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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1 / 2)

李明宛闻言,顺着江平之的目光向外看去,比起刚刚泥泞的土路,间或的农田和野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是多了几排稀稀落落的土屋。


李明宛在现代的时候,去过最荒凉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镇子,可最少也是砖房,还得是贴了一片片瓷砖的那种,房屋彼此都挨着,下楼就是街道,没有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也有基本的生活设施,早餐店、超市、卖几十年前流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装店、菜市场……


街上总是有行人经过,不是在挑挑拣拣,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来这里之后,除了被救出来的那天,其余时间不是待在临时孤儿院里,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间看到这样一片从未踏足的景貌,对李明宛的冲击还是不小。好在她早就做过心理准备,还不至于望而却步。


在李明宛透过车窗打探村子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先一步下车,他绕过车子,帮李明宛把车门打开。在没有生气的情况的下,他对李明宛一直都是温声细语,当然,他纵使是再生气,也没有对明宛发过火。


“下来吧。”他温声说。


李明宛从善如流,从车上下来。帮江平之开车的通讯员小肖则乖觉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来,跟在他们身边。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红岭村的大队长打过交道,所以带着李明宛去大队长家的时候,熟门熟路。路上偶尔有下工晚的村民经过,他们看着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猫一样,转头和同伴偷笑闲话,也有胆子大的想做些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装扮和身上的威严,举起来想指指点点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连村口晃荡说笑的闲汉,也不敢吹个口哨什么的。笑话,顶着江平之锐利的目光,谁敢去招惹跟在他旁边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气势,还有挺拔高大的身材,很难想象可以挨几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队长家,因为天色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农家人已经开始难得的休闲时光,所以大队长正坐在院门口的摇椅上抽着旱烟。


按理来说,大队长家的环境在村子里应该挺不错的了,可他们的房子依旧是土屋,但是比起别人家的,他们的土屋足足有两层,上面一层的地板是木头做的,墙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难得的是他们还用土墙垒出了一个院子,看着就清爽舒心。


在农村,家家户户的门几乎都不会关上,所以江平之一走进来,大队长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起身脸上就布满笑意,“江团长,您怎么来了?”


江平之客套的笑了,“我妹妹下乡,就带着她来拜访您了。”


红岭大队大队长目光这才落到江平之身旁,一个清秀漂亮,皮肤白皙清透,便是四里八乡最出挑的姑娘也比不过的小姑娘。她身上还穿着的确良的衬衫和素茜色的裙子,就是镇上也瞧不见这样好看的打扮,脚上的那双皮鞋,也不知道他半年的工资买不买得起。大队长陈福田也有一双皮鞋,可穿了很多年,爱惜的很,时不时就拿出来保养,不是重大场面绝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脚上的那双比起来,就逊色太多了。


他能做大队长,除了被周围人赞颂的公道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顺着江平之的话开始夸李明宛,“原来是江团长的妹妹,怪道这么俊,看来江团长家都是个顶个的好相貌。来来来,快请坐。”


李福田大队长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连后面帮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热情对待。


这年头当兵可是个好出路啊,不像在乡下刨食,指不定哪天闹个饥荒,就又吃不上饭。陈福田也有好几个子侄,说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头上,想到这里,陈福田愈发热情,还招呼自己在屋子里的妻子,端点热茶出来。


陈福田的妻子徐彩玉听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去灶台的柜子那,拿出珍藏的丁点茶叶,冲了开水端出来。


塑料的红色托盘,上面摆了四杯茶水,说是茶水,里面只是有茶叶,可茶汤没有半点颜色,叶子还稀碎的很,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气,李明宛看着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着端起来,茶是滚烫的开水泡的,所以烫得很,李明宛小心的吹了两口才敢喝。


茶水一入口,倒没有想象中的难喝,虽然没什么茶味,可是喝起来有点儿甜,感觉像是加了糖。看得出来,大队长一家是很认真的招待了,不仅泡了茶,还往里面加糖,在乡下没有那么多票,每个人能买到的糖少的可怜,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绝对算是稀罕货。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车,从火车站到红岭大队,可是从早上硬生生开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亲自来接她,她就要转坐两三次的长途车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在天黑前遇见老乡的牛车,一路蹭回村子,运气不好的话,只能等第二天大队里面派人同意去镇上接回来。


所以相对其他知青来说,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颠簸的苦头。


尽管李明宛的性情比起过去好了很多,但是这种和老一辈打交道的人情世故,她还是不太擅长,更别说作为一个小辈,这时候好像压根没有她插嘴的机会,李明宛只需要负责好好做坐在哪里,提到她的时候,浅浅微笑点头,至于怎么寒暄,都是陈福田大队长和江平之在你来我往。


因为没自己的事,李明宛虽然看起来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绪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们问自己话的时候,明宛才反应过来。其实她不知道他们前面说了什么,不过明宛掩饰的好,陈福田没有发觉不对,只有江平之才看出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动道:“陈大队长说,队里已经划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扫一下,你觉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点头,“好呀。”


江平之又和陈福田客套了几句,陈福田还想留他们等会儿住在家里,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绝了。陈福田的房子看起来是比村子里其他人家要开阔一点,可他家儿子媳妇多,本身就住的挤挤囊囊,自己住下来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可他们却要麻烦半天,实在不合适。反正江平之他们有车,不像村里人出去那么麻烦。


这次赶着来,一是为了提前拜访大队长,二是为了让明宛先熟悉熟悉环境。


刚好现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着其他知青来之前,江平之还能帮忙打扫卫生。等到其他人来了,再当面做这些,就显得兴师动众,说不定不利于李明宛和他们交流。


江平之在部队多年,自己的事情亲力亲为,打扫卫生是刻入骨子的一丝不苟。他没有让小肖做苦力,大部分卫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动手,动作快,打扫的又干净,小肖只是打个下手。


从李明宛选好自己睡哪个铺之后,他先是帮李明宛把床铺打扫干净了,然后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户,甚至是桌柜都给打扫了一遍。


因为怕明天来晚了,万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让李明宛从行李里取出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摆在她的床和桌柜上。


做完这些,天差不多就已经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扫的差不多了,可是厨房这些都还落着灰,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们来的时候一起动手,也好有个参与感,到时候一分,要给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干净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从头到尾都不让李明宛干活,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让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坚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亏,只好拿着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边。


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先带李明宛去吃饭。说是镇上,其实物资也贫瘠,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还有国营的小饭馆,以及邮局之类的,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


到了小饭馆之后,尽管只有三个人,江平之还是点了五道菜,两荤三素一汤,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绝对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点红烧肉,今天一天,小肖跟着跑不说,还帮忙打扫了卫生,确实辛苦。


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还能稳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争气,也很难做到。所以他的为人处事早就锻炼出来了,压根不用李明宛担心。


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虽然家里也很克制,没有顿顿荤腥,但并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来,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不大爱吃肥肉。


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闻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欢肥肉。


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肉,肥而很腻,每块红烧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怜,几乎都是肥肉。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相较而言,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爱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肉。


她顺着筷子向上望去,骨节分明,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没有李明宛的柔软细腻,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


毫无疑问,是江平之。


他拿着公筷,把红烧肉的瘦肉分开,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他默默做着这些,也不多说什么,在李明宛看过来的时候,才淡淡的说了句,“快点吃。”


一连分了好几块瘦肉,把盘子里瘦肉最多的几块都给捡出来了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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