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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1 / 1)

阮明姝翻了个白眼:“我才不过去。”走过去就会被他掐脸。沈嗣又不是纸糊的死人,每次吃醋就发疯,搞得她就很不好受,膝盖疼喉咙也痛,腿都动不了张不开。张玠深深望着她的眼睛:“真不过来?”阮明姝下意识攥住了沈嗣的袖口,连忙摇摇头:“不过去。”张玠说:“那就算了。”他并未多留,而是跟着领路的小僧去了佛堂。这间院子里供奉着一尊大佛,平日特意锁上院门,非富即贵者不得入内。张玠看见了主持,将怀里仔仔细细包起来的这对东珠软镯拿了出来,轻轻搁在案桌上,“这是她的东西,烦请师傅做个法,我想锁住她。”他就是阴魂不散。僧人擅长做法。可这般要求,他们从前闻所未闻。先前这位张大人是提着刀进了寺庙,主持被他逼的没有办法,执念已经成劫,划都划不掉。——阮明姝没想到离开护国寺的时候,还能那么不走运的碰上张玠。不过这会儿张玠的脸色比早晨好看多了,腕上多了一串佛珠,他的手好看,戴着佛珠看起来更好看。张玠甚至对她笑了笑,狡猾的双眸弯起浅浅的弧度,“明姝妹妹要回去了吗?”阮明姝胡乱点头,抓着沈嗣的胳膊,笨手笨脚爬上马车,用力合上车帘,不再去看那张漂亮阴柔的脸。沈嗣坐在她身旁,他虽没将张玠放在心上,但是阮明姝和张玠说了几句话,他心里还是不太高兴的。但是沈嗣没说出口,因为几句话就不满,显得他未免太小气,斤斤计较。于是,沈嗣只好用亲她这种方式来发泄心中的躁动。他捏着她的下巴,先是舔了舔她的唇瓣,随后探出舌尖,与她的唇舌纠缠在了一起。口齿生津,绵密发麻。沈嗣的另一只手漫不经心捏着她的后颈,故意揉捏那片敏感柔软的肌肤。阮明姝整个人都软瘫在他怀中,气喘吁吁,媚眼如丝,她快被亲的没力气。沈嗣是饕餮吗?不知餍足。阮明姝眼中含着汪汪的春水,气若游丝:“夫君…”她抱怨道:“舌头麻了。”沈嗣看着她有点失神的媚态,心里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感,他缓缓放过了她,安抚性摸了摸她的后颈,“怪我又失控了。”阮明姝踢了他一脚,果真是在寺庙里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后,许的愿望都不灵验了。沈嗣哪里是她忠贞的狗。他不是个好东西。经常吃醋的狗就不是一条好狗。阮明姝踢了一脚还没泄愤,忍不住又给了他一脚,小姑娘腿本来就有点软了,没多大力气,踢在他身上,他也没觉得疼。沈嗣帮她把快掉下来的鞋子穿好,“脚疼不疼?”阮明姝看着他的侧脸,“有一点。”沈嗣低声嗯了嗯,“为夫帮你揉揉。”作者有话说:番外有很多包括明姝妹妹鸡飞狗跳的现代求学生活专栏里开了个免费文的坑——《绝心》奇幻小短篇最近写完就发好姐妹们去看看呀!感谢在2022-08-25 17:48:45~2022-08-26 23:35:3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圻栖 1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泡泡 40瓶;56979511、yyy 20瓶;一块月饼、已黑化 10瓶;绵绵 6瓶;灼尔 5瓶;大白甜 2瓶;艾珑 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69章从护国寺回了王府, 阮明姝就忙着算计她的夫君,盘算着从沈嗣这里多谋夺些好处。父亲和母亲,过两个月就能回京。便只剩下个阮敬辞。阮明姝觉得这件事她得和弟弟先通个气, 仔细筹谋,徐徐图之, 日后方能一击即胜。为此阮明姝又将从前被她压箱底的书重新翻了出来,尽管她还是读不下去,这回却硬逼着自己往下读。沈嗣平日埋在书房的时辰多, 才能比别人更心黑。