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可以剩下不少口舌了,我曾经干过一段时间的侦探,在我自己的家乡。”
“如此开场倒是出乎了我的意料。”巴赫特品了一口红茶,“继续吧,邢泽,继续。你成功引起了我的好奇。”
“我记得那天下了雪,不大,温度冷得很适合让人去吃一顿火锅。于是我把见面地点改到了警局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你知道的,干这行总归要在上头有些朋友。那会儿,我正和他们合作处理一个大案,在忙活了半个多月后,案子有了明显的进展,所以…所以我们打算犒劳犒劳自己。
“我喝了不少,至少比平日里还要醉上几分……”
巴赫特疑惑地插话道:“可你现在……”
“没错,在这之前的一起案子让我只能靠酒精和香烟来麻醉自己。那段时间,烟和酒是我最忠实的伙伴。话说回来,酒席散掉后我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走路回家。
“见鬼,这操蛋的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出的选择是对是错。我是在一家24小时便利店,嗯,应该是超市门口碰到他的。我记不太清楚了。
“那会儿我醉的厉害,口干舌燥的。”邢泽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继续道:“我先去超市买点喝的,我不记得是要买点酒润润嗓子,还是仅仅买一瓶水来,好让自己等会吐完了能漱漱口。
“总之,他从超市出来和我迎面相撞。该死,我还向他道了歉,但却一点也没能认出他来。你一定很好奇他是谁,一个常见的变态,一个连环杀手。
“三十多岁,黑色长发,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当然,如果我那会清醒的话一定还记得这些信息。我确实稍稍迟疑了几秒,但也仅仅是几秒,我们擦身而过。
“直到一个星期后,我又找到了他。那时,他正忙着焚烧一具女尸。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尸体燃烧的时候漂浮起的油腻乌黑的灰烬会很像黑色的小雪花。
“之后就很简单了,警察带走了他,他也毫无保留地供认了所有罪行。只是…只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
邢泽顿了顿,扭头看向了窗外,大概是在思考着下面的话该如何诉说。
“那个女孩也在其中?”巴赫特替他说了下去。
“她那年七岁,家境并不富裕。她的母亲——一位单亲妈妈——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想要我帮忙找到她。我掌握的线索不多,她母亲给了我孩子最近的一张照片。
“那是从她之前参加学校舞台剧的合照上剪下来的,她穿着红色的外套,那件外套是她过年的新衣服,里头是一条用于表演的白色长裙。对于儿童失踪,我从来都不抱多大希望。
“她死的时间正是我喝醉的那天晚上。那位凶手在那天晚上出来买胶带,好把她结结实实的绑在椅子上。他不喜欢用绳子,这是他自个说的,他说胶带会让他更有感觉。”
邢泽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他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道:“我原以为自己能更从容的说起这事。之后,我去见见那位母亲,打算告诉她调查的经过,当然我不打算把真相告诉她。
“不过……在去鉴定中心确认完尸体后,那位母亲就回家删掉只是了。她没有骗我,那孩子确实是她生命中的一切。”
巴赫特张了张口,最终只是无力地劝道:“任何人都会犯错,你不应该如此自责。”
“这是当然,我当然会犯错,我他妈又不是什么圣人。”
但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惩罚,邢泽在心中说道,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在干这份操蛋行当的原因。
“光明从半空陨落,红颜帝后盛年夭折……”
“尘土合上海伦的眼睛。”邢泽接过了巴赫特的诗句,“托马斯·纳什,《瘟疫之时》。恐怕这并不合适,我的朋友。她并不是被瘟疫带走的,是被那些披着人皮的怪物,而我成了怪物的帮凶。你打算把这个故事写进你的书里吗?”
巴赫特摇摇头,“不,不会,它太过悲伤,不和书中的格调。”
邢泽低头看向了那杯绿茶,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他喃喃道:“我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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