
“原来是这样。”
温芷点点头,继续洗碗,面色平静,好像她听到的是很正常的言论似的。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道:“我是外地来的,对蓝海市不太了解,看来你们这儿祭祀亲人的习惯挺特别的。”
“我们那边祭祀亲人,用的祭品是水果和糕点,一次大约放个三四天,等东西快要变质了才换新的,不会像这样,一天要做三顿饭,那太折磨活人了。”
她在装傻。
老婆婆轻声笑了一下,“两边祭祀的习惯是相同的,只是我的情况特殊。”
“我觉得我的女儿还活着,她就在我的身边,以另一种形式陪着我。她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吃饭,我要是不给她做,还有谁会管她呢。”
菜已经都切完了,配料和调味料也都准备就绪。老婆婆点开了灶火,开始炒菜。
带着水的菜叶碰到热油,炸出刺啦的巨响,上方的抽油烟机也发出呼呼的风声。
一片嘈杂中,老婆婆的声音传来。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神经?”
温芷洗完了碗,又用清水冲了两遍,她把滴着水的白盘子放到旁边,走到老婆婆身边,把她正巧需要的盐罐子递了过去。
“不觉得。”
温芷放低了声音,开始扯谎,“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甚至,我比你更疯狂。”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养了一只麻雀。”
“后来,麻雀死了,父母带着我把它埋在了树底下,为它立了坟。他们说它的死不过是自然规律,我要平静地接受这一切,这样它就会永远地活在我心里。”
“他们以为我接受了这番屁话。”
“不,根本不是这样。我能感觉到我的麻雀还活着,它的灵魂就在那副冰冷的躯壳里呼唤我,让我不要放弃它。”
“这个声音明明大人们也听得见,但他们就是冷血地忽视掉了。”
“只是因为麻雀不能再动了,不能再叫了,他们便宣判了它的死亡,把它埋到土里,让那些恶心的虫子吞噬它的身体。”
“他们可以这么无情,我不能。”
“趁着夜里,我悄悄把麻雀挖了出来,藏在了我的床底下。我每天都定时给它准备水和米,像以前一样爱护它。”
老婆婆被温芷的故事吸引了。
她追问道:“后来呢?”
温芷睫毛一颤,“那时候是夏季,天太热了,我又年纪小,不懂得处理,只过了半个月,我的麻雀就腐烂了。它的肉变得很软,流汁发臭,羽毛里还生出了许多恶心的白色蛆芽。”
老婆婆的表情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