阮明姝囫囵吞枣读了几本,似懂非懂, 不过比起以前可算是大有长进。沈嗣有几分意外, 她竟然自己主动看起了兵书, 手不释卷,废寝忘食。他虽不知她又在打什么主意,但也没打算过问。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就随她去。阮明姝睡在他书房里的床, 也不好好穿袜子, 抱着书在他的被子上滚来滚去,发簪掉在床上都毫无察觉, 散开的头发像上好的绸缎, 衣衫松散,微露香肩。盛夏已过,京城的秋天总是飒飒的冷。沈嗣放下书, 抬起头瞧见床上的她,眼神暗了几分, “你冷不冷?”阮明姝正看到激动尽兴处, 她将书牢牢抱在怀里, 头都没抬,“不冷。”沈嗣抬手关了窗户,将冷风关在屋外。阮明姝忽然抬起头看向了他,“夫君。”沈嗣温温柔柔应了她一声。阮明姝从床上坐起来,将书页折好放在一旁,随后问他:“我弟弟的去处可有着落了?”沈嗣挑眉:“他如今资历尚浅,进不去内阁。”阮明姝哦了两声,又问:“那他还要熬多久?”沈嗣走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少说还有几年。”阮明姝也不是等不得,不过她确实想让弟弟尽快站稳脚跟。她勉为其难:“那我再等等,他是我的亲弟弟,也算是你的亲弟弟,你帮衬他,他也会记得你的好。”沈嗣漫不经心的听着,说她蠢笨天真,她又知道为自己家里人的前程出谋划策,说她聪明,她好像到现在都不了解她的亲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新科状元,已经远胜同龄人。阮敬辞怕是根本就不需要她的帮衬。沈嗣哄着她说好。阮明姝想了想,“今日你正好得空,我想回侯府去见见我弟弟。”沈嗣知道这是她的借口,她每次回侯府,要做的事情也不止一件两件。“好。”已近初秋,早晚有些冷。沈嗣帮她梳好了头发,如今他做起挽发的事也是得心应手,又怕她出门会冷,让人拿来了御风的斗篷,轻轻搭在她的肩头。阮明姝自己不太喜欢动手,乖乖由着他帮她梳好发髻,被他牵着手往外走。阮明姝抬头望向他的侧脸,失神片刻,心里难得多了几分平静,她竟然主动问起:“夫君,你冷吗?”沈嗣有些意外,她很少会关心他。每次在他面前说些好听的话,都是有事相求。今天属实在意料之外。沈嗣怔了怔,下意识攥紧了她的手指,力道失控掐得她不舒服,阮明姝轻声嘤咛手疼。沈嗣犹如大梦初醒,缓缓松开了力气,他回过神来,说:“有一点。”阮明姝也觉得自己奇怪,竟然开始真的关心起他的冷暖。阮明姝心想也许她就是看见他的孤寂,觉得有点可怜,起了恻隐之心才多嘴问了句。“我陪你去添件衣裳?”阮明姝随口客气一问。沈嗣想了想,“车里有斗篷。”阮明姝又想的远了,他穿这么点,又吹着冷酷的风,掌心倒是一点儿都不冷,手掌暖热,贴着她的皮肤。沈嗣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先上马车。”阮明姝可能是被他揉坏了头脑,张了张嘴,“你抱我上去。”沈嗣垂眸看了她一眼,曾经的底线早就退无可退,他点点头说好。读书人也有力气。轻松将她拦腰抱进了马车里。空气逼仄,阮明姝竟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她的脸颊越来越烫,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脸红,也不是没被沈嗣抱过,一张床都同床共枕了不知多少次,偏偏今天就面红耳赤,娇羞的像个小新娘子。阮明姝掀开车帘吹了吹风,外头的冷风果然冻得她打哆嗦,她望着满地飘的金黄落叶,托着下巴感叹道:“我喜欢冬天。”沈嗣看着她,眼底隐隐藏着笑意,她本身就很像活在隆冬时节里毛绒绒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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