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亭觉得,万劫不能光会读诗、赏诗、评诗、作诗,更得会写。
再好的诗句,也得有个美好的载体,这就好比说一首动听的歌谣,即便是旋律再棒,你找了个破锣嗓子五音不全的人去唱,也将毁去一切美好。
因而,落到笔上是重中之重。燕亭给万劫施了强压,他们二人白天读诗,晚上练字,除了睡觉吃饭一刻都不停歇。
燕亭觉得自己的学习能力已经算强的了,只要用心,加上自己以前的底蕴,做几首像样的诗没什么问题。可与万劫一比起来,则是小巫见大巫。
万劫这些日子阅诗无数,信手拈来,东拼西凑便能成一首佳作。若是他发挥的好,注重诗的意境和诗的底蕴,那可是不得了。
他在练字方面也是突飞猛进。燕亭总觉得用毛笔不得劲儿,提笔写出来的字是东倒西歪,在反复临摹之下才有了长足的进步,逐渐能入眼。
当她得意洋洋的拿着自己的字去跟万劫炫耀的时候,却发现万劫的字已然有了大家风范。一撇一捺与字帖近乎一样。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燕亭瞠目结舌。
万劫卖了个关子,放下笔,指了指自己的脸蛋说:“亲一个我就告诉你。”
燕亭也是顾不上矜持,凑过去在他的脸上,吧唧吧唧亲了好几下:“够了吧!我这都不止一下了,赶紧说!”
万劫这才正色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写的,反正我是注重字的形。你有没有发现,字是有‘骨’得。骨之外才是皮,皮就是那些花哨得转折。先有了骨,字形才能稳,而后加上皮,字则会漂亮。”
这一番言论让燕亭有些吃惊。万劫从未学习过字,他对字的理解跟自己并不一样。对他来说,写字就跟画画一样,他眼里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没有横平竖直,没有提勾转折,有的只有一个轮廓。
他竟是把那些字赋予了灵魂,当成不同的个体去对待。
燕亭把深入骨髓的关于“字”的理解统统抛开了去,沿用万劫方法写了几贴,字形果然漂亮许多。
十天转瞬便过去了。到了才子选拔大赛第一部分“赛诗”领题的时间。
二人到达藏书阁门口发现简直是人满为患。等待命题的参赛者将整条大街都拥堵了,乍一看就得有五六百人之多。
如此多的人,第一轮便要筛选至十人,也是挺残酷的一件事。
听闻评诗的团队非常之犀利,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名人雅士。足足有十人之多。但是燕亭开始有点担心了,即便有十个人,在面对如此多的诗文的情况下,难免会是走马观花。稍有不慎,这些才子的作品就会被忽略而惨遭淘汰。
因此要抓住这些评诗人的眼球是很重要的。她需要给万劫提个醒,让万劫从众诗人不曾考虑到的角度